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推出人性化執行八項措施
時間:2022-10-16 1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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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對于企業為被執行人的,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執行措施。對于暫時困難但是有良好發展前景的企業,督促其采用分期分批履行的方法,盡可能通過被執行企業經營發展償還債務;于國有困難企業,考慮經濟轉軌過程中形成的歷史遺留問題,采取無形資產抵債、執行和解、分期執行等多種方式,盡量不影響企業正常經營,維護社會穩定和發展;二是在查封、扣押、凍結單位和個人的財產時,采取靈活方式,尤其是正在使用的生產資料、機器設備、運輸工具等使用“活扣”的方式,通過查封權利證書等方式,商同有關部門協助執行,以限制其轉移、轉讓、出租財產,在查封期內允許出于生產需要繼續使用被查封財產,盡量減少因訴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三是在采取強制措施時,嚴格在當事人請求的范圍內實施,強制措施的財產的價值與當事人申請的標的額相當。同時,重點審查強制措施財產的有效期、保質期、冷藏期、批號、警示標志和存放時應當注意的事項等;四是對于必須采取強制措施時,在執行時充分考慮單位及個人的形象,避免產生壞的影響,慎用警車及鳴警笛。對利用傳統節日,或被執行人家中婚喪嫁娶等時機神話司法拘留、拘傳和送達等嚴格限制,并嚴格規定少用或不用粗放式執行方式方法;五是依法對被執行人家庭進行搜查和實施拘留、拘傳時,盡量不讓被執行人的未成年子女在場,以免對孩子心理造成負面影響,盡量不讓被執行人患病的父母在場,以免加重老人的病情,盡量不讓無關的人員圍觀,以保護被執行人的隱私;六是執行人員在履行職責時,因地、因時、因案制宜,對被執行人依法慎用強制措施,同時注重司法禮儀,做到文明執行;七是在實施強制執行措施時,不得查封、扣押被執行人個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維持生活的住房和用品;八是對“三費”(贍養費、撫育費、撫養費)案件的執行,做到法律無情人有情,注重扶助弱勢一方,處處體現對人的關懷,獻一份愛心,辦一兩件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