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縣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時間:2022-08-26 0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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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
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今天召開全縣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會議,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江蘇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中央及省市一系列文件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掌握政策,明確部署,扎實抓好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下面,我先講三個方面的意見,然后請縣委徐書記作指示、提要求。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是黨和國家農村政策的基石,是保障農民權益,促進農業發展,保持農村穩定的制度基礎。1997年延長土地承包期工作開展以來,我縣各地在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土地承包政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維護了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維護了農村社會穩定。但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當前在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中還存在不少不容忽視的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少數地方二輪土地承包工作沒有完全落實到位,土地使用權屬不明確,沒有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基礎管理工作滯后,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問題突出,證地不符、調整承包地后土地承包經營權未及時變更,檔案資料散失嚴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規范,農戶間土地流轉口頭協議多;承包地征用中農民的后顧之憂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失地農民保障沒有到位;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隨意侵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等等,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的糾紛案件和涉土信訪量呈現不斷增加的態勢。隨著農業稅減免政策的落實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在實際工作中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以上問題如不予以重視并加以糾正,將引發許多矛盾,甚至動搖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各級各有關部門對此務必高度重視,一定要站在維護好、發展好、實現好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對于進一步落實黨的農村政策,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保持農業健康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的重大意義。
1、抓好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是體現以人為本,保護廣大農民合法權益的迫切需要。保護和發展廣大農民的利益,充分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是黨在農村各項政策的首要出發點。在任何時候、任何事情上,都必須遵循這個基本準則。落實黨的農村政策,最根本的是落實土地政策;保護農民的根本利益,最重要的是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保護農民的土地使用權。農民只有依法獲得長期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享有承包權、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收益權和流轉權,才能為自身合法權益提供強有力的保障,才能真正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以人為本。應當看到,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土地不僅是農民的基本生產資料,而且是農民最主要的生活保障,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民的基本財產權利,是農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切實保證農民享有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其實質就是保護農民的物質利益,尊重農民的民主權利,是對農民合法權益最根本、最直接的保護。從2003年3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從2005年3月1日實施的《江蘇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保護條例》,將土地承包關系法律化,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物權化,為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們要牢固樹立人民利益至上的觀念,把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落實好農民的土地承包權。
2、抓好農村土地承包管理,穩定土地承包關系,是加快農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民增收的需要。加快新階段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解決面臨的新矛盾、新問題,關鍵是保護和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沒有廣大農民的積極參與,不能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農業和農村發展的任務和目標就會落空。調動和保護農民的積極性,核心是保障農民的物質利益,尊重農民的民主權利,保護農民的經營自主權。只有依法長期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全面落實土地承包經營權,才能維護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極大地調動農民的積極性。全面落實土地承包經營權,將進一步調動農民參與農業結構調整的積極性,增加農業生產投入,并引導和推動農民積極采用優良品種,發展優質農產品,不斷改善農業品種結構。
3、抓好農村土地承包管理、穩定土地承包關系,是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維護農村穩定的需要。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點在農村,難點也在農村。去年以來,國家加大對農業的支持力度,出臺了一系列扶農、惠農政策,我省從今年起全面免征了農業稅,土地收益增加,農民種田積極性提高,農民更加珍惜土地,出現了爭田要地的現象,農村土地承包方面的糾紛也隨之增多。據縣農辦統計,去年下半年以來,群眾來縣上訪反映土地糾紛問題,達34批200多人次,其中集體上訪3次。土地承包糾紛已成為影響我縣農村社會穩定的一個嚴重問題?,F在土地承包糾紛增多,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政策落實不到位、管理不規范帶來的問題,有城鎮化、工業化推進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還有一些是現行法律、法規、政策之間以及與傳統習慣之間不銜接帶來的新問題。這些問題不及時予以解決,最終必將影響農村社會的穩定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梢?,土地承包關系是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最大因素。只有切實抓好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保證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落實到位,讓農民吃上“定心丸”,土地承包糾紛問題才會迎刃而解,農村社會才能保持長期穩定。
4、抓好農村土地承包,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是堅持依法行政,提高新形勢下農村工作領導水平的迫切需要。當前,農村發展的外部環境有了很大的變化,農村市場經濟的發展程度有了很大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要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我們領導農村工作的體制機制、思想觀念和方式方法,就必須不斷改進,不斷提高,不斷完善。我們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依法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國家有關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上來,轉變工作職能,堅持依法行政,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這件關系到廣大農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抓實抓好,推動我縣農村經濟健康、協調發展。
二、嚴格要求,規范操作,扎實抓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的補發工作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國家依法確認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憑證。1997年延長土地承包期后,由于多種原因,我縣仍有部分村組未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放到承包農戶,使農民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切實、有效的保護,影響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也給農村社會的長期穩定留下了隱患。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確權發證工作,既是《農村土地承包法》、《江蘇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也是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各項政策的重要措施,對于實現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保持農村社會長期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最近,縣“兩辦”專題下發了《關于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補發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東辦發[2005]76號),各地要認真組織學習,嚴格按照《通知》中所提出的要求,進行具體部署,規范有序地開展好這項工作。
1、補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必須掌握的基本原則
一是確保穩定的原則。這次補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進一步明確土地使用權屬,是對1997年延長土地承包期工作的規范和完善,而不是打亂原承包關系,重新組織發包農村土地。補發的對象只能是二輪土地承包時以家庭承包形式承包了農村集體土地,但未領取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的承包農戶。原二輪土地承包原始資料不全、地塊不清的,要逐戶逐地塊核實,但不宜重新組織丈量,更不能借機重新調整土地。對少數1997年沒有開展或尚未完成二輪延包工作的村組,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切實抓好二輪土地延包工作,在此基礎上,簽訂好土地承包合同,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有關二輪土地延包的具體政策原則上仍按縣委1997年下發的《關于做好延長集體土地承包期工作的意見》執行,土地承包的原則和程序必須符合《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1997年已經搞好二輪土地延包工作、填制好《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但未發放到戶的,在確保證書內容準確無誤、手續完備、無任何遺留問題的前提下,可將原證直接發放到戶。但承包農戶要求領取新證的,也可列入新證發放范圍。
二是實事求是的原則。對二輪土地承包工作已結束但未發證的,原則上按照二輪延包時的承包面積、地塊和四至進行登記補簽補發。二輪承包以來,農戶之間承包地互換、轉讓,或因國家集體征用、占用等原因重新調整承包地,導致承包面積和承包地塊變化較大的,也可按承包農戶現實際承包情況核實登記,重新簽訂承包合同和換發證書。承包期限統一至2027年8月31日止。
三是尊重歷史的原則。在延長土地承包期時,有少數村組對部分土地質量較差、耕作不便的地塊按一定的比例折算后承包到戶的,這次補發證書仍按各地原做法,維護原狀,不作調整。
四是依法辦事的原則。必須嚴格以《農村土地承包法》、《江蘇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保護條例》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關于穩定完善土地承包關系的一系列政策為依據,嚴格依法辦事。對法律法規和政策暫時沒有具體規定的,各地要從實際出發,根據法律、法規和土地承包政策的原則精神,妥善處理。
2、補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程序和要求。
(1)調查摸底。這次會議后,各地要立即組織有關方面力量,對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發放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和梳理,認真分析未發證原因,合理確定補發范圍,有針對性地研究對策,制定工作方案。
(2)分戶核實。對需要補發、換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農戶,要對現有承包地塊等情況進行認真核實。核實的依據以二輪土地承包清冊、原計征農業稅的計稅面積等相關資料為準。核實結果要經承包農戶簽字認可。對承包經營權不明確、承包面積有爭議的,要認真抓好核實、協商和調解工作。對矛盾和糾紛沒有得到完全解決、發包方與承包方未取得一致意見的,不能急于補簽合同和補發證書。對個別需要開展二輪土地延包后續工作的村組,要按照既定部署和要求抓緊進行。為了有效防止“一戶兩證”現象,原未領證需要補發的承包農戶,必須作出要求補領的書面情況說明,對于原已領證但因各種原因要求換發的承包農戶,必須交回原證,并作出不存在雙證的書面承諾。
(3)材料初審。發包方將要求補發換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承包戶的情況說明、承包戶家庭基本情況、土地承包清冊、原農村土地承包方案等相關資料報鎮農經部門初審。
(4)簽訂合同。有關資料報經鎮農經站核實認可后,由發包方與有關農戶補簽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由縣統一格式。
(5)審核申報。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的30個工作日內,發包方將核實好的土地承包清冊、簽訂好的土地承包合同等相關資料報送鎮農經站,由鎮農經站編制土地承包合同登記薄、土地承包情況登記表,由鎮人民政府向縣政府提出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書面申請。
(6)登記發證??h農辦在對有關材料核實后,對申請材料符合規定要求的,編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薄》,委托鎮農經站填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所載內容必須與土地承包合同內容完全一致。委托發包方將填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發放到具體承包戶。鎮農經站與委托發放人、委托發放人與接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的農戶必須辦理簽收手續。發包方應當及時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發給承包方,不得代承包方保管,不得扣押。未經縣審核登記,不得私自填制《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這次全縣補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工作從現在開始至10月底前全面結束。
4、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
一是要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放制度。在承包關系理順、基礎工作做好、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好土地承包合同后,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及時向承包農戶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依法確認承包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今后,補發、換發時,一律使用新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原空白證書由鎮農經站負責收回并銷毀。
二是要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制度。
今后,因發生自然災害嚴重毀損、國家征用占用土地、村鎮建設規劃及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等情形,按法定程序進行土地調整而導致農戶承包面積、地塊發生變動的,應當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經發包方同意并登記,農戶之間以互換、轉讓等形式進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可以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
承包農戶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應提交下列材料:
(1)農戶要求變更的書面請求;
(2)已變更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原件。
三是要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換發制度。
凡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照規定程序換發、補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1)在承包期內,因家庭分戶,夫妻離婚等情形導致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立的;
(2)因征用、占用土地較多或實行大規模土地整治等原因,農戶承包面積、地塊、位置變動較大,難以在原承包經營權證書上作變更登記的;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遺失或毀損的。
符合條件要求補發、換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的,必須由農戶提出書面申請,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核、報批、登記、簽約和發證。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換發、補發手續,應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薄記載的內容為準,換發、補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應當注明“補發”、“換發”字樣。
四是要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回收制度。發生下列情形必須收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
(1)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并轉為非農戶口,原承包地已由集體全部收回的;
(2)承包期內,承包方書面申請自愿放棄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原承包地已由集體全部收回的;
(3)承包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占用,導致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所載標的物已不存在的;
(4)承包家庭不存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滅失的。
(5)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情形。
應依法收回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由發包方負責收回,鎮農經站統一登記、統一保管,并加蓋“作廢”章。原承包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交回的,經發包方提出申請、鎮審核后,由原發證機關負責注銷,并予以公告。
五是要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制度。對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的發放、變更、換發、補發、收回、注銷等,要建立嚴格的審核和登記制度。各鎮要落實專人負責,明確工作職責,確保規范有序。
三、精心組織,統籌安排,結合抓好土地承包基礎管理相關工作。
1、高標準、高質量完善好農村土地承包檔案
實行土地家庭承包以來,全縣各地形成了大量的土地承包檔案,這些檔案是廣大農民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歷史見證,是落實黨的土地承包政策的具體體現。幾年來,全縣大部分地方重視對土地承包檔案的管理,建立了檔案管理制度,為農村經濟政策的落實和農村社會的穩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在檢查中也發現,目前,全縣土地承包檔案管理工作還存在著歸檔資料不夠齊全、整理不太規范、保管比較分散等問題,有極少數村組已沒有任何檔案資料。因此各地要把加強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作為農村土地承包管理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來抓。
要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的有關具體規定,進一步做好檔案材料的收集歸檔和保管工作,確保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的齊全、完整。各村要將土地承包各種文書資料,包括土地承包平面圖、土地承包方案、決議、承包合同、承包清冊、與土地承包有關的會議記錄、數據、資料等進行歸檔。各鎮要將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中產生的相關文件和資料、各村二輪土地承包方案、決議、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詳細情況、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及流轉合同的鑒證記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放登記表、土地承包到戶匯總表等列入歸檔范圍。對土地承包清冊等基礎檔案資料不全的,要想盡一切辦法盡快完善起來。因鎮村行政區域調整等原因造成二輪延包資料不全或散失的村組,鎮政府要組織力量逐組逐戶清理核實,對散失在個人身上的資料要全部予以追回,統一整理歸檔。對無正當理由不移交土地承包檔案資料的退編退職人員,要說服教育,限期交出,拒不交出的,必要時可停發退職金或養老金補助。整理好的土地承包檔案全部由鎮統一保管。
要重視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的動態管理,因土地征用、土地整理后經過法定程序批準對承包土地作了調整引起的面積和地塊變動登記、合同的變更、權證變更登記及土地流轉過程中產生的相關文件、材料也應列入歸檔范圍。對保管人員工作變動的,要做好檔案交接工作,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檔案的保管制度和管理體系,大力推進農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把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工作納入規范化建設的軌道。各鎮今年內要確保有60%的組完成土地承包檔案資料計算機錄入任務。
2、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調解機制,著力化解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糾紛
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已經成為影響當前農村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各地必須予以高度重視,明確工作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決好當前的土地承包糾紛。
一是建立調解組織,落實調解責任。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絕大部分必須通過基層調解予以解決。各鎮政府和村級組織均要建立土地承包糾紛調解委員會,切實承擔起調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責任。農戶與農戶之間、農戶與村級組織之間的一般性糾紛,由各鎮村具體負責調查處理。對當事人不愿接受調解意見的,可以引導其通過法律程序予以解決,防止因工作不力引發農民越級上訪。各鎮要把解決土地承包糾紛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明確分工,責任到人,積極主動地解決土地承包糾紛。涉及到多個部門職責的,各相關部門要從大局出發,密切配合,妥善處理。對接待農民上訪和處理土地承包糾紛問題不負責任,推諉扯皮,處置失當,激化矛盾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對有關責任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二是加強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學習宣傳。各地要認真組織廣大農村干部深入學習《農村土地承包法》、中央和省關于穩定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一系列政策,增強法律意識和政策觀念,提高處理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能力。同時,要結合處理土地承包糾紛,有針對性地搞好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用法律法規和政策統一矛盾雙方的思想認識,進而達成共識。
三是搞好土地承包糾紛的排查。搞好土地糾紛排查,落實工作預案,是有效解決土地承包糾紛、防止群體性事件和惡性事件發生的重要措施。各地要有組織、有計劃地對土地承包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準確掌握當地土地承包糾紛的現狀,分析土地糾紛的類型、引發原因和特點,重點掌握可能導致群體性、惡性事件發生的土地承包糾紛問題。制定解決本地土地承包糾紛問題的預案,分類提出妥善解決土地糾紛的具體意見和辦法,明確工作目標、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時限,確保妥善解決農村土地糾紛問題。對已暴露出來的問題,要采取相應的措施及時解決。同時對潛在的矛盾,要主動開展工作,把矛盾解決在萌芽中。對一些影響大、解決難度大的糾紛,要通過現場辦公的形式及時妥善處理。切實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對因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引發的農民群體性上訪、越級訪和重復訪案件,必須實行主要領導親自過問,責任到人,一抓到底。對一般性的上訪問題,要分級負責,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杜絕出現因工作不到位引發新的越級上訪問題。
四是依法做好信訪接待和處置工作。對農民反映的土地承包糾紛問題,要做到不回避、不推諉、不拖延,嚴格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信訪條例》要求,依法做好接待處置。要建立信訪登記管理制度??h、鎮都要設立農村土地承包信訪登記簿,逐件登記來信、來訪,督促基層按時調查處理,并及時記載查處情況。要建立限期結報制度。凡上級政府和機關轉辦的信訪件,一般的15日內辦結;重要案件必須7日內辦結。如因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上報處理結果的,必須說明原因并上報工作進展情況和初步意見,在1個月內辦結。要及時將處理意見告知當事人,做好解釋和說服教育工作,真正達到息訪目的,將矛盾化解在當地,化解在基層,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確保農村社會穩定。要建立定期通報制度??h委農辦將按季度對農民因土地承包問題到縣及縣以上信訪的情況及辦理進度進行通報,以便于各地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相互借鑒。
3、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積極穩妥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在穩定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前提下,允許土地承包經營權合理流轉,逐步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是黨的農村土地政策的一項重要內容。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是關系到保障農民權益、促進農業發展、穩定農村大局的一件大事,各地在加大宣傳力度的基礎上,要從有利于農村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資源的優化配置、有利于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的高度出發,在農戶平等協商、依法、自愿、有償的前提下,積極引導土地流轉,保證土地流轉健康有序進行。
(1)加強政策疏導,引導、保護農民參與土地流轉的積極性。要因地制宜,因勢利導,循序漸進,堅持政策疏導,轉變農民觀念,提高農民素質,千方百計調動和激發農民主動積極參與土地流轉的積極性和熱情。凡有利于農業結構調整、有利于提高土地產出率和勞動生產率、有利于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的土地流轉形式都應大力提倡和鼓勵。要嚴格按照法律、政策的要求和市場經濟法則,正確處理土地承包30年不變與農業結構調整、土地規模經營、園區建設、二三產業用地、公益事業用地和城市發展用地等方面的關系,從根本上保護好、實現好農民群眾的利益。特別需要強調的是,推進和引導農戶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一定要從實際出發,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決不能用行政命令的辦法強制推行土地規模經營。不能損害農民利益,不能激化矛盾,不能留后遺癥。不能以任何借口剝奪農戶的土地流轉決策權,更不能與民爭利。
(2)強化服務,優化環境。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生產力發展的必然趨勢,但農戶作為市場經濟主體,缺乏市場對土地供需情況及發展趨勢的了解,缺乏應付市場不確定風險的能力和手段,必須依托于有關中介服務機構。因此,各鎮村要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機構,制訂土地流轉規劃,建立土地流轉信息系統,收集土地供需信息,為流轉雙方牽線搭橋;規范土地流轉程序,統一辦理土地流轉合同(協議);組織開展集體土地流轉收益評估,研究制訂并土地流轉的指導性價格,協調各方利益;進行項目推介等。努力形成自下而上、網絡狀、多功能、緊密型的中介服務體系。
(3)要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目前我縣有些地方承包地流轉合同不完善,程序不規范,有的甚至是口頭協議。由此引發的糾紛也在不斷增多。因此,各地要以《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政策精神為依據,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程序,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登記備案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糾紛調處制度和動態監測制度等,使土地流轉管理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全面實施土地流轉規范管理。通過建立和實施登記備案制度,對法律規定需要登記備案的事項登記備案,確保流轉主體和行為符合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通過建立和實施合同管理制度,指導流轉雙方在自愿協商的基礎上建立起穩定規范的流轉關系;通過實施糾紛調處制度,使流轉糾紛和問題得到及時解決;通過實施動態監測制度,準確掌握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動態變化情況,使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承包合同、流轉合同、流轉登記備案等能準確記載和反映實際情況。農經部門要切實搞好土地流轉的登記管理、中介服務和檢查監督,逐步建立健全流轉服務組織,規范土地流轉合同,健全土地流轉檔案;搞好土地供求狀況調查,盡快建立土地資源儲備庫,幫助農民解決土地流轉信息不暢的問題。要把土地流轉服務的重心和落腳點放在保護農民利益、促進農民增收上來,不斷創新流轉服務的形式和機制,依法維護土地流轉各方的權益。
同志們,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管理、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是一項政策性極強的工作,涉及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視,將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列入當前農村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統籌安排,扎實有序推進。相信今天會議后,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通過全縣上下的共同努力和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一定會把黨在農村的土地承包政策真正落到實處,把我縣的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促進全縣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