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中的“弱勢群體”值得關注

時間:2022-11-16 0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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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勞動保障報》在××年月日和月日的頭版上刊登了《勝了官司也高興不起來》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和《退休金緣何成了“生活費”》這兩篇報道。前一篇報道的是某地鄉鎮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因不能按時足額領到基本養老金多次上訪主管部門及政府無果后向人民法院起訴勞動保障局請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依據政策按標準發放養老金補發被扣發的養老金并為其實行社會化發放。這樁官司以原告先勝后敗而結束。后一篇報道的是某地電影院的退休職工在其單位停繳養老保險費退休費無著落的情況下無論是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投訴還是向法院起訴都未被受理勞動保障部門為這些退休人員發放了低于其退休費的生活費后退休人員不理解想不通。

如今的退休人員大部分是上世紀年代和年代參加工作的。當年的他們懷著建設美好社會主義的愿望只講奉獻少有索取沒有多少生活積累。改革開放后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的待遇在近年中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然而這高待遇真正得到落實的是吃皇糧的和經濟效益好的機關事業單位對那些身在鄉鎮事業單位和無經濟效益單位的退休人員來講高待遇就大打折扣成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的弱勢群體”其退休待遇甚至還不如企業退休人員。而作為勞動保障部門內心也很是無奈按照各地政府出臺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的征繳和支付辦法社保機構并沒有錯如果欠費或不繳費的也由社保機構發放那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如何對等基金征收不到用于發放的資金從那來基金積累用完了后面的退休人員怎么辦這也是目前基層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機構普遍遇到的無法解決的問題。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作為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早在年全國大部分地區就進行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由“現收現付制”無積累改為“以支定收、略有節余”的部分積累制退休待遇仍然執行國家相關規定這種現收現付的社會統籌模式在改革的初期對不過多加重財政支出、均衡參保單位的負擔、提高參保人員的保障程度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然而隨著時代的進步我國從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已走過十年進程的今天這種社會統籌模式已遠遠滯后于時展的要求。同時由于政策的不完善部分地區相繼出現了政府將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退?;蛲15牟徽,F象。而經濟效益差和無收入來源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無力向社保機構繳納養老保險費形成事實上的停保后單位同樣也無力支付其退休人員高出企業退休人員一到兩倍的退休養老金。由于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是針對企業的對機關事業單位不適用因此這些單位的退休人員的晚年生活不僅得不到保障而且還出現了“上訪無果、上訴無門”這一令人同情的情形。就筆者所在地區的一些縣市、區為最大限度地解決這類退休人員的實際問題有對縣直困難事業單位采取了如報道中那樣的發放一些生活費有對鄉鎮事業單位采取了不捆綁繳費即只要參保的對象在職時按時足額繳費到其退休時社保機構就直接從銀行支付其退休養老金但這僅僅適用于有基金積累的地區沒有基金積累或積累用完了退休人員的生活仍然得不到保障并且這也是不合理的權宜之計參保人員在職時未盡到繳費義務都到年老退休時再補繳那我們的社保事業如何持續長久社會保障的作用如何得到發揮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鑒于這種情況國家應盡快出臺全國統一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吸取企業養老保險多年來的經驗確立并實施“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部分積累制實行繳費與待遇掛鉤各地政府在國家政策出臺前要重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加大財政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入使基金積累制得到真正建立不能僅僅保證機關和全額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的落實也要使社會保障的陽光惠及到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中的“弱勢群體”切實使廣大的退休人員的晚年生活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