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揮縣級人大常委會兼職委員作用的思考
時間:2022-10-22 08: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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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領導、各位老師和同學:大家好!因為人代會、政協會召開在即,工作任務比較繁重。昨天晚上,我濃縮整理了這篇論文,形成了我手中這份書面提綱,為了節約大家的時間,也為了講述清楚一些,我就照本宣科了。我論
文題目是:關于發揮縣級人大常委會兼職委員作用的思考。這是我在人大工作的一點學習體會,僅供參考。我從兩個方面進行了論述。
一、人大常委會兼職委員作用難發揮的現狀及原因
憲法規定:我國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必須每年召開一次。在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人大常委會代替其行使職權。人大常委會委員是從人大代表中選舉出來。可以說是“代表中的代表”。人大常委會委員又分為專職委員和兼職委員。兼職委員既要從事本職工作,又要從事人大工作。地方組織法規定:“常務委會會議表決重大事項,必須是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過半數通過”。必須嚴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和多數組成人員的意見作出決定。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過半數到會,才能開會,否則不能舉行常委會會議。不能參加會議,說明直接放棄了人民賦予的權力。所以說,兼職委員能否到會,其行為取向如何,直接關系到能否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職權,直接關系到權力機關的權威性。而兼職委員在履行職責中實績突出的并不多見卻是不爭的事實。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會議委員”、“掛名委員”、“啞巴委員”。部分兼職委員會前圍繞會議議題調查研究少,有的甚至不搞會前調查;會議議題審議發言少,個別甚至連續多次會議一言不發,默默無聞;審議發言一針見血的少,泛泛而談應付差事的多;會議表決有的隨大流,別人怎樣他怎樣;有的不按時出席會議,個別的缺席次數較多,如此等等,對保證常委會會議審議質量,提高常委會的權威帶來了負面影響。以上講的是兼職委員作用難發揮的現狀。
人大常委會兼職委員作用發揮不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認真剖析,我認為,大致存在三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認識上存在偏差。部分兼職委員要“名譽”不要“職責”,把委員職務當榮譽,選舉時,個個爭當委員,熱情似火,當選了委員,又自甘“陪襯”,熱情漸退。有的自覺不自覺地把參加人大會議等同于政府工作及部門工作會議,認為發不發言無所謂。有的還認為,審議發言“輕描淡寫”解決不了實際問題,“真槍實彈”又怕傷了和氣,耽心今后別人給“小鞋穿”,聽之任之,不愿發言。有的認為人大工作畢竟是兼職工作,何必較真去得罪人,還是“多栽花,少栽刺好”,談成績是“夸夸其談”,講問題是“蜻蜓點水”,報喜不報憂。有的即使發言,也只是就本單位、本企業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講些看法,提些意見。有的不注重看有關單位的書面報告,發言針對性不強,或重述別人的報告內容,或東扯西拉,漫無邊際。真正有理、有利、有節的審議發言,猶如鳳毛麟角,非常少見。
第二個原因是:條件上受到制約。兼職委員多半是某一個方面的代表人物或者專業技術人員,本職工作繁忙,常常無遐顧及執行人大委員職務,抽不出多少時間搞調查研究,有的連出席人大常委會、人代會也要請假。一些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兼職委員,在監督”一府兩院“時,承擔著雙重身份,既是受益者,又是監督者。由于受到部門利益、自身利益的誘導和周圍環境的制約,其自身很難做到二者協調統一,履行職責時往往會瞻前顧后,避重就輕,更不會披露曝光本單位本部門的問題,以免“引火燒身”,給自己惹上麻煩,致使監督軟弱無力,甚至錯位。再加上他們的工資、獎金都由所在單位發放,有的認為參加常委會會議是作貢獻,耽心搞人大工作多了,影響本職工作。
第三個原因是:素質上還不適應。兼職委員搞本職工作大都是行家里手,但對人大工作比較生疏,代表觀念、責任觀念、法律觀念不強,議政能力較弱。誤認為常委會委員是一種“榮譽稱號”,只是開開會,舉舉手,投投票,沒有什么硬性任務,用不著學習法律法規和人大基礎知識,經常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眾,缺少主動行使權利的激情,對群眾關心的問題不聞不問,覺得自己問了說了也沒用,老好人思想嚴重,在工作中只愿當觀眾,不想當“演員”。對人大委員職責和作用的認識,還沒有真正提高到執政為民的政治高度。
以上講的是兼職委員作用難發揮的現狀及原因,下面講第二個問題:
二、發揮人大常委會兼職委員作用的幾點對策
我認為,要充分發揮人大常委會兼職委員的作用,應采取以下對策:
對策之一:加強學習,提高素質。要定期組織兼職委員學習政治、學習法律法規,熟悉和掌握從事人大工作所必備的知識,增強兼職委員對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性質、地位、作用和職權有更深刻的理解;對“一府兩院”進行監督與支持的關系有更清晰的認識;對自己的職責和任務有更明確的了解。從而端正思想,規范行為,正確處理好本職工作與兼職工作的關系,真正成為受人大代表之托,代表人民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忠實使者。
對策之二:創造條件,履行職責。人大常委會要積極為兼職委員履行職責創造條件。要經常組織兼職委員參加人大的視察、檢查和調查活動,及時向他們通報人大的工作情況,開展定期、不定期的走訪,聽取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并及時幫助他們解決履行職責中碰到的困難和問題。
對策之三:完善機制,獎懲分明。要建立和完善兼職委員定期向人大常委會述職和接受代表評議等制度,積極探索“能者上,庸者下”的獎懲機制,使他們的工作既有壓力,又有動力。對不能履行職權的兼職委員,可勸其辭職,留住“實名”委員,淘汰“虛名”委員。同時,要嚴把兼職委員的入口關,真正把有能力、懂法律、敢監督、為人民的人選到兼職委員崗位上來。
對策之四:推行專職,改善結構。一般來說,兼職委員的本職工作比較繁重,在履行人大職權時有時難以兩全,對他們提出過高的要求,顯然有失偏頗。我認為,應減少兼職委員人數,增加專職委員人數,逐步推行專職化。這樣,有利于委員集中主要精力執行人大委員職務,避免過多的考慮部門利益、個人利益等不良因素的影響,可以盡心盡責、專心致志地議政,更好地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樹立人大常委會的權威。
以上就是我對發揮縣級人大常委會兼職委員作用的幾點膚淺認識,不對之處,敬請大家批評指正。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