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公司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工作條例

時間:2022-03-26 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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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公司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工作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條例依據《中國工會章程》、《吉林省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條例》并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條例規定了女職工委員會的組織原則、基本任務及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本條例適用于公司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和基層女工委員會。

第三條女職工委員會是在公司工會的領導下,具有廣泛群眾性,代表性和民主性,表達、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的群眾組織。

第四條女職工委員會要貫徹工會工作方針、任務和工會代表大會決議。擔負組織領導、協調同級工會女職工工作任務,并根據女職工要求和意愿進行工作。

第五第女職工委員會要按照工會自身改革的要求,切實加強女職工工作,實現女職工工作的群眾化、民主化,強化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代表和維護職能,提高女職工素質,動員女職工積極投身改革和企業建設,使女職工在兩個文明建設中充分發揮作用。

第二章組織原則

第六章公司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人選,通過民主協商或民主選舉產生。女職工委員會接受公司工會的領導,同時接受上級女工組織的業務領導。

第七條女職工委員會委員任期與同級工會委員會委員相同。在任職期內,當委員的工作變動需要調整其委員職務時,由同級工會提出相應的增補、替補人選,經同級工會委員會或常委會審議通過予以增補、替補。

第八條分工會女工委員接受公司女職工委員會領導。

第三章基本任務

第九條對女職工進行黨的基本路線教育和主人翁意識教育,并搞好愛企業、敬業教育,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引導女職工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正確處理戀愛、婚姻、家庭問題。

第十條代表和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向一切歧視、侮辱、虐待、迫害女職工的思想和行為做斗爭,及時反映女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十一條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協助并監督行政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政策、法規和條例,保護女職工的身心健康。

第十二條為女職工排憂解難,了解女職工中存在的困難,為女職工辦實事,通過各種方式解決女職工的后顧之憂。

第十三條加強女職工工作的理論研究,協助有關部門培訓女職工干部,不斷提高女職工干部素質。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四條圍繞公司的方針、目標和工會的中心工作,從女職工特點出發,制定工作計劃,檢查總結工作,交流經驗,開展有特色,有實效性的活動。

第十五條定期召開女職工委員會議,學習、總結、布置工作。重要問題經全體委員討論做出決定。

第十六條按照工會自身改革的要求,轉變工作作風和活動方式,力求實現群眾化、民主化、自上而下地代表女職工的意見和要求,使女職工委員會在群眾中有威信,成為女職工所擁護信賴的群眾組織。

第十七條女職工委員會開展活動所需經費,除行政支付一部分外,其它在工會有關項目內計劃列支。

第十八條本條例的解釋權屬公司工會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