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的根本問題
時間:2022-02-12 1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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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村仍在繼續發展,但與80年代的輝煌相比,今天的情形已經不容樂觀。純農戶的收入增長速度連續下降乃至出現負增長,不僅表明農村發展目標的實現遇到困難,更影響著國民經濟全局的增長。為扭轉這種局面,近幾年“政策變量”的作用似乎得到加強,但是,政策變量中的“改革內涵”缺乏力度,或者說政策未包涵“政治”,而過多地集中于對發展的“指導”。要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和實施實效果,必須調整政策,而調整政策的前提是認識的轉變。
農民收入提高要靠農業的專業化,而專業化水平的提高必須有廣大、統一、自由的市場,必須使農民以較低的成本進入市場。這是被一切成功的農業所證明的規律,中國不會例外。只要有市場在,市場就會在廣大的領域發揮配置資源的作用。但是,目前農村市場發育本身遇到嚴重障礙,資本市場、勞動市場和土地市場這三大要素市場停止發育,農產品市場甚至有所倒退,農民進入市場的途徑是一路紅燈,何以談市場的推動作用?這是農村發展趨于緩慢的病因所在。農民進入市場太難,阻礙太多,費用太高。這是中國農村經濟落后的根本問題。
在一切阻礙農民進入市場的因素中,最重要的是我國農民“小規模兼業農業”的生產方式,而目前支撐這一生產方式的制度是缺乏財產權保障的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問題不是出在“家庭”這一組織,而是出在“承包”這一制度選擇所包含的內在缺陷。
小規模兼業農業是我國農業的基本特征,這種農業自身不可能創造很高的收入。首先,這種農業以精耕細作為特點,廉價勞動力是其存在的基礎,因此不可能創造出較高的農業工資。其次,農戶兼業以季節性打工為主,農民工難以成為具有專業素養的熟練勞動力,收入水平提高受到限制。有資料證明,我國農業相對勞動生產率在1985年以后呈下降趨勢。再者,面對大量農業勞動力,國家很難通過財政補貼使他們獲得全社會平均工資水平,而通常他們會成為向社會提供凈收入的納稅人。像我們這樣一個農民大國,要給農民補貼,讓農民的收入達到城市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能承擔得起。相反,我們還不得不從那里取得一定的財政收入,相當一部分農村公共建設也還要農民掏腰包。這樣一個現實不改變,提高農民收入水平的前景就相當黯淡。第四,小規模兼業農業盡管可以利用科學技術,但成本相對高昂。
小規模兼業農業使普通農民階層分散弱小,造成普通農民與鄉村權勢階層之間的權利不對稱。這是“農民負擔”減不下來的根本原因。最近為了減輕農民負擔又開始新一輪農村稅費改革,但正如現任安徽省委書記說的那樣,關鍵不在于制度怎么定,而在于怎么執行;如果執行不好,后果更糟。從字面上看,我們現在正要被改掉的稅費制度也很不錯,但就是沒有好效果,難道今后的制度一定有好效果嗎?中國的問題常常是“試點”好,“普及”就不好;試點的時候好,試完了就不好。我擔心重蹈覆轍。執行不好的原因,便是我們的農業生產方式所內涵的農民與干部們之間的權利不對稱��農民太容易承受負擔了,農民缺乏物質條件和組織資源捍衛中央政府政策使他們應該享有的權利。在現有農業生產方式下,要農民擁有這樣的物質條件和組織資源非常困難。
小規模兼業農業放大了“國家糧食安全”問題,至少增大了中央政府這方面的憂慮,使得糧食流通領域的市場化改革進程舉步維艱?,F行糧食流通政策使國家負擔沉重,農民似乎也沒有得到多少好處,但改起來很難。不論批評這一政策的根據如何,小規模兼業農業的生產方式的確是糧食市場波動的促成因素之一。
失去財產權保障的家庭承包經營制度是加快我國城市化步伐的阻礙因素。土地承包權的不穩定性,使得農民不可能將土地作為一種財產通過出售來獲得進入城市的創業資本。地權不穩定使土地貶值,使土地無以資本化,大大削弱了農民積累資本的能力。進城的農民甚至要通過不停地向家鄉政府交納稅費來保留自己的房宅和庭院,否則將徹底一無所有。
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在80年代推動了農民收入的高速增長,但以為這一制度今后還會繼續大顯身手,是非常幼稚的。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對于農民由食不果腹轉向溫飽有余,的確是一劑靈丹妙藥,但對于商品農業的發展并非最佳制度選擇。承包政策對農業生產所釋放的效應早已是強弩之末。以承包制為代表的農村改革,并不是一次完整的產權變革。我們好像建立了一種新的家庭經營制度,并大力稱頌這個制度的優越性,但家庭經營制度所賴以存在的土地卻不由農民支配。這種權利的不配套,已經嚴重束縛農村經濟發展和政治發展。
我們當然不可能在一朝一夕之間解決小規模兼業農業問題,但我們必須通過改革為解決這一問題積極地創造條件。辦法只有一個,就是給土地的家庭承包經營注入財產權內涵,使承包權固定為財產權。英國的工業革命是從土地財產權的確立開始的,沒有這一步,現代市場經濟無從談起。中國舍此不會找到另一條道路。
近幾年中國鄉村的民主政治改革為世人所矚目,但如果把這項改革的重要性置于土地產權改革之上,就將犯歷史性錯誤。在沒有財產權的人民中間推行民主制度在世界上沒有成功的先例。財產由權力控制,或者權力的財產化,所能產生的只是寡頭政治。我所希望的是在土地財產權改革為先導的情況下,逐步發展鄉村民主政治,使中國鄉村實現漸進式變革,最終使中國農村社會跳出以往“動蕩--整合--動蕩”的歷史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