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鄉鎮黨建工作年度考核實施辦法
時間:2022-02-03 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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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完善和加強新形勢下黨建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充分調動鄉鎮工作積極性,發揮年度考核激勵和鞭策作用,切實搞好今年的年度黨建考核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內容
二、共性目標責任指標與計分(50分)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
(一)領導班子和人才隊伍建設(25分)
1、以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縣委十三屆五次全會、縣十五屆三次人代會精神為重點,領導班子政治理論學習堅持經常,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每年不少于20次,做到有安排、有記錄、有學習筆記、有心得體會、有考勤。
2、領導班子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的議事規則和各項制度健全,并能認真堅持,班子運轉良好。
3、堅持黨員領導干部過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黨委民主生活會能按要求召開,有會議記錄,有總結報告。
4、突出了領導班子執政能力建設,堅持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搶抓機遇、加快發展的意識普遍增強,工作實績較為突出。
5、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堅持引才、育才、用才并舉,加強了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6、對班子成員要求嚴格,堅持按規章制度辦事,政績突出,勤政廉潔,公道正派,班子團結,群眾影響好。
(二)干部教育、管理、監督(15分)
7、
黨委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對所屬黨組織負責人及全體黨員干部全年培訓不少于5次,觀看電教片5次以上,有記錄。黨刊發行任務按時完成。
8、
黨委對所屬單位干部教育、管理、監督有制度、有措施、有考評。干部能按時參加縣及縣以上單位組織的學習培訓。(每缺席1人扣1分)
(三)老干部工作(6分)
9、老干部單項生活待遇及老干部遺屬生活補助、醫療費按時按政策規定足額發放,做到無拖欠。
10、老干部信訪件按要求及時辦結率達100%,做到年內無越級上訪。
11、老干黨支部組織建立健全、活動經常,作用發揮的好,管理服務好。
(四)組工干部隊伍建設(4分)
12、
熱愛黨務工作,能認真學習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積極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鉆研黨建業務知識,有學習筆記、有調研文章,年內向組織部門上報調研信息5篇(條)以上。
13、積極主動協助黨委領導抓好干部學習教育、黨員教育和基層組織建設等黨建業務工作,各項工作無失誤。
三、基層黨組織建設職能目標責任指標與計分(70分)
(一)村組班子整頓建設情況(25分)
1、對村組班子底子清、情況明,能有針對性抓好村支部班子經常性建設,同時注重抓好村民委員會和群團組織的班子建設,并按月及時上報村級組織建設情況報表。
2、制定了村黨組織書記建設年度規劃,每年培育和樹立了1—2名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新典型。
3、每月對村組干部培訓1—2次,每次不少于1天,培訓面不低于85%。
4、督促指導村黨組織按時按要求召開好民主生活會。
5、下工夫狠抓了“問題村”整建工作,鄉鎮黨委責任落得實,解決了“問題村”存在的突出問題,按時限完成了整建工作任務。及時對缺職或需要調整的村級班子進行調整充實,缺職時間不超過3個月。
6、重視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區黨建工作,不斷擴大黨組織覆蓋面。
(二)制度落實情況(15分)
7、堅持每月召開專題黨委會,研究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
8、堅持黨委成員聯系包抓重點村制度和黨建聯系點制度,制訂了包抓方案和幫扶措施,并定期到村上檢查指導、解決問題,有工作日志或記錄,每年駐村不少于30天,解決問題5—10件。
9、規范和完善了村級組織各項黨建工作制度,堅持“”制度,每年對村組班子進行一次民主測評,對所有黨員進行一次民主評議。
10、堅持基層組織建設情況報告制度,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基層組織建設情況,對一些重大事項和突出事件做到隨時報告。
11、按照村級組織規范化管理辦法,堅持村兩委聯系會議制度,每季度召開1次村民代表議事會,村級事務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
(三)黨員教育管理及隊伍建設情況(10分)
12、每個村每年培養入黨積極分子3—5名,發展黨員2—3名,流動黨員管理有制度、有名冊、有資料。
13、每個支部每年開展電化教育活動不少于12次,定期組織觀看電教片。
14、鄉鎮黨員干部每周參加政治學習不少于半天,農村黨員干部每月集中學習不少于1天,有計劃、記錄、考評總結。
15、能按時、按標準繳納上解黨費,黨費管理實行專人負責,專帳登記。
(四)黨建活動開展情況(10分)
16、按照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各階段的具體要求,扎實認真地開展先進性教育活動,活動成效顯著。
17、按照新一輪“三級聯創”活動的實施意見,扎實開展創建活動。
18、對80%以上示范基地和示范戶進行了集中培訓,年內創建1--2個科技示范基地,每個村創建5戶左右的科技示范戶。
(五)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信訪維穩工作(10分)
19、每季度對政務、村務、財務進行一次公開。
20、全年沒有越級上訪事件發生,對信訪案件和不穩定事件能夠及時解決和處理。
三、考核辦法
1、鄉鎮黨建目標任務采取平時掌握與檢查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需檢查的每完成一項,由鄉鎮黨委向縣委組織部提出檢查申請,縣委組織部隨時進行檢查驗收。
2、共性目標和職能目標的責任指標所得分占80%,民主評議分占20%。民主評議分由縣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對鄉鎮黨建工作進行評議,評議分為工作作風、辦事效率、工作質量、勤政廉潔四個方面,每個方面滿分為5分。采取無記名評議辦法,匯總后求出平均評議分,計入總分。
3、實行獎懲分制度。鄉鎮黨建工作受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到表彰或批評通報的,在最后得分中分層次加分或減分。受中央、省委、市委、縣委表彰的分別加獎10分、8分、6分、4分,獎勵加分最高不超過10分;受到省委、市委、縣委通報批評的,分別扣10分、8分、6分。
4、本辦法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