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新秀評選推薦工作事宜

時間:2022-03-06 0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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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新秀評選推薦工作事宜

根據教育局《關于開展第八屆幼兒園教學新秀評選活動的通知》(教基號)文件精神,我區將組織教學新秀的評選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選對象和條件:

區各級各類幼兒園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在職青年幼兒教師。

參評教師需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幼教事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能履行教師職責,具有良好的師德修養,身心健康,有高度的事業心和創新意識,能得到幼兒家長和幼兒的好評。

2、年齡在35歲以下(即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從事教學工作三年以上,學歷合格,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教學一線在職教師,(已經被評為市級教學新秀的教師,不再參加本次評選)。

3、具有一定的教研能力,有較好的教學理論水平,教學成績突出,能獨自承擔對外公開課、觀摩課。

4、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教學新秀的評選:

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出現過重大責任事故的;搞有償家教或從事第二職業的;讓幼兒或家長為其謀私利、辦私事的;教育教學行為有損幼兒身心健康發展的;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的。

二、評選推薦原則:

1、堅持公正公平和寧缺勿濫的原則。

2、堅持職業道德、教學能力、工作實績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自下而上、分層組織、逐級評選的原則。

三、評選推薦程序:

1、宣傳動員階段(6月初)。各幼兒園要將評選條件和有關規定傳達到全體教師,鼓勵符合條件的教師積極報名參加。

2、幼兒園初評階段(6月5日-10日)

各幼兒園要成立初評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評選要求,在教師自主申報的基礎上,結合師德表現、教學水平、業務能力、民主評議等因素進行選拔,按照聯絡點分配的名額確定初評名單,并在本園公示無異議后,填寫《第八屆幼兒園教學新秀推薦花名冊》和《第八屆幼兒園教學新秀推薦表》(一試三份),簽署幼兒園意見加蓋公章,連同參評教師身份證和教師資格證復印件(一式一份),于6月10日前報聯絡點。

3、復評階段(6月11日—25日)

教育局成立評選領導小組統籌安排復評工作,10個聯絡點作為評選點,具體組織實施復評工作。各評選點要成立復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聯絡點負責人擔任),于6月11日前將本點復評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評委名單、復評工作方案和日程安排上報教育局教育科。

各評選點的復評要按照《第八屆幼兒園教學新秀教學評分標準》,通過現場做課與自評答辯相結合,采取抽簽選課、獨立備課、現場做課、自評答辯等形式進行。同時復評時要有兩個機位對每節教學活動進行現場錄像,對評選上報的教師錄像課以WMV格式制作合成(一人一盤),錄像及刻錄費用由參評教師所在幼兒園承擔。

各評選點按照分配的名額,根據教學評分結果,進行上報推薦。將《第八屆幼兒園教學新秀推薦登記表》、《第八屆教學新秀總評報名表》、參評教師身份證復印件和教師資格證復印件、推選教師教學光盤于6月25日前上報區教育局教育科。教育局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評結果進行審核、整理后于6月30日前上報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