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代表工作 構建和諧社會
時間:2022-08-03 0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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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提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樹立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小康社會。這對我們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充分發揮各級人大代表在構建和諧社會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和諧社會是文明法治、穩定和諧,諒解寬容的社會。要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妥善處理各方面的利益關系,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增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努力形成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干成事的社會環境。同時要尊重保障人權,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的經濟、政治和文化權益。還要建立公平、公正、良好的社會法治環境,增強人民群眾的民主意識,保障人民群眾參與政治的熱情。在新形勢下健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代表工作,是有效化解人民內部矛盾,拓寬人民群眾反映意見的渠道,擴大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力的政治平臺。
人大代表從群眾中來,工作生活在社會各行各業,人大代表是人民群眾意志和利益的代表,是人大工作順利開展的源泉和動力。他們組成國家權力機關,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事務的權利,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和政治文明的一線參與者。因此,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礎,只有切實做好代表工作,完善代表工作運行機制,才能保障代表充分按照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推動民主與法制建設,在構建和諧社會的實踐中發揮積極的作用。
一、要注重代表素質的提高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的組織細胞,是一支具有先進性、代表性和感召力的重要隊伍。其素質如何,直接影響和關系到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成效。近年來,人大代表的素質雖有提高,但與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望相比,代表隊伍的素質還難以令人滿意。一是部分代表角色意識差,只把代表當作一種榮譽,而忽視代表所負的政治責任。二是部分代表參政意識薄弱,參加人代會審議很少發言,只當“三手”(見面握握手、開會拍拍手、表決舉舉手)的代表,閉會期間很少參加甚至不參加聯系選民和代表活動。三是部分代表自身的文化和專業知識水平低,在任期內一個議案或一條建議都沒提。因此,要發揮人大代表在構建和諧社會的作用,必須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質。
首先,要站在構建和諧社會的良好民主法治環境高度上認識提高人大代表政治素質的重要性,這是人大代表政治上先進性最本質的表現。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大代表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主體,是社會主義民主的實踐者,具有構建和諧社會深厚的資源,通過其積極履行法定職責,勇于探索,不斷實踐,推動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不斷發展。為此,要優化代表結構,從源頭抓起,健全選舉制度,注重代表侯選人的提名,要綜合考慮代表侯選人的政治素質、參政能力、文化知識結構和思想道德品質,引導選民選出素質高、責任感和參政意識強的當代表。要嚴格把好代表的“入口關”,改善代表結構,保證選出高素質的代表隊伍。
其次是建立和完善代表培訓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能否發揮應有的作用,不僅依賴于人大代表的政治熱情,而且還需要代表履職的能力。在當今“知識爆炸”的時代,人大代表如果不能加強學習,掌握更多更新的知識,其參政當政的水平就會大打折扣,難以勝任。因此,要通過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學習憲法和法律法規,引導代表增強角色意識和責任感。學習有關人大工作的業務知識,拓寬代表的知識面,提高代表整體素質和履職的能力,以適應建設和諧社會的客觀需要。三年來,增城市人大常委會堅持代表培訓制度,組織代表培訓、學習達1100多人次。并為每位代表贈閱《中國人大》、《人民之聲》、《人民代表報》、《增城人大》,寄送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編印的《法律法規學習手冊》等報刊資料,定期向人大代表通報情況,方便代表學習和熟悉業務,了解人大工作的動態、經驗。對于進一步開拓人大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使代表更好地了解情況,履行職責,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要注重發揮代表參與決定和管理國家事務的主體作用
構建和諧社會,實現人民群眾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等各項民主權利,調動人大代表參與管理地方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的積極性,要始終把人民當家作主作為出發點,組織代表在人代會期間認真審議和決定重大事項,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進言獻策。
增城市人大在閉會期間,組織代表開展視察、執法檢查、評議和提出議案、建議等工作中,做到視察活動有內容,執法檢查有重點,工作監督抓熱點,圍繞本地區的經濟建設,深入調查研究,支持和監督“一府兩院”推行工作。增城市十二屆人大以來,人大代表先后提出議案102件,建議和批評、意見178條。如《切實保護增江河飲用水源,確保人民飲用清潔水》、《關于建設荔城污水處理廠,加快截污管網的建設》、《建議設立危難救助基金》等議案,政府認真組織實施,加大環境整治的投入,大大地改善了城市環境;不斷加大了醫療救助,緩解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有力促進了地方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三、要注重密切聯系代表,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人民當家作主是依法治國的前提,依法治國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形態,人民當家作主是依法治國的本質和目的,依法治國是人民當家作主的保障和方式,二者有機辯證地統一在一起。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的主體,他們來源于人民,植根于人民。為人民服務,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是各級人大工作的根本點和出發點。因此必須十分注重密切聯系代表,反映民心。
增城市人大常委會先后制定《關于實行市人大代表辭職制度》、《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參加代表聯組活動制度》、《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督辦議案建議制度》,建立代表專業小組、組成人員聯系代表等行之有效的代表工作制度。在人代會閉會期間,市人大常委會的領導帶領機關干部深入基層聯系代表,聽取代表意見,指導代表開展形式多樣、內容充實的活動。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參加代表聯組活動的主要形式有:一是開展專題視察或專題調查;二是組織代表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及相應的專業知識;三是組織專題座談會,聽取群眾反映熱點難點問題;四是邀請政府組成人員及有關單位負責人參與活動,直接聽取代表意見和建議。去年,增城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別參加了6鎮3街代表聯組活動,每位成員都參加了4至5次活動。在活動中,代表們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見和建議,常委會綜合出19條,把其中抓好石新公路改造維修、解決有線電視線路到戶和村道舊橋改造問題、加快坪中公路及增龍公路增江至正果段改造擴建工程等作為督辦重點。市政府十分重視這些意見和建議,認真抓好落實,坪中公路及增龍公路部分路段已改造完成,改造維修石新公路問題擺上了日程,提高山區干部福利待遇和教師崗位津貼問題得到了解決,其他工作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改進。
增城市人大常委會不斷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構建和諧增城。一是建立“直通車”制度。人大代表能在人大閉會期間及時向常委會反映意見,使人大代表的意見、建議得到迅速辦理。二是加強常委會與人大代表的聯系。建立委員聯系代表制度,定期走訪代表。直接組織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參加執法檢查、視察調研工作,不斷拓寬代表參與常委會工作的渠道。三年來,共有136名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365人次參加常委會執法檢查。同時建立常委會領導和駐會委員掛鎮街制度,積極指導鎮人大和街道人大聯絡辦開展工作,直接聽取基層干部群眾的心聲。三是代表聯系選民工作。增城市人大代表認真收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抓好重點信訪的處理,高度重視群眾利益,積極為群眾排憂解難,努力化解社會矛盾,維護了社會穩定。三年來,增城市人大代表共收到群眾來信1618件,接待來訪群眾489批1035人次,督辦重點信訪案件135宗。
四、要注重建立健全監督和激勵機制
完善對人大代表的監督機制,是保證代表正確行使職權,認真履行代表職務的重要環節,人大代表要樹立“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思想,自覺接受原選區或原選舉單位的監督,更好地執行代表職務,履行代表職責。要加大對人大代表的監督力度,一是要嚴格執行代表法,切實落實有關規定。如對未經批準連續兩年不參加人代會的代表,要堅決依法終止其代表資格。對參加活動不積極的“掛名代表”,要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對違法違紀造成惡劣影響的代表要依法進行罷免。二是要建立完善相關的監督制度。組織人大代表向選民述職,對選民負責,接受選民監督。通過代表述職,使代表的選民意識、職責意識和接受監督的意識增強,密切了與選舉單位和選民的聯系。要建立人大代表年終匯報工作制度,增強代表意識和責任感。同時,還可建立代表執行職務公開制度、聯系選民制度、代表參加活動通報制度等,使選民監督代表有章可循,進一步增強代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為使代表更好地履行職務,建立代表工作的激勵機制也是必要的。在實踐中,我們通過閉會期間代表活動實行百分制的考核評比,每年開展評選先進代表小組和先進代表的活動,實行評分獎勵。并通過召開代表工作座談會、經驗交流會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對指導和促進代表工作的開展,激勵代表自覺履行職務,收到較好的效果。
構建和諧社會,為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任務、新要求、新課題,也為擔負民主法制建設任務的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加強工作提供了一個新的機遇。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一方面應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的精神,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以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為主題,以維護和實現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緊緊依靠廣大代表和人民群眾,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卓有成效地開展代表工作,努力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另一方面應認真總結人大工作的實踐經驗,加大研究探索力度,從理論上去回答改進和加強民主法制建設的新途徑、新方法,不斷推動人大工作的創新和發展。只有這樣,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才能不斷提高工作實效,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