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長在礦井安全建設會講話
時間:2022-04-09 03: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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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
今天在召開全市煤礦安全示范礦井暨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現場會,主要目的是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0〕15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等一系列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總結我市安全示范礦井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取得的成果和經驗,推動安全示范礦井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加大力度、加快進度,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同時,對下半年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提出要求,確保全年煤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一、認真分析安全示范礦井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進展緩慢的主要原因
安全示范礦井建設是在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基礎上的創新和發展,安全示范礦井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是煤礦企業的基礎工程、生命工程和效益工程,是構建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重要措施,是強化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小煤礦生存與發展的客觀需要。
我市安全示范礦井建設從2009年上半年啟動以來,盡管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兩年多時間過去了,至今只有5處礦井通過了達標驗收,工作進展很不理想。仔細剖析,我認為安全示范礦井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進展緩慢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一)認識不到位。一些地方和煤礦對安全示范礦井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認識模糊,停留于口頭布置、一般號召,沒有落實到實際行動之中,甚至錯誤地認為這項工作可干可不干,根本沒有列入議事日程。煤礦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重經濟效益、輕基礎建設,重產出、輕投入,重眼前、輕長遠。思想觀念上的差距是最大的差距,只有認識提高了,才會想方設法去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市榮塘四礦就是最好的例證,今年年初我到該礦現場檢查時,發現各方面離安全示范礦井還有不小差距,才剛過去短短幾個月,如今井下、地面都面貌煥然一新,其主要原因就是企業的認識上去了。
(二)存在畏難情緒。一些地方和煤礦片面強調地質條件差、資源不穩定、技術跟不上等客觀因素,一味夸大工作中遇到的困難,遲遲不推行采煤方法和支護方式改革,只為失敗找理由,不為成功找方法,以種種客觀理由敷衍工作中的不作為。
(三)思想有顧慮。一些煤礦錯誤地認為安全示范礦井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是“形象工程”,不過是一項評優活動,擔心建好后會帶來參觀多、檢查多、罰款多等負面效應,耽擱生產,增加負擔。
雖然上述問題不是普遍存在,但是我們決不能掉以輕心,必須高度重視,采取對策,逐一克服,推動安全示范礦井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不斷向前發展。
二、多措并舉全力推進安全示范礦井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
安全示范礦井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的要求,與擴建提能、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礦容礦貌整治等有關工作的要求是一致的,下一步,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各煤礦企業要繼續把安全示范礦井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按照“項目化、時間表、責任人”的要求,緊密結合上述工作的開展,通盤考慮,統籌安排,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安全示范礦井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確保2011年底前所有4萬噸/年及以上礦井全部通過達標驗收。
(一)與擴建提能有機結合。擴建提能礦井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初步設計組織施工,在竣工驗收時達到安全示范礦井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標準,否則不予通過竣工驗收。
(二)與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有機結合。2011年是第二輪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延期換證年,要牢牢抓住延期換證的契機,推動安全示范礦井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切實加快進度,促進礦井安全生產條件持續改善。
(三)與礦容礦貌整治有機結合。為有效改善煤礦企業礦容礦貌,4月下旬,市安監局與煤監局贛中分局聯合發文,專門就煤礦地面設施建設提出具體意見,明確當前的重點是抓好“一樓一路一牌”建設。2011年底前,所有4萬噸/年及以上的礦井,都要按照有關要求完成辦公樓、道路、安全宣傳標牌等地面設施的建設工作,驗收工作與安全示范礦井或安全質量標準化的達標驗收同時進行,并作為安全示范礦井及安全質量標準化達到驗收要求的必備條件。生產能力由3萬噸/年及以下擴建提升至6萬噸/年以上的礦井,辦公樓、道路、安全宣傳標牌等地面設施要與主體工程統一施工、統一驗收。
三、進一步做好下半年煤礦安全生產各項工作
(一)進一步加強瓦斯防治。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1〕26號)的要求,進一步提高瓦斯防治標準,嚴格落實“四停產三關閉”。
“四停產三關閉”即:一是經評估不具備瓦斯防治能力的高瓦斯礦井,要立即停產整改,或與具備瓦斯防治能力的企業重組;整改不達標或未能實現重組的,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二是凡應建未建瓦斯抽采系統或抽采未達標的礦井,要停產整頓,經驗收達到相關標準后方可恢復生產。三是對超能力生產的高瓦斯礦井,要責令停產整頓,并按照《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446號)等法律法規規定的上限,對煤礦企業及負責人進行處罰。四是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個月內發生2次瓦斯超限的礦井必須停產整頓。凡1個月內發生3次以上瓦斯超限未追查處理,或因瓦斯超限被責令停產整頓期間仍組織生產的礦井,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應提請地方政府予以關閉。五是凡發生較大及以上瓦斯事故,且地質條件復雜、安全生產系統存在重大隱患、不能有效防范瓦斯事故的礦井,地方政府應依法予以關閉。
(二)進一步加強防治水。突出汛期為重點時期,突出水害嚴重的區域和礦井為重點對象,進一步深入宣貫《煤礦防治水規定》,落實防治水各項措施。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對暴雨天氣信息必須及時發出安全預警,組織煤礦企業實施24小時不間斷巡查,妥善做好應急處置各項準備工作,必要時必須果斷下達礦井一律停產撤人保安全的指令,確保煤礦安全度汛。水害較重的區域和礦井,凡發現透水預兆,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確保萬無一失。
(三)進一步加強防滅火。堅持內、外因火災防治并重,建立完善并正常使用防滅火注漿系統,組織反風演習,完善消防設施;合理布置采掘巷道,采后及時封閉采空區,努力提高回采率;逐步淘汰木支護,徹底消滅背幫護頂易燃材料;空壓機安裝到地面并采用金屬管路,設置專用機房,安排專人值守。
(四)進一步加強擴建提能。生產能力由3萬噸/年及以下擴建提升至6萬噸/年以上的礦井,要繼續加快項目申請報告、初步設計的編制和審批步伐,項目核準力爭2011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初步設計審批力爭2011年8月底前完成70%,2011年底前基本完成。擴建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建設工期,必須按期開工建設,并按照批準的初步設計組織施工,嚴禁邊施工邊生產。
必須再次重申,初步設計和安全專篇設計尚未取得批復的擴建提能礦井,立即停止井下一切采掘作業活動,只準通風、排水,停供火工產品并封存剩余火工產品;如需人員下井排水的,每次同時下井人數不得超過3人。
(五)進一步加強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進一步改造完善監測監控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通信聯絡系統,并及時組織現場驗收。2011年9月底前,所有4萬噸/年及以上礦井必須全面完成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的建設和驗收工作。2012年底前,各縣(市、區)建成井下緊急避險系統的礦井不得低于本轄區正常生產礦井數的50%。2013年6月底前,所有正常生產礦井必須全面完成井下緊急避險系統的建設和驗收工作。生產能力由3萬噸/年及以下擴建提升至6萬噸/年以上的礦井,“六大系統”必須與主體工程統一設計、統一施工;在竣工驗收前,“六大系統”必須建成并驗收合格,否則不予礦井竣工驗收。對不能按期完成“六大系統”建設的礦井,依法暫扣煤炭生產許可證,一律責令停產整頓。確定市河西煤礦巷口井為“六大系統”建設示范礦井,力爭2011年底前全面完成包括緊急避險系統在內“六大系統”的建設和驗收工作。
(六)進一步加強安全示范礦井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2011年底前,所有4萬噸/年及以上礦井必須全部通過安全示范礦井的達標驗收,并達到省級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三級以上(含三級)標準,否則一律停產整改。
(七)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要高度重視包括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救援隊伍和應急預案在內的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這是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煤礦安全生產最后一道防線,務必切實抓好。當前,要抓緊做好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并按照要求進行評審、、備案和演練。應急預案應形成體系,要有時效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制定部門應急預案,煤礦企業要制定綜合應急預案、各類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礦山救護隊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所有6萬噸/年及以上礦井都必須組建兼職礦山救護隊,確定市河西煤礦巷口井為兼職救護隊質量標準化建設示范礦井,2011年底必須達到三級以上質量標準。從2012年開始,兼職救護隊質量標準化建設將常態化,推廣到所有礦井,定期組織達標考核。
(八)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管執法。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把無證煤礦的非法生產、擴建提能礦井的違法生產、有證礦井的違法違規生產行為作為監管重點,切實加大執法力度,實施精確打擊、重點打擊、有效打擊。對無證從事生產的非法礦井要堅決取締,提請地方政府予以關閉。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要責令停產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標準的,提請地方政府予以關閉。對取締關閉后又擅自組織生產,私采濫挖,超層越界開采,停產整頓期間又違規生產等非法違法行為,要采取有效措施,堅決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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