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制止耕地拋荒交流會講話范文
時間:2022-02-05 0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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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領導,同志們:
在今天上午的會議上,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在全縣農業農村工作報告中,就制止耕地拋荒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縣委書記就此項工作進行了強調。根據會議安排,下面我就制止耕地拋荒工作講幾點意見。
一、統一思想,深刻認識抓好制止耕地拋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近幾年,由于農村大部分勞動力外出務工、經商、農業比較效益低、自然災害頻發、環境污染影響嚴重、農業基礎設施不完善、土地流轉困難等方面的原因,許多農村出現了耕地拋荒現象。據年我縣“四個確保”督查統計,各鄉鎮上報的耕地拋荒總面積為12077畝,占全縣總耕地面積的2.87%,其中水田拋荒面積8479畝、旱土拋荒面積3598畝。耕地拋荒較為嚴重的有碧塘、塘門口、七甲、太和、柏林、高亭、湘陰渡、復和等鄉鎮,其中碧塘鄉耕地拋荒面積2330畝,占該鄉總耕地面積的13.19%;塘門口鎮從塘市村到糠泉村一帶大部分水田拋荒;七甲鄉拋荒面積1629畝,占該鄉總耕地面積的9.76%。耕地拋荒數量相對較少的有千沖、大布江、油麻等鄉鎮。同時,我縣的耕地拋荒問題已引起了省、市領導的高度關注,去年8月省農業廳吳新民副廳長親自到我縣核實拋荒情況。我縣是一個典型的農業大縣,也是糧食生產大縣,人均耕地面積0.83畝,耕地拋荒已給我縣農業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糧食生產和農業對外形象造成了不利影響。為解決耕地拋荒問題,前段我縣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廣泛宣傳動員。去年,縣里下發了《關于切實抓好拋荒耕地農業生產的通知》(政辦發[]45號)、《縣制止耕地拋荒工作方案》(辦[]104號)兩個文件,明確了拋荒耕地農業生產和治理工作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和具體要求。同時,向全縣所有農戶發出了《致農民朋友的公開信》,讓農戶認識制止拋荒耕地的重要性,了解國家有關政策法規,鼓勵和引導他們恢復耕種。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去年,縣委、縣政府組織5個督查組對各鄉鎮的“四個確保”情況進行了督查,就各鄉鎮在確保耕地不拋荒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具體要求。三是加快土地流轉。對拋荒耕地,鼓勵和引導農戶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等方式進行流轉,促進土地向種植大戶集中。四是推進農業結構調整。利用拋荒耕地,大力發展冰糖橙、馬鈴薯、甜玉米等農產品生產基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綜合效益。年,我縣開發的1600畝馬鈴薯、4500畝甜玉米基地有部分就是利用了拋荒耕地。我縣制止耕地拋荒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沒有完全遏制耕地拋荒現象的發生,全縣耕地拋荒形勢依然嚴峻,“雙改單”季節性拋荒尤為突出。另外,從大范圍來看,由于受糧食種植面積減少、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幅攀升等因素的影響,今年以來全球糧食供應緊張,價格上漲,在一些國家和地區甚至出現了糧荒,這使得我們治理耕地拋荒、擴大糧食種植、確保糧食安全面臨更大的壓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要站在加強農業基礎地位、確保糧食安全、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制止耕地拋荒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思想統一到縣委、縣政府的決策和部署上來,切實增強做好制止耕地拋荒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工作力度,確保耕地不拋荒。
二、強化措施,切實解決耕地拋荒問題
制止耕地拋荒是一項系統工程,工作的難度大、任務重、政策性、原則性強,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實。
(一)建立健全土地流轉機制。對家庭貧困缺乏資金購買種子、農藥、化肥等生產資料或因缺乏勞動力而無力耕種產生耕地拋荒的,鄉鎮人民政府和村組要發動群眾開展生產互助,農村金融部門要及時提供小額農業貸款,支持其盡快恢復耕種,或由發包方(村、組)組織代耕(代耕費從糧食補貼資金中扣出)。對因棄農經商和外出務工無力耕種而拋荒不超過1年的耕地,鄉鎮人民政府要督促發包方組織代耕,并由發包方通知拋荒的承包農戶,限期按農時恢復耕種。對因無力耕種但又不愿意放棄土地承包權的農戶,可引導其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對自愿交回承包地的農戶,發包方要按照法定程序接受并依法重新發包。對承包經營基本農田(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2年棄耕拋荒的,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發包單位(村、組)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基本農田(耕地),重新發包。
(二)大力恢復和改善耕作條件。一是加強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要加大對耕地質量建設的投入力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從土地出讓金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中,提取15%做為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并確保用于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的經費不低于農業土地開發資金的30%,主要用于耕地質量保護、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等。要統籌耕地數量與質量占補平衡,縣土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和有關規定,對新開墾、整理的耕地進行全程質量監督和組織驗收,并編制耕作層土壤再利用方案,要求占用耕地的單位將所占耕地耕作層的土壤剝離用于新開墾耕地、土地整理、劣質耕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占用耕地的單位和個人未將耕地耕作層剝離利用的,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將按照《湖南省耕地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要嚴把占用農用地項目的審批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凡是占用耕地的涉農項目和非農項目,在動工前必須先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包括提交農業環境保護方案、耕作層再利用方案等,再到環保、國土資源等部門辦理有關手續;項目竣工后,必須經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耕地利用、補充耕地質量等方面驗收合格,否則不得驗收。二是加強農田水利建設,擴大耕地灌溉面積,提高耕地生產能力。對灌溉條件較差的稻田尤其是“高岸田”、“天水田”以及因煤炭開采而缺水無法耕種的水田,要指導承包農戶改種需水量較少的農作物,不搞對抗性種植,發展適應性作物,如旱糧、經濟作物等。三是切實制止和防治耕地污染??h環保、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工礦廠區附近的農業環境保護,嚴防工業“三廢”污染農田。要按照“誰污染、誰負責、誰治理、誰恢復”的原則,在切斷污染源的基礎上,由農業、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督促“三廢”污染企業,采取客土、換水、水洗、施用改良劑及生物修復等措施,治理好污染的耕地。
(三)建立糧食生產的激勵機制。完善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各項補貼的發放,取消對拋荒戶的補貼,將補貼資金發放給從事種植業生產的經營者??h財政每年從統籌的各項糧食補貼資金和預算資金中安排種糧大戶獎勵資金100萬元,用于獎勵種糧大戶(種糧面積50畝以上),充分調動種糧大戶的生產積極性。對拋荒戶和種糧大戶由村組進行造冊登記和張榜公布,鄉鎮審核上報,縣農業、財政部門負責抽查和扣減補貼、兌現獎勵,對種糧大戶按各項糧食補貼的標準實行對等獎勵。
(四)建立防止耕地拋荒的服務機制。縣農業部門加強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大力推廣水稻輕簡栽培、測土配方施肥、秸桿還田技術等先進實用農業技術,減輕勞動強度降,低生產成本,提高耕地地力;要強化對農民的信息服務,引導農民依據市場供求狀況,調整生產結構,提高農業生產效益。縣物價部門要加強農資價格監管,嚴厲打擊哄抬農資價格的行為,采取有效措施平抑農資價格,避免因農資價格上漲挫傷農民的種田積極性。農業、工商等部門要加大對制售假劣農資案件的查處,確保農民用上放心農資,保護農民的利益不受侵害。農機、農經、農業產業化、財政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為防止耕地拋荒提供優質服務。
(五)建立耕地拋荒責任、督查和考核機制。加大制止耕地拋荒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和督查力度,對沒有完成耕地拋荒治理目標的鄉鎮實行農業農村工作“一票否決”,取消該單位年度農業農村工作綜合考核和相關單項考核評先評優資格。凡連片拋荒5畝以上的,要對該鄉鎮人民政府進行通報;拋荒特別嚴重的,依照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從嚴處理。
三、狠抓當前,推動制止耕地拋荒工作順利開展
現在正是春耕時節,早稻大面積栽插在即,把握時機,抓好當前制止耕地拋荒工作任務的落實,對于全面完成制止耕地拋荒工作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加大政策法規宣傳力度。要采取下鄉宣講、會議傳達、發放、張貼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深入廣泛地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湖南省耕地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的惠農強農政策特別是今年全國農業和糧食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出臺的十項政策措施,營造全社會珍惜耕地的濃厚氛圍,調動農民的務農種糧積極性。
(二)狠抓春耕生產。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要組織干部職工深入農戶和田間地頭,幫助農戶落實糧食生產計劃,開展技術和信息服務,為農戶解決生產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對有拋荒意向的農戶,要組織勸解工作組,進行政策法制教育,做好說服勸解工作,督促和引導其進行耕種。要大力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積極組織農資調運和供應,加強農資市場和價格監管,為春耕生產提供物資保障。
(三)及早做好糧食補貼核查工作。各鄉鎮、村組要按照農戶的實際種植情況,盡早做好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的摸底、核實和上報工作,對拋荒戶要進行張榜公布和認真核實,接受群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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