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城務工人員組織工會調研報告
時間:2022-06-27 0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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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總辦公室:
隨著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務工農民的權益維護已受到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我們認為,妥善解決好這個問題,不僅關系到全市的經濟發展、社會穩定,而且也關系到鞏固黨的階級基礎、擴大黨的群眾基礎,解決“三農”問題的核心——農民問題的重要內容。按照省總工會的要求,我們分赴縣(市、區)、市直企、事業進行督導,到有關部門了解情況,深入基層和農民工當中,通過走訪、發放問卷、召開座談會等形式進行實地調研?,F將調查結果報上。
一、我市進城務工人員的基本情況
止目前,我市共有進城務工人員21000人,加入工會的有8204人,入會率為39%;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有4046人,占總人數的19%。我市的進城務工人員絕大多數就業于私營企業和個體經濟中,主要從事建筑、采礦、運輸等體力型勞動和餐飲、娛樂、家政等服務性行業。其中,有13000人從業于建筑、采礦業,占62%;5000人就職于餐飲、賓館、商業零售、美容美發等服務行業,占23.8%;近2500人從事棉花、蕃茄、脫水菜、籽瓜等農副產品加工業,占11.9%;就業于交通運輸、倉儲業的有500人,占2.3%。職工隊伍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職工隊伍年輕化。我市進城農民工以青壯年為主,年齡從16歲到60歲不等,45歲以下占88%,平均年齡為27.8。其中男性占55.8%,女性占44.2%,男性多于女性。
第二,進城務工人員文化技術水平偏低。進城務工人員小學文化程度占5.3%,初中文化程度約占81.4%,高中及以上學歷的約占13.3%。由于沒有一技之長,勞動熟練程度不高,文化技術水平偏低,絕大多數進城務工人員只能從事簡單的體力勞動。
第三,職工來源市場化,人員流動快。進城務工人員多由企業招聘,隨來隨走,流動性大。職工就業無長期打算,隨意性強。據調查,有48%的農民工沒有固定工作,平均就業在7個月。3個月以下占12%,4-6個月占31%,6-10個月占31%,10個月以上占26%。
第四,職工工資低,工作時間長。調查顯示,職工月工資在600元以上的占23.4%,收入400元的占63.6%,收入400以下的占11.7%,而且,大批餐飲小企業員工的工資僅300至400元;職工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的占的45.5%,8-10小時及以上的占51%。特別是中小型餐飲企業員工經常是超時加班,但不給加班費,有的甚至克扣拖欠員工工資。
二、問題及原因
(一)城鄉二元結構尚未打破,對農民工的“身份”限制依然存在。由于長期形成的歷史原因,在城鎮有對農民工實行限制性現象:一是限制就業。某些企事業單位有限制使用農民工的崗位。二是半開放限制。部分企業采取“先本地、后外地,先城鎮、后農村”的限制性做法,減少了農民進城就業的機會。我市在就業崗位、子女入學、廉租房租住等方面尚存在著限制農民工的現象,把多數有進城就業意愿的農民工擋在了城市門檻之外。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二)社會維權機制還不完善,對農民工的權益侵害比較嚴重。由于城鄉二元結構的慣性影響,勞動管理部門及維權組織網絡和職能還沒有完全覆蓋和拓展到農民工和個體私營企業;多數非公有制企業主不愿建立工會組織,認為成立工會組織是給自己設了門檻;部分農民工對加入工會認識不到位;再加上農民工維權的能力低、手段少;工會在維權中沒有手段,顯得力不從心等因素,使得損害農民工正當權益的行為時有發生。主要表現為:一是勞動安全、生存條件差。個別企業及雇主對從事苦險工作的農民工缺乏應有的勞動保護措施,致使工傷事件時有發生。二是勞動強度大,收入無保證。個別雇主隨意延長農民工勞動時間,增大勞動強度,個別雇主拖欠、減發、扣罰其工資。大部分農民工工作時間每天都在8小時以上,沒有節假日、星期天,卻很少得到超時補助、加班補助、假日補助。從勞動保障部門、法院收到的投訴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仍較普遍,主要集中在建筑行業、個體私營企業。三是不愿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部分企業及商戶與農民工的勞動關系只是“口頭協議”或“一邊倒合同”。農民工只有單方面的義務,沒有相應的權益。四是個別雇主違規制定勞動管理制度。個別企業制定的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只體現企業單方面的意志,成為對職工的懲罰規定。
(三)社會保障機制還不健全,對農民進城務工構成障礙。國家對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無論是合同工、臨時工、小時工,都有實行基本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要求,可是有81.5%的農民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有88%以上的人未辦理工傷保險,醫療保險還處在宣傳啟動時期。企業不愿繳納“三金”,主要原因是為了降低成本,減少開支。外部原因是部門強制力度不夠,社會輿論壓力不足。
(四)農民進城務工有組織的少、受培訓的少,工作穩定性差、就業競爭力弱。2005年以前我市每年通過勞動部門輸出的農民工僅1000人左右,通過各級各類組織有序輸出的農民工約占5%,絕大多數農民工是通過血緣、地緣、人緣關系自發、結伴外出打工。有明確目的、固定崗位的約占15%,大部分農民工在不同城市不同企業間頻繁流動。農民工自發輸出、短暫輸出帶來的無序性、盲目性、不穩定性、不連續性,造成外出打工成本高、收益小、風險大、規模小。其主要原因:一是我市尚未形成健全的勞務輸出信息網絡和完善的勞務輸出服務體系。二是我市勞務輸出組織數量少、實力弱。
三、對策與建議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把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擺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議程。資料顯示,全市55%以上的人口在農村,全市50%以上的勞動力在農村,其中有70%的農村勞動力有待轉移?;臼星楹蛯嶋H情況說明,只有解放農民、轉移農民、減少農民,才能富裕農民、強化農業、穩定農村,才能加快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進程。只有平等友好地善待農民工,加強農民工權益維護,才能真正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才能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因此,黨和政府必須站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搞好農民工維權工作的重要性,切實把解決農民工問題擺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議程。
(二)最大限度的把進城務工人員組織到工會中來。由于農民工進城后他們都是個自為主,呈散兵游勇狀,政策、法律意識都很淡薄,他們工作時間長,工資收入低,根本享受不到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保險等福利待遇。究其解決問題的根源,要積極動員進城務工人員加入工會組織,以行業為重點,以社區為重心,把進城務工人員組織進工會。加入了工會,可以改變其弱勢群體的狀況,在規范勞動工資、勞動合同糾紛問題中,就可以依《工會法》由工會組織出面進行協商,由工會組織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比個人自我維護更加有利。同時,使民工流動有序化,既有利于維護進城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也有利于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局面。進城務工人員輸入地的工會組織加強對進城務工人員工會的領導和管理,與進城務工人員輸出地的工會組織加強聯系、密切配合,使進城務工人員工會成為組織嚴密的網絡。沒有在輸出地加入工會的進城務工人員,可以在工作單位、社區申請加入工會。
(三)要加大力度不斷提高進城務工人員的基本素質。一是各級工會組織要對進城務工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短期培訓。許多進城務工人員的工人階級意識、工會意識和維權意識都比較淡薄。不少人還處在從農民向工人階級轉變的過程中;有些人不知道工會組織的性質和職能,不知道工會與自己有什么關系;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么忍氣吞聲,要么找老板個人私了,不懂得依靠工會組織和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通過培訓,積極向他們宣傳《工會法》的重要意義,將農民工維權納入法治化軌道,為農民工撐起一把權益保護傘。二是對農民工開展專業技能、文化、法制、精神文明等方面的素質培訓,只有知識才能改變命運,讓他們掌握了科技文化知識,才能平等的進入勞動力市場進行競爭。
(四)多方配合,齊抓共管,維護進城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一是工會要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職能,要主動與政府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障部門、經貿部門取得聯系,做好“三方協調”機制,對農民工開展社會調查、技能培訓、政策落實,做到執政為民、立黨為公,為農民工辦實事。完善勞動安全,失業、養老、工傷、醫療保險等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二是農民工輸出地要主動與用工地黨政工組織取得聯系,建立關系,互通信息,爭取對方在農民工管理和維權工作上的支持。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門要充分利用自身優勢,與農民工輸入地司法機構加強溝通,密切協作,積極為外出務工人員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和必要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四是加大懲處侵權行為力度。組織有關部門對侵權行為嚴重的企業或雇主依法進行查處,并公開曝光。五是要特別完善有關保護進城務工人員的居住權、勞動權、財產權和受教育權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為進城務工人員創造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