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聯系代表 發揮代表作用

時間:2022-07-21 0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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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聯系代表 發揮代表作用

3月中旬,筆者組織所聯系的10名人大代表召開專題座談會。會上,代表們暢談了執行代表職務的認識和打算,并結合工作實際,對如何推進“一府兩院”工作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見建議。通過這次聯系代表活動,筆者進一步認識到在密切聯系代表發揮代表作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從中引發出一些思考。

《代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應當采取多種方式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保持聯系”。這里所指的“代表聯系”不是一般的語言名詞,它是表述人大常委會及其組成人員與人大代表關系的法定法律性專用概念,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組織原則決定的一項必須遵循的法律性準則,也是人大代表行使職權、履行義務、發揮作用,加強人大常委會權力結構的重要保證,又是人大常委會接觸代表、組織代表、服務代表、實行人大監督的基礎性工作。從宏觀上看,人大常委會的權力運行和代表聯系是同步進行的,相依相輔的;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各項職權是通過聯系代表、發揮代表作用才得以展示的。因此,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與人大代表保持聯系,就是保持人民代表大會的根本性質,就是使人大常委會在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不失去其職能,就是保持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真諦。從這個意義上說,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務必保持與人大代表的密切聯系,并在密切聯系代表中充分彰顯代表作用。筆者認為,要在密切聯系代表中充分發揮代表作用,就要做到如下四個“必須”:

一是必須正確認識聯系與被聯系二者的關系。代表聯系貫穿在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整體運行之中,這就是它的宏觀性所在。代表聯系的宏觀性,由人大常委會與代表的關系所決定,同時又標明了人大常委會及其組成人員與代表之間的關系。首先,人大常委會及其組成人員與代表的關系不是領導關系,我們不能因為人大常委會是權力機關、領導機關,其組成人員是人大代表中的優秀代表、屬領導層,就認為他們的權利、地位、作用與人大代表大大不同,甚至把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的活動說成是“檢查”、“視察”活動,造成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工作的錯位;也不能認為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與代表聯系的關系是平等的關系,乃至“互相監督的關系”,這都是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認識上的誤區?!兜胤浇M織法》第四十條二款規定:“縣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因此,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代表人民意志,本能地監督人大常委會,這個關系是不能取代和顛倒的。基于此,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聯系代表、深化代表活動、彰顯代表作用的同時,要自覺接受人大代表的監督。

二是必須立足于引導和幫助。很多時候,大多數的人大代表有熱情、有能力、有時間來履行職責,但是,卻缺乏一個與地方人大常委會溝通和聯系甚至是求助的渠道,因而對自身的履職行為造成相當的不便。從這個角度上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這一項工作就為代表履職提供了這樣一種溝通渠道和便利。近幾年來各地人大代表履職的實踐表明,人大代表尤其是基層人大代表,由于自身條件和所處環境的限制,在履職過程中,總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困難和問題,也會發現或接觸到群眾反映的這樣或那樣的情況。但是,由于本身能力的局限性,代表要單靠自己的力量,監督“一府兩院”解決一些問題,恐怕都或多或少會有一些不便和困難。如果這個時候,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能夠提供及時和必要的引導和幫助,也許對代表履行職責,發揮作用會有相當的促進。對于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來說,為所聯系的代表提供一定的履職引導和幫助并不難,也是分內的義務。但是,對于代表來說,這些引導和幫助就直接決定了代表們履職的成效和發揮作用的大小。因此,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密切聯系代表時要立足于為代表履職提供必要和及時的引導和幫助,為推進代表工作、發揮代表作用盡心盡力。

三是必須注重于實現聯動。以往,一提到代表聯系,人們往往就會認為是單純性的接觸代表,如請上來座談、走下去訪問、見見面、談談心、問問情況、征求意見等等,這種接觸性聯系法,實質上是很初步的,盡管很有必要,然而卻是很不夠、不全面的。從代表聯系實踐的總體要求來看,這僅僅是微觀上的代表聯系,充其量只能算是零打碎敲的聯系代表,還不適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運轉機制的需要。從宏觀上看,代表聯系應從“一切權力屬于人民”這個宗旨出發,將尊重代表地位、保證代表行使職權、有利于代表履行義務、充分發揮代表等工作要求有機地體現在人大工作實踐中??梢哉f,代表活動就是代表聯系,但代表聯系并不就是代表活動。在人大代表活動中,不應是聯系和活動相分離。即是說,代表聯系要寓于代表活動之中,融于代表自身建設和人大監督,發揮代表職權諸項工作之中。因此,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聯系代表時要根據代表的廣泛性、代表性和先進性,圍繞人大監督任務,注重開展聯動互補的代表活動,如通過各種形式聽取代表的情況反映,征求代表對議案、建議和意見辦理情況的意見,與代表聯名提出高質量的議案、建議和批評,與代表共商并選定專題開展調查、檢查、視察、質詢、詢問等活動,并在活動中做到對代表知心(怎么想)、知行(怎么做)、知果(效果如何)。通過開展聯動互補的代表活動,更好地促使代表履行職權、發揮作用。

四是必須著眼于長期堅持。密切聯系代表、彰顯代表作用,不是靠召開一兩次座談會或組織一兩次三查(察)活動就能夠實現的,需要長期堅持并不斷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使代表聯系從組織上、制度上、場所上日益趨于規范化、制度化、經?;?。目前,由于一些地方人大常委會缺乏相應的激勵和約束機制,致使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不僅缺乏明確的目標任務,而且聯系代表的熱情和質量也都打了折扣,不同程度地影響了聯系代表工作的正常開展和效果,甚至出現了所謂的“走過場”、“應付性”的聯系代表。對此,人大常委會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健全完善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制度,如健全完善“雙向溝通”制度,即常委會組成人員向人大代表通報政情、人大代表向常委會組成人員反映民意制度:既要求常委會組成人員每一季度向所聯系代表通報一次本地區重要工作部署及其進展情況,為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服務;又要求代表廣泛聯系群眾,宣傳黨委、人大的工作情況,并積極向人大反映群眾的呼聲和愿望。又如,健全完善有關聯系代表的工作通報、公示等制度,要求常委會組成人員增加聯系代表工作的透明度,定期向人大常委會匯報聯系代表情況等。此外,還要完善聯系代表的考核辦法、激勵機制和經費保障機制等。通過長期堅持聯系代表工作并健全完善相關的機制,促使常委會組成人員進一步密切與代表的聯系,了解和掌握代表關注的熱點、難點民生問題,與代表同心協力,在善于監督、敢于監督中共同促進“一府兩院”工作。

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工作,是當前各地人大及其人大常委會激發人大代表履職熱情、發揮代表作用的重要工作,對于搞好代表活動、發揮代表作用、行使人大監督、推進人大代表工作有著重要而深遠的現實意義。因此,我們每一位常委會組成人員要把密切聯系代表、發揮代表作用作為“重頭戲”,縝密安排,精心準備,共同推進人大常委會聯系代表工作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