領導在企業環保匯報會發言
時間:2022-01-29 03: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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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
這次會議是市政府決定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主要任務是總結2009年環保專項行動取得的成績,安排部署2010年我市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各項工作。下面根據本次會議精神我講三個問題:
一、總結經驗,鞏固2009年環保專項行動成果
一是環保專項行動成效顯著。在去年為期6個月的專項行動中,共出動執法人員1200人次,檢查企業640家次,查處環境違法案件61件。其中依法取締34家十五小企業,對19家環境違法企業進行了處罰,對8家企業限期治理整頓,在涉水企業檢查、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監管、鋼鐵和石墨行業環境整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集中整治了一批涉水企業環境違法問題,解決了北鋼公司、興凱湖啤酒公司、密山青島啤酒公司、滴道盛和洗煤廠等重點企業的廢水污染問題。通過治理,實現了重點企業外排廢水達標。
二是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監管水平進一步提高。對16個飲用水源保護區進行了檢查,給予構成威脅我市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的電業局農場、雞東麒麟山養殖場兩戶企業限期治理的行政處罰,明確了治理任務時限和達到的標準。
三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運行得到切實加強。市中心區和虎林市污水處理廠已經建成并投入運行。將垃圾填埋場納入日常環境監管范圍,進一步加大垃圾填埋場異味污染及滲濾液二次污染的整治力度。投資216萬元實施滲濾液處理升級改造工程。
二、提高認識,落實2010年環保專項行動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要清醒地看到當前環境執法面臨嚴峻的形勢和艱巨的任務。工業生產的強勁回升給環境監管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從當前環境形勢看,生活污染物和工業污染物長期并存,重金屬和持久性有機物污染日益凸顯;從污染減排的形勢看我市已經連續兩年沒有完成化學需氧量減排任務,整個“十一五”的減排任務集中在今年完成,任務十分繁重;從提高整體環境質量來看,我市穆棱河枯水期個別斷面水質已經失去了生態使用功能,群眾飲用水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低空污染還很嚴重。因此,我們一定要認清面臨的嚴峻形勢,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對環保工作的總體要求上來,緊緊圍繞重金屬污染整治和保障“十一五”減排目標兩個重點,著重抓好以下兩個方面的工作:
(一)集中整治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違法問題
一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導意見。要在2009年專項檢查的基礎上,結合我市污染源普查成果,重點清查有色金屬礦山采選及冶煉、含鉛蓄電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電鍍、危險廢物處置等重金屬排放企業及歷史遺留重金屬廢物堆場。進一步增加污染物排放監督性監測和現場執法檢查頻次,檢查和監測企業廢水、廢氣排放情況,廢渣收集、貯存及處置情況和應急處置設施情況,存在污染問題的重金屬排放企業必須制定可行的整治方案,在規定期限內消除環境污染隱患,確保環境安全。
二要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淘汰落后產能。將淘汰落后產能任務落實到各縣(市)區政府,督促企業制定方案限期完成。要徹底取締關停國家明令淘汰的小電鍍、小制革、小冶煉等落后工藝裝備和生產能力。認真辦理有關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污染問題的投訴、舉報、信訪案件。對屢查屢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處仍不整改的,一律停產整頓;對超標排放的,依法給予高限處罰,責令限期改正;對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的,責令停產整頓,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關閉;對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二級保護區內的污染排放企業,一律取締關閉;對無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企業,一律取締。禁止向城鎮排水管網排放重金屬超標的廢水,因違規排放導致污水處理廠不能正常運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許可,并予以處罰。禁止含有重金屬的工業廢物混入生活垃圾處理場。
三要進一步規范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管理。督促重金屬排放企業建立污染物產生、排放臺賬和日常監測制度,定期報告監測結果,并向社會公布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和環境管理情況。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重金屬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督促重點防控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對不實施清潔生產審核或者雖經審核但不如實報告審核結果的,責令限期改正。
(二)進一步加大排污企業監管力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健康
一要重點加強污水處理廠和電廠脫硫設施的運行監管工作。環境監察部門要定期對污水處理廠進、出口水質情況和電力行業排污情況進行監督性監測,要切實履行監察職能,增加現場檢查頻次,確保污水處理廠和電廠脫硫設施穩定運行。嚴禁隨意丟棄或直接排放污水處理廠的污泥,嚴肅查處故意不正常運轉脫硫設施,使用旁路偷排等違法行為。
二要開展各類環境違法案件整改情況“回頭看”行動。把以往環境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各類環境違法案件整改情況作為“回頭看”的重點,突出檢查淘汰落后產能、設備的取締關閉情況,超標、超總量排污企業限期治理完成情況,未批先建建設項目停建、停產情況等。特別是2005年以來掛牌督辦環境違法案件整改情況,對整改進展緩慢或拒不整改的企業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同時暫緩其除污染防治設施以外新建項目的環評審批工作。
三、強化責任,確保此次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為確保今年環保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成效,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以及各縣(市)區主管部門必須要將思想統一到對環保工作的決策部署上來,把行動和力量凝聚到落實各項重點工作任務上來,履行環境監管職責,著力解決影響民生的環境問題,堅決完成“十一五”的減排目標。
一要加強領導,確保取得實效。各縣(市)區要成立政府主管負責同志牽頭,各相關部門參加的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各縣(市)區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方案,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安排專項經費予以支持保障,有序推進各項工作開展。
二要明確職責,形成工作合力。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堅持定期協商、聯合執法,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環保部門要加強與相關管理部門協調配合,加強掛牌督辦、辦后督察等環境行政執法手段,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發改委要加大結構調整力度,抑制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工信委要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加速落后產能退出;監察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政監察職能,督促地方政府及部門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司法部門要有序推進環境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建設部門要強化排水許可管理,并加強對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運營的監管;工商部門要嚴肅查處“兩高一資”行業違反注冊登記法規的行為;安全監察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嚴格防范生產事故的發生,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尾礦庫要責令停產整改、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提請政府予以關閉,并督促被取締關閉尾礦庫企業落實閉庫資金,限期履行閉庫手續;電業部門要監督供電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節能環保電價政策,對依法關閉的企業采取限電、停電、斷電等有效措施。
三要加強督查,嚴肅追究責任。各縣(市)、區領導小組要將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典型環境污染問題作為重點,立即進行掛牌督辦,落實相關責任,做到處理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掛牌督辦結果要向社會公布。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造成轄區或相鄰區域環境受到嚴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壞的;對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致使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對不依法行使職權,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紀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對涉及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同志們,黨和人民賦予我們的使命是光榮的,任務是艱巨的,讓我們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齊心協力,開拓進取,扎實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努力建設生態文明城市,為全面建設“開放富裕、文明和諧”做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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