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基層法院人才流失特點原因及對策

時間:2022-11-14 0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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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基層法院人才流失特點原因及對策

近年來,西部基層法院人才流失主要是法官的流失,已越來越受到人們的普遍關注。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法院人才流失現象發生在法院地位和作用日益凸顯的今天,更顯得耐人尋味。長此下去,將嚴重影響法院基層基礎建設和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公正與效率主題就無法實現,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會成為一句空話。因此,準確分析西部基層法院人才流失的特點、原因并及早提出對策,對于樹立和落實中央提出的正確的人才觀,實施“人才強院”戰略,加快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實現公正與效率主題,為西部大開發提供優質法律服務,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顯得更為突出和更加緊迫。

一、西部基層法院人才流失的特點

(一)顯性流失與隱性流失并存。前者是指人才因某種原因離開法院另謀他就,從而影響法院工作的發展;后者則是指法院現有人才因激勵機制不夠等原因而失去工作積極性法院后備人才枯竭。相對而言,隱性人才流失更容易被忽視,但其危害更大,因為它會給別人帶來心理沖擊,容易形成“多米諾骨牌效應”,有更多人才流失的危險。

(二)具有審判資格和較強業務能力者流失的居多。如西部一縣法院從1993年開始至今先后有28人調出法院,其中獲得法官任職資格后調出的人員有24名,占外流總人數的85.7%。且離開法院者大都是審判經驗較豐富,司法技能較強或者通過了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法官。

(三)年輕化、高學歷者流失的居多。特別是近兩年來,年齡在40歲以下,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優秀年輕人才都陸續調出或干脆辭職。對某些地方的某些法院來說,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已異化為出口關,不再是進口關了。陜西省法院系統每年因此調出約數十人。人才年齡結構比例嚴重失調,出現斷層現象,如筆者所在法院,1993年以來只進了一個法律大專生,30歲以下的審判人員只一人,兩者均不到法院在編審判人員的1%。有的法院甚至已到達“無法官可任命”的窘境。

二、西部基層法院人才流失的原因

法官吃“皇糧”,法官職業是鐵飯碗,法院曾經是法律職業者神往的圣地,為何時至今日出現人才流失現象呢?

(一)沒有樹立科學的人才觀。有的法院領導對中央提

出的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貫徹不夠,沒有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穿于人才工作的全過程,特別是沒有樹立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偏重使用人才,不重教育和培養,沒有根據新形勢和新任務的需要改革法院人才工作體制和機制。有的法院在用人上搞論資排輩,任人唯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不夠,關心、愛護、支持人才干事業不夠,只允許他們出成績,不容忍他們犯錯誤,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差。

(二)缺乏應有的職業保障。一是缺乏職業權力保障。表現在法院內部不獨立,法官審理案件經常受到來自內部行政管理的干預、其他法官及上級法院的影響;法院和法官外部不獨立,辦案中經常受到外界不正當的干預、影響和控制。二是缺乏職業地位保障。表現在黨委、政府總是習慣于視法官為公務員,把法院當成政府部門使喚!法院和法官獨立的、專業的、尊榮的職業地位沒有應有的保障。三是缺乏職業素質保障。表現在沒有真正優勝劣汰的有效的職業準入、繼續學習教育、晉升、考核和淘汰等一系列制度作保障,難以確保法官在長期的任職期限內始終不懈怠和保持很高的職業技能與道德素質。

(三)法官的經濟待遇差。這是法院不能吸引高素質法律人才的最根本原因。1999年3月份最高法院面向社會高素質法律人才公開招考10名高級法官,因經濟待遇差而報名者寥寥就是一個例子,更何況西部基層法院呢。另據報載,供職于某稅務局的一位家長因孩子學習成績差而批評他道:“你如果還不好好學習,以后只能去當個窮法官算了!”可悲的是,該家長所指“窮法官”還是高級法院一副院長。這不但說明當今中國法官待遇低的現實,而且“不讓下一代人當法官”竟成了家長教育子女的反面教材。“有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的法官參加工作十五年了,月工資也僅800元左右!其收入還不及一個農民臨時工,部分法官所慮及的是基本生計問題,遠不是維持法官職業的體面和尊榮了,那是多數法官所不能奢望的!”因此,法院里通過司法考試的人有相當一部分幾乎都是毫不猶豫地選擇辭職當律師,因為律師的收入比法官實在是高得太多,在面對如此巨大的經濟待遇差別時,又有幾個法官能夠堅守當一名清貧法官的選擇呢?

(四)工作生活環境差,個人發展空間小,欠人性化關懷。有的法官,經濟收入不是他們重點考慮的因素。相反,審判事業的發展和自身價值的實現才是他們的主導需要。他們只求有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能有一個公平的職務晉升機會,更多的業務培訓機會;只求法院領導對他們的成長多一份關心和愛護,用自己所學知識獨立運用于審判中,以發揮聰明才智更多地報效國家。然而現實卻是,審判管理行政化,法官職業大眾化,隊伍管理缺乏人性化,職務職級晉升論資排輩,法院提供的學習、培訓、考察機會廖廖。優秀者沒有受到激勵,平庸者沒有受到鞭策。所有這一切,使法院人才得不到應有的理解、尊重和肯定。這樣,高素質法官要么隨波逐流,淡化自己的職業意識、職業秉性和職業思維,被同化、大眾化,要么調換環境走人!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五)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低,無職業尊榮感?!耙桓畠稍骸敝蟹ㄔ?、檢察院與同級政府平等的憲法地位沒有真正得到貫徹落實,各級法院院長和檢察院檢察長的職級始終比同級政府首長低。法院系統內部依據《法官法》評定的法官等級,與法官工資、福利、等級津貼及政治地位毫無聯系,實質上未得到國家的正式確認?,F實中,仍套用黨政系統的模式管理法官,且法官處于這個系統的邊緣地帶。法官的職級待遇遠遠差于警察,而警察的職級待遇還在自上而下繼續大幅度提高,法官的政治地位低于警察是目前不爭的現實,這與憲法規定和法治化進程是不相符的。法院和法官的整體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不高,也是法院人才流失的又一個重要原因。

三、西部基層法院人才流失的對策

(一)樹立和落實科學的人才觀。西部基層法院目前和今后相當長時期內一項帶根本性、全局性的戰略任務是想方設法吸納、留住、培養和重用高素質法律人才,防止人才流失。要按照“三人代表”要求,認真貫徹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建立科學的法官評價體系和業績考核標準,實現法院人才工作的可持續發展。要破除種種思想障礙,解放思想,根據法院新形勢和新任務的需要創新觀念、制度和機制,激勵人才努力工作,發揮聰明才智。領導干部要善于識才、用才、愛才、聚才。要堅持德才兼備原則,把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作為衡量人才的主要標準,不唯學歷、不唯職稱、不唯資歷、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選人才。要關心、愛護、支持人才干事業,大力改善人才成長的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允許他們出成績,也要容忍他們犯錯誤,有效留住人才。

(二)強化法官的職業保障。一是強化法官的職業權力保障。法院外部,要建立獨立、統一的司法經費、人事管理保障制度,從根本上避免地方行政權力對司法的干預。法院內部,要實行隊伍分類管理,規范審判委員會職能,取消案件層報審批和判前向上級法院請示匯報制度,最大限度地還權于合議庭和獨任庭依法獨立審判。同時還要建立和完善法官申訴、控告權利保障制度。二是強化法官的職業地位保障。法官一經合法任用,除正常工作變動外,非因法定事由、法定程序,不得給予免職、辭退、降級或其他處分,以保障法官身份的穩定性。對高風險的法官職業要建立職業風險保險和優厚撫恤制度,讓在執行職務中遭受意外傷亡事件時得到經濟補償。落實法官合理的職業“特權”,確保法官在履行審判職責過程中免受不合理的指控、追究、評論等。三是強化法官的職業素質保障。實行嚴格的法官準入和選任制度、持續教育培訓制度、嚴格的考核和淘汰制度,以抬高職業“門檻”,更新知識結構,提高司法技能,提升道德素養,嚴格考評任用,保持法官整體素質的可持續提高。

(三)提高法官的經濟待遇。要從體制和制度上確

保法官成為高收入者,這是法院吸引人才,防止人才流失最根本的措施。因為“人,無法靠精神鼓勵幸福地生活,幸福的生活需要財產來維系?!焙茈y想象一個背負沉重生活負擔、面臨生存艱難的法官能夠毫不分心地專注于審判工作,能對法官這一職業有所依戀!因此,不能讓超負荷工作和超常人道德要求的法官的工資、津貼和各項福利等保障大打折扣,確保法官享有與其身份地位相符的體面與尊榮,確保法官無后顧之憂地依法公正行使審判權!“良禽擇木而棲,賢才擇主而侍”,法官的待遇提高了,人才便會不請自來。我國目前法官完全可以享有高薪制和高津貼,國家財力也不應該成問題。警察比法官多幾倍,優厚的警銜津貼尚且可以推行,而且還有不斷提高的趨勢,為什么法官就不能實行高薪制和高津貼呢?!根據國情,完全可以可循序漸進地每年提高一定幅度的工資,同時每年選任淘汰一定數量的法官??蓮姆ㄔ阂酝馕崭咚刭|法律人才進來,把淘汰法官節省下來的錢補充到選任的法官身上。

(四)提供個人事業發展的廣闊空間,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和條件。“人的最高需求是價值的自我實現”,人才往往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實現成就的動機。法院要創新機制,為人才提供事業發展的舞臺,這既是防止人才流失的重要手段,也是實現法院不斷發展的動力源泉。同時,法院要為人才提供寬松的工作環境、富有挑戰性的實踐鍛煉機會以及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公平晉升機會和良好的生活條件。要為法官提供辦公所必需的聯網電腦、打印、通訊和足夠的書報費等軟、硬件物質技術裝備。以保障法官更好地學習和工作注重對法官能力的培養和鍛煉,給予更多的教育培訓機會,放手讓其承辦重大、復雜、疑難的案件,刻意培養其高超的司法能力。在法官等級、工資、職務和職級晉升以及評先評優和外出學習考察等方面做到向高素質法律人才傾斜,優先予以考慮。尊重、關心、體貼法官。一些法院遇法官生病住院,很好地體現了對法官的人性化關懷。一些法院為法官提供工作餐、專門的娛樂和健身場所等同樣地體現了對法官的關愛。只有關心、體貼法官的工作落到實處,人性化管理才真正落到了實處。

(五)切實提高法官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要加強對法院和法官的正面宣傳,在全社會形成一種尊重法官、關心法官、支持法官和愛護法官的良好氛圍。黨政領導尤其要強化憲法意識,尊重和維護法院和法官的地位和權威。形成尊重法官的社會共識是社會進步、國家文明的重要標志。與此同時,法院自身也要用嚴格的管理制度、先進的法官文化,約束和培育法官的職業理念和職業操守,以保證法官的素質與其尊榮的社會地位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