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員會機關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
時間:2022-04-26 0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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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第一條工作人員考核是機關管理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正確評價工作人員德、能、勤、績,并以此作為對工作人員進行獎懲、培訓、辭退以及調整職務、級別和工資等項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據。為使機關考核工作進一步科學化、規范化,依據《國家公務員考核暫行規定》和《政協陜西省委員會機關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核機關工作人員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考核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的辦法。通過對機關工作人員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綜合考核,客觀地評價每個工作人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工作人員進一步解放思想,振奮精神、開拓創新、努力工作。
二、考核范圍和內容
第三條考核范圍為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所、聯誼辦工作人員;報社、雜志社、人民政協報駐陜記者站負責人。
第四條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主要考核工作實績。
(一)德。指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工作作風、職業道德、品德修養及廉政和遵紀守法等。包括是否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不斷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論水平;是否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否能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是否忠于職守,實事求是,廉潔奉公,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等。
(二)能。指工作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和調研、管理、協調能力及創新意識等。包括工作人員所在職位應具有的業務和科技知識、綜合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組織領導能力,團結協作能力,對外進行交涉與對內進行協調的能力以及開拓創新能力等。
(三)勤。指工作人員的事業心、工作態度和勤奮敬業的精神。包括是否熱愛本職工作,是否勤勤懇懇、盡職盡責,甘于奉獻;工作上是否具有積極性、主動性;在業務上是否肯鉆研、勇于創新、充分發揮自己的能力;能否嚴格遵守工作紀律,自覺遵守機關工作制度,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等。
(四)績。指工作人員完成年度目標工作任務和領導交辦任務的數量、質量、時限、效率及個人在完成任務過程當中所起的作用等。包括是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辦理效率如何,工作是否取得了明顯的效果或影響,有沒有突出貢獻等。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五條考核工作要注重實效,宜于操作,防止繁瑣。
第六條考核工作由處室負責人負責,必要時,處室負責人可以授權同級副職負責考核。
第七條建立并實行嚴格的平時考核制度。
(一)根據職位責任由本人對每天完成主要任務如實填寫在《國家公務員平時考核手冊》或考勤記錄上,月末和季末進行小結。
(二)處室主管領導按月和季度對工作人員平時記錄情況檢查并作出評價。人事處組織抽查。
(三)工作人員每年12月底以前,根據工作記錄寫出全年工作總結,經處室主管領導審核后,將《國家公務員平時考核手冊》或考勤記錄交機關考核委員會備考,并以此作為本人年度考核的依據。
第八條機關年度考核工作在本年底進行。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主要程序:
(一)被考核人根據個人年度工作總結,填寫《國家公務員考核登記表》。
(二)機關處室領導述職評議。述職評議的范圍根據情況確定。
(三)主管領導在聽取意見的基礎上對被考核人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意見。處室主要負責人的考核等次意見由機關主管領導提出。
(四)“優秀”等次名額由機關考核委員會按比例預分到各處室。
(五)主管領導向考核委員會會議推薦“優秀”等次人員并介紹情況,考核委員會盡可能做到量化分析、綜合評價、按比例確定“優秀”等次人員。
(六)公布考核結果,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如果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按有關規定申請復核。
四、考核等次和比例
第九條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四個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一)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作風正派,廉潔奉公,熟悉業務,工作勤奮,有創新精神,成績顯著。
(二)稱職。正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廉潔自律,熟悉或比較熟悉業務,工作積極,能夠完成工作任務。
(三)基本稱職。政治表現一般業務素質尚能適應工作要求,工作責任心、組織紀律性一般,基本能完成工作任務。
(四)不稱職。政治、業務素質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組織紀律性較差,不服從分配,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第十條為使考核結果能體現不同層次人員考核的內容和標準,增強可比性,考核等次特別是“優秀”等次在同級同類人員中類比確定,不平均分配。依據《國家公務員考核暫行規定》,“優秀”等次人員按機關工作人員總數的14?15%確定。
第十一條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當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應予以降職或不發年終獎金。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按規定予以辭退。
(二)連續兩年被確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晉升一個工資檔次。工作人員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或連續五年被確定為基本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本職務對應級別內晉升一個級別工資。
(三)對考核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在全體職工大會上進行表彰獎勵。
五、考核機構
第十二條機關在年度考核時,設立非常設性考核委員會,在辦公廳領導下負責機關的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三條考核委員會由各處室負責人和工作人員代表組成。工作人員代表由民主推薦產生,人數不少于考核委員會總人數的三分之一。
考核委員會的日常事務由辦公廳人事處承擔。
第十四條考核委員會職責是
(一)依據本規定制定機關年度考核實施細則。
(二)組織、指導、監督本機關年度考核工作
(三)審核主管領導人寫出的考核評語以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見。
(四)審核機關工作人員對考核結果不服的復核申請。
第十五條年度考核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處室負責人、考核委員會成員要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切實負起責任,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工作,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確保機關考核工作的嚴肅性。
第十六條省政辦機關*年制定的《陜西省政協機關人事管理工作暫行規定》中年度考核部分如與本規定有不相符合,以本規定為準。
第十七條本規定由辦公廳人事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