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服務通知
時間:2022-03-13 0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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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來,我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較快,在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提升農產品市場競爭力、增加農民收入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促進我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現就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服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進一步提高對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服務工作的認識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廣大農民在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基礎上,為增加收入、提高產品競爭力而自愿聯合組織起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是農村經濟發展中的組織和制度創新,是實現農村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有效形式,是提高農業和農民組織化程度的有效載體。但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弱勢產業和弱勢群體的聯合,注冊資金較少,抵押資產不多,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籌集資金比較困難,特別是購買農資、收購產品等臨時周轉性資金和推進農業標準化、改善服務設施等短期投入性資金普遍缺乏。各級農業部門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要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度,樹立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是扶持農民、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是發展農村經濟的觀念,進一步提高對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做好金融服務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金融服務工作。
二、開拓創新,努力做好金融服務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
1.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快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范化建設,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各級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原則上不向未經規范化認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放貸款。
2.把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信貸服務工作作為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信貸支農工作的重點之一。各級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要積極調整信貸結構,逐步加大對產業規模較大、規范化和組織化程度較高、市場競爭力較強、促進農民增收較快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信貸投入。對經規范化認定、符合貸款條件、生產經營正常、經營收入穩定、有還款能力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社員,優先予以信貸支持。
3.貫徹落實《*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的出臺,是規范和促進全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社員的信貸業務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各級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要會同農業部門深入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調研,了解運行和資金需求情況,合理細分信貸需求,作出信貸總體規劃;要按"嚴格管理、規范操作、資金優先、利率優惠、授信管理、周轉使用"的原則,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社員合理選擇信用、抵押、質押、第三方保證擔保等貸款方式,做好信貸服務;要簡化貸款手續,提高辦貸效率,在授信額度內隨用隨貸,周轉使用;要適當降低信貸利率,減輕貸款戶負擔;要建立健全信貸檔案;要按規定認真做好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社員貸后檢查及跟蹤工作,防范信貸風險。
三、合力推進,努力營造良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服務環境
1.各級農業部門要發揮熟悉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優勢,主動配合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信貸服務工作,及時向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提供農民專業合作社相應的政策及農業產業發展導向等資料;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情況的溝通,為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授信和放貸當好參謀;要及時總結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管理情況,協助做好信貸調查、發放和收回工作,確保信貸資金安全;要在自愿基礎上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優先在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開戶進行資金結算;要積極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確實發生損失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貸款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償。
2.各級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要積極發揮職能優勢,主動與農業部門溝通,對評定的省級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授信額度和貸款利率上予以適當優惠;要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社員的貸款管理,嚴格按規定做好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工作;對不符合信貸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社員的貸款申請,要及時做好解釋和引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