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在林權糾紛調處會講話
時間:2022-05-18 10:19:00
導語:縣長在林權糾紛調處會講話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同志們:
我縣于2011年9月啟動了以民和鄉作試點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并于2012年元月正式啟動了全縣林改工作。一年多來,林權登記工作進展較為順利,但是在林權登記工作中凸顯出來的林權矛盾糾紛大有越演越烈之勢,成為影響當前農村和諧穩定的頑癥之一。鑒于此,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法制辦、林業局共同舉辦這期林權糾紛調處培訓會,目的就是要通過業務培訓、法律宣傳、更好更快地化解各類林權糾紛,推進林權改革工作,維護社會穩定。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一、當前我縣農村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形勢嚴峻,責任重大
林權糾紛牽扯面廣,問題復雜,法律政策掌握不當易引發群體性事件。2012年我縣的幾起突發群體性事件均是由林權糾紛或與林權糾紛有關問題所引起的。所以在座的各位即是一線的林權糾紛的調解員,也是縣委、政府的“排憂員”,這就對在座的各位提出了更高的法律知識要求。你們的工作將直接關系到我縣的社會安定和團結,經濟發展,也將關系到我縣其他方方面面的工作。
綜合分析林權糾紛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糾紛數量大。我縣地域遼闊,林地面積大,林地結構復雜,林改涉及千家萬戶,與農戶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人口增長與林地減少之間的矛盾加劇,農民對林地的重視程度加大,隨著林權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各種利益之爭不斷浮出水面,各種矛盾糾紛集中顯現出來。
二是糾紛主體涉及面廣。從目前排查出來的林權制度改革糾紛看,矛盾糾紛已不僅發生在村民與村民之間,有的還涉及到幾個鄉鎮,從而導致了鄉鎮之間的山林權屬糾紛;有的涉及到村小組與村民小組之間的林權糾紛;還有的涉及村與村之間的糾紛。此外,一些糾紛發生后,往往會出現當事人雙方的親屬參與其中,聚眾上訪或群體械斗。糾紛涉及人數較多,社會影響較大,從而導致新的矛盾產生。
三是形成原因復雜。從法制辦、林業局統計的數據來看,林權矛盾糾紛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林地界限不清和林地權屬不明,但政策調整變化也是形成矛盾糾紛的因素,此外還有其他一些自然因素。在已排查的矛盾糾紛中,林地界限不清,林地權屬不明引發糾紛的比例較高。
四是危害性大。林權糾紛大多是由于山界和土地權屬不清而引發的,涉及到當事人的切身利益,林權糾紛容易集中爆發,涉及面廣,很難及時有效化解,容易導致群體性上訪、越級上訪和集體械斗事件的發生,影響社會穩定。這類糾紛得不到妥善處理,其社會危害性非常大。
五是調處難度大。林權糾紛大都是我國解放前后以來形成的一些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的,時間久,戰線長,久拖不決,調查取證困難,對許多已達成協議的事項,糾紛雙方常常出現反悔現象,從而導致矛盾糾紛反復發作,調解難度大。
多年以來,林權糾紛一直成為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據統計,目前全縣發生的尚在調處之中林權糾紛共30起。有的案件因時間久遠,涉及面寬,案情復雜成為歷史積案,群眾不斷上訪。2012年,全縣的信訪案件106起,其中涉及林權糾紛案件25起,涉及人數近百人次。有的地方因林權糾紛發生沖突,造成人員受傷和財產損失,嚴重影響了當地的穩定和發展。因此,加強林權糾紛的調處工作,妥善處理好大案積案,非常重要和必要。
二、強化措施,積極行動,努力化解林權糾紛,推進林權改革
2011林權制度改革的本質是還權于民,通過林改賦予林農長期穩定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林地所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要讓廣大林農真正享受到林改政策帶來的實惠,這就要求各級各部門必須嚴格依法處理好林改矛盾糾紛,積極穩妥推行林權制度改革。
2011(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機制。我縣及鄉鎮都成立了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下設林改辦負責日常工作,制定林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把林權改革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納入了總體方案中。為使林改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有序、有力、有效進行,我縣各鄉鎮都應成立相關領導小組,明確辦事機構,責任到人。對重大林權糾紛施行報告制度,強化法制指導原則。制定出臺操作性強的重大林權糾紛調解預案,對一些重大疑難糾紛、復合型糾紛進行集中調處,縣法制辦和林業局指導鄉(鎮)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二)強化法制宣傳教育,堅持依法辦事。林權制度改革是一項政策性、法律性很強的工作,要充分發揮法制宣傳的教育和預防功能,切實開展好與林改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廣大林農的法律意識,要確保林改矛盾糾紛的有效化解,必須堅持依法、依規、依政策辦事,把林改政策、法律法規宣傳貫穿于整個林改工作的全過程。重點宣傳《森林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行政復議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法律法規,逐條宣講、解讀,解答群眾提出的政策、法律問題,讓群眾掌握相關政策和法律規定,引導群眾自我參與,化解矛盾糾紛,為林改工作的順利推進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三)創新工作方式,建立排查調處機制。林權制度改革矛盾糾紛錯綜復雜,必須按照通盤考慮、有序推進、滾動排查的思路,主動及時、深入細致地做好林改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確保排查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好。一要主動排查,為林改打“前站”,鋪“路子”。各級調解員都應深入一線,深入實地,針對林改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逐村逐戶了解情況,摸排線索,掌握信息,發現問題和矛盾,通過全方位的摸底排查,預測分析,建好臺帳,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排查的矛盾糾紛進行分類梳理,集中解決,能當場調處的當場及時調處,不能當場調處的指定專人負責,限時調處,重大疑難糾紛由調處專班合議解決,力爭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二要跟蹤排查,安排調解員當好“貼身侍衛”,隨同林改工作隊“跟班”作業。全程參與林改工作,宣講政策法規,當好法律顧問,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搞好信息監測,就地解決在林改工作過程中出現的矛盾糾紛,為林改工作掃除障礙,向上級報告的重大疑難糾紛信息,以便妥善及時解決。三要回訪排查,搞好回頭看,查漏補缺。對已經排查調處的矛盾糾紛跟蹤回訪看有沒有復發,對已經完成林改工作任務的村組進行復查看有沒有產生新的矛盾糾紛,發現有復發或新的矛盾糾紛及時解決,避免矛盾糾紛“死灰復燃”,鞏固林改取得的初步成果。
(四)要堅持以人為本,防矛盾糾紛激化。排查調處林改矛盾糾紛既要堅持依法辦事又要堅持以人為本,既要講原則重證據,又要合符常理。對不同類型的案件查明真實原因,綜合具體情況,聽取多方意見,尊重群眾意愿,得到大多數人的理解與配合,充分發揮群眾的作用,引導群眾自我參與化解矛盾。在調處糾紛中,調解人員要充分做好糾紛調處準備工作,要學習鉆研相關法律法規,做到依法調解,依法處理,不能主觀臆斷,倉促處理。在調解林權糾紛時,在尊重歷史、尊重事實的基礎上,堅持“舉證定論”,對有歷史依據的林權糾紛,要通過工作組走訪林業“三定”的參與者等證人,形成調查筆錄后,再組織爭議雙方當事人對有爭議的地塊、界限進行會議討論,耐心細致的做好雙方的思想工作,讓雙方當事人認定、簽字認可。多做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引導群眾換位思考,互諒互讓,依法調解并達成書面調解協議。對界限不明,需要確權的,糾紛當事人申請后,有確權權力的機關應履行法定職責盡快辦理,不得拖延推諉,導致矛盾糾紛激化升級。
(五)把握確權發證關鍵環節,規范山林土地流轉行為。大量的土地糾份是因為四至不清、界線不明造成的,因此一定要把堪界確權、發證工作做實做細。一要深入實地堪察界線。要召集連片連界所有相關人員到現場踏堪確認界址,打好界樁,做好標記,準確測量,精心繪圖。二要共同簽字確認權屬。對現場堪測確定的界線作好詳細記錄,繪制地形分布圖,由所有有關人員審查無誤后共同簽字確認。三要完整規范填寫證書。林權證是山林權益歸屬的合法有效憑證,林權證填寫內容要完整,文字表述耍清楚,四界要具體,名稱要規范,繪圖要準確。農民必須依法進行山林土地流轉,簽訂流轉協議,完善流轉手續,現場指明界線,辦好交接手續,避免流轉后產生新的矛盾糾份。
(六)加大執法力度,嚴懲違法犯罪。在林權制度改革過程中,一些不法分子和既得利益者要達到個人目的就會采取一些非法手段侵犯他人利益,阻擾破壞林權制度改革。必須加大對林改政策、林業法律法規執行力度,打擊黑惡勢力,堅決懲治犯罪。對亂砍濫伐、非法收購、非法運輸林木、強占他人和集體林地、蓄意破壞林地界限、毆打報復林改工作人員等案件要重點打擊,發現一起,嚴肅處理一起,切實維護林改工作正常秩序,確保林權制度改革順利進行。
三、認真學習,提高本領,為做好林權糾紛調處工作、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再立新功
2012年全縣開始林權制度改革以來,林地確權糾紛就呈上升勢頭,辦案人員對政策法律吃不透、拿不準、證據不扎實,形不成“鐵案”這不僅給人民群眾同時也給政府帶來了較高的訴訟成本。我們有些鄉鎮的法律調解員自身的法律水平不高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我們必須做到以下四點:
一是要堅持把依法辦事放在首要位置。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積極穩妥地推進林改工作。要依法保護林農的各項權益和利益。切實做到林地和林木權益平等到戶,要嚴格按法律程序辦事。特別是在證據的收集和采信上要嚴格按照證據的有關規定要求去做,做到辦理一起就結案一起。二是要把保持穩定放在首要位置。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三者的關系,堅持把穩定放在第一位,對出現的各種山林糾紛,要認真梳理、調處,逐步加以解決;要始終注意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尊重歷史,取信于民。對問題及早發現及早處理,嚴防死守決不能再發生群體性時事件。三是要加強學習,把學習貫穿于林改工作的始終,做到經常學,時時學。林權糾紛的調處工作政策性強,涵蓋面較廣,僅憑一天的時間,不能完全掌握,這就要求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加強學習,不斷熟悉掌握各項政策。各鄉(鎮)林權調處的同志,要加強相互之間的交流,相互學習,相互促進。要通過討論交流,集思廣益,把問題弄清楚、以便問題得到正確、有效解決。四是要加強信息反饋,認真總結經驗。各鄉(鎮)要建立定期匯報制度,每月的上、中、下旬逐級匯報工作進展情況。要定期和不定期召開林權糾紛工作會議,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各鄉(鎮)林權調處工作要積極編發工作簡報,要將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好的經驗及時向上反饋,相互學習,相互借鑒。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題調研。
同志們,這次林權糾紛培訓工作會議,雖然時間較短,但內容豐富,需要熟悉掌握的政策法規較多。大家一定要在下步工作中不斷加強學習,深刻領會政策要領和各項要求,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切實抓好集體林權糾紛調處工作,為的和諧與穩定做出貢獻!
- 上一篇:立體種養模式發展低碳農業問題
- 下一篇:農業標準化模式研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