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調研和信息宣傳工作考核評比辦法

時間:2022-11-14 0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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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調研和信息宣傳工作考核評比辦法

為客觀公正和直觀地評價全院調研和信息宣傳工作水平,鼓勵先進、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鞭策后進,充分調動調宣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我院今年確定的調研和信息宣傳工作任務,根據上級法院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對調宣工作實行累計積分

(一)、調研工作計分辦法:1、市級報刊刊載1篇計10分;2、省級報刊刊載1篇計30分;3、國家級報刊刊載1篇計100分;4、法院網刊載1篇計20分,中國法院網刊載1篇計50分。

(二)、信息工作計分辦法:1、各部門報送的信息被中院、市委信息中心、市委信息中心采用1篇各計2分;2、被省法院采用1篇計5分,未經中院上報采用的,另加2分;3、被最高法院及省委信息中心采用1篇計50分,直接上報被采用的,另加7分。

(三)、宣傳工作計分辦法:1、市媒體刊載1篇計10分;2、省級媒體刊載1篇計20分;3、國家級媒體刊載1篇計50分;4、法院網刊載(請登陸政法秘書網)1篇計15分,中國法院網刊載1篇計40分;5、重要媒體發稿加分: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1篇加50分;法制日報、人民法院報1篇加30分;河北日報、河北電視臺、河北人民廣播電臺1篇加20分;新華社發通稿總計200分,不再另加分。6、版面及節目類別加分:頭版文章、頭條文章分數加倍,頭版頭條文章、整版文章加雙倍;廣播、電視黃金時段主新聞節目分數加倍,專題節目加雙倍。

二、考評

我院年終對全院各部門的調宣工作進行考核評比,按部門、個人總積分評出調研信息、宣傳先進單位各1-3個,先進個人各2-4名進行表彰,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三、獎勵

1、先進獎

年終被評為調研、信息、宣傳工作先進部門的獎勵500元,被評為先進個人的獎勵200元。

2、上稿獎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1)調研宣傳工作:在國家級、省級媒體上稿的個人,憑稿費通知單,再另行獎勵2倍的稿酬;在石家莊市級媒體上稿的個人,憑稿費通知單,再另行獎勵相同數額的稿酬;沒有稿費單的,國家級、省級、石家莊市級調研文章每篇分別獎勵300元,200元、100元;獲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優秀獎)的分別按同級獎勵的1.5倍、1倍和1/2進行獎勵;宣傳文章每篇分別獎勵200元、100元、50元;詩歌、雜文、散文等文學性作品按宣傳文章的1/2獎勵。

(2)信息工作:報送的信息被最高法院或省委信息中心每采用1篇獎勵200元。

(3)獎勵實施:為使獎勵能夠及時兌現,更好地發揮激勵作用,對個人上稿獎,每季度進行一次;其它獎項年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