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節能減排工作實施意見
時間:2022-08-05 0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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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節能減排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蘇政發〔2007〕63號)和《市政府關于印發南通市節能減排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通政發〔2007〕55)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大我區節能減排工作力度,確保全面完成我區“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特制定本意見。
一、目標任務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新型工業化進程,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把節能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增長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調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落實責任、強化監管,加強宣傳、提高意識,突出重點、強力推進,動員全社會力量,扎實做好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工作,確保完成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推動我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主要目標。到2010年,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每年下降4%,到2010年降低20%;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提升到98%以上;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提升到60%以上。
二、加大結構調整力度
(三)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走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工業化道路。到2010年,高技術、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兩高兩低”產業比重明顯提高;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產值的比重達到25%以上。堅持一手抓先進制造業、一手抓現代服務業,突出發展生產服務業,力爭到2010年生產服務業增加值占服務業增加值比重提高到40%左右;大力發展金融、現代物流、科技、商務和產品市場服務業,著力推動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建設,調整優化服務業發展布局。
(四)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增長。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部署,認真組織開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專項大檢查。嚴把土地、信貸兩個閥門,提高節能環保市場準入門檻,嚴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項目。新建項目必須符合產業政策和市場準入標準。嚴格執行國家限制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出口的各項政策,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出口。認真執行國家和省差別電價標準,落實好對限制、淘汰類企業的差別電價。
(五)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開展全區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到2007年止已實施停產或轉產的“小化工”企業5家,今后我區將根據省化工專項整治工作總體要求及市政府開展的化工整治意見,對我區其他化工企業加強監管,加大執法力度。繼續開展磚瓦窯廠的專項清理,2006年我區已關閉4座磚瓦窯廠,還有南通長揚建材有限公司、南通墻體材料廠、南通第二磚瓦廠三家磚瓦窯廠在2010年之前關閉。
三、全面實施重點工程
(六)加快實施重點節能工程。著力抓好節約和替代石油、燃煤鍋爐改造、熱電聯產、電機節能、余熱利用、能量系統優化、建筑節能、綠色照明、政府機構節能以及節能監測服務體系建設等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在重點用能企業中全面推進創建節能型企業活動,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實施一批重點節能項目,2007年起,重點圍繞冶金、化工、建材、電力、紡織等五大重點耗能行業,實施余熱余壓利用、節約和替代石油、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工業鍋爐(窯爐)改造、推廣應用節能型變壓器等項目11個。實行重點用能企業能源審計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及公告制度,對未完成節能目標責任任務的企業,強制實行能源審計。
(七)推動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治理。華能電廠、天生港電廠燃煤發電機組和7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都要安裝脫硫設施。到“十一五”末,全區完成四個現役火電機組脫硫任務。
(八)建立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機制。對高技術、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和節能減排項目優先供地,杜絕高耗能、高污染項目在我區落地。提高土地投資強度,全區所有工業項目用地每畝實際投入一般不得低于160萬元。對投資額小于5000萬元的工業項目,原則上不單獨供地。積極引導和推動中小企業使用標準廠房,引導工業項目向開發區和工業集中區集中。加強工業用地管理,積極支持節能減排項目建設,鼓勵技改不新增用地,鼓勵建設多層廠房,提高工業用地投資強度和產出率。
四、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九)深化循環經濟試點。組織實施一批循環經濟試點項目,創建一批示范工程,培育一批符合循環經濟發展要求的示范企業。推進重點行業循環經濟發展:電子行業,大力提升貴金屬回收加工水平,深度解決電子廢物資源化問題;化工、冶金行業,大力推廣余熱余壓利用、能量系統優化、“三廢”的綜合利用和副產品產業鏈延伸技術;冶金行業,全面推行高爐、轉爐、焦爐煤氣的綜合利用和廢水零排放技術;紡織行業,運用清潔生產工藝和技術,推進印染廢水、廢渣的資源化處理和循環利用,大力削減污染物排放;建材行業,大力發展綜合利用建筑渣土、生活污泥和工業固體廢物的水泥、混凝土、新型墻體材料,構筑綠色建材產業體系。
(十)實施水資源節約利用。在紡織、冶金、建材、食品、造紙、機械等六個行業實施節水活動,強制淘汰落后用水設備和用水工藝,力爭八個行業主要產品用水定額2010年前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對重點用水企業實施定額管理,推動高耗水、高廢水排放企業節約用水,推廣工業用水重復利用、中水回用和“零排放”等節水技術與產品。對年用水10萬噸以上的企業,進行一次水平衡測試。對所有取用水項目,要組織水資源論證和節水評估,節水設施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積極推廣使用節水型用水器具,淘汰明令禁止的用水器具;對現有建筑中安裝使用的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器具,用5年時間逐步完成改造。加快城市供水管網改造步伐,確保到2010年城市供水管網漏失率降低到12%以下。
(十一)推進資源綜合利用。認真貫徹落實《南通市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推進工業廢棄物、秸稈等工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加強對冶金、電力、建材、印染、釀造等重點行業的管理,提高廢渣、廢水、廢氣的綜合利用率。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重點推進廢舊輪胎橡膠處理、固體廢棄物回收處理、報廢汽車回收處理、廢舊物資回收處理的資源綜合利用體系建設。加強資源綜合利用認定,根據《國家資源綜合利用目錄》(2003年修訂本),不斷擴大資源綜合利用產品認定范圍,使更多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得到政策支持。因地制宜,重點發展利用粉煤灰、建筑渣土、江河淤泥、工業廢渣等固體廢棄物作為主要原料的新型墻材。
(十二)加大清潔生產推行力度。貫徹實施《南通市清潔生產“十一五”行動計劃》,重點在化工、印染等行業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審核,運用清潔生產技術和工藝進行改造,對超標排污的企業和雖然實現達標排放但排污總量仍然較高的企業,實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并向社會公布。運用政策性資金,支持一批基礎條件較好的企業持續實施清潔生產,培育一批污染物“零排放”企業。結合農業結構調整,積極發展生態農業和有機農業,減少化肥、農藥施用量,大幅度減輕農業面源污染。推廣生態養殖模式,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廢棄物的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
五、積極推進科技進步
(十三)積極培育節能減排科技創新示范企業。通過科技創新,鼓勵企業加大節能減排技術創新投入,提高節能降耗水平和能力。按照擇優原則,著力扶持兩類節能減排科技創新示范企業,一是研究開發能力、產品市場占有率居國內、省內同行前列的節能減排產品研發制造示范企業,二是能耗和排放指標屬省內、市內同行先進、其技術經驗模式可推廣的節能減排技術應用示范企業,推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開發與應用體系。
(十四)加快建立節能環保技術服務體系。支持、鼓勵和培育節能技術服務機構發展,促進節能技術服務機構轉換機制,創新模式,增強服務能力,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進企業節能技術改造,支持節能服務中心為企業和黨政機關辦公樓、公共設施和學校實施節能改造,提供節能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管理等服務。積極發展環境服務產業,推進環保咨詢服務和污染治理市場化、設施運行社會化和監測服務網絡化,培育污染物減排服務市場,鼓勵排污單位委托專業化公司承擔污染治理或設施運營。加快引進和培養節能減排科技人才,廣泛開展節能減排科技合作,積極引進國內外節能環保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不斷提高節能環保水平。
六、依法強化監督管理
(十五)強化重點企業節能減排管理。抓好全區重點耗能企業節能,全面落實年耗能3000噸標準煤以上企業的節能責任。突出抓好國控、省控污染源的污染治理,全面實施“污染治理設施完善提高”工程,提高穩定達標排放率。對排污單位污染防治設施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環保部門可強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環境保護設施運營單位改造或管理、運營,費用由排污單位承擔。推廣基礎管理扎實、技術改造有力、淘汰落后堅決、節能減排成效明顯的重點耗能排污企業先進經驗,著力培育一批能耗排污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優秀企業。開展同行業能耗先進水平對標活動,推動企業加大結構調整和技術改造力度,提高節能管理水平。重點耗能企業要貫徹執行《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17167-2006)強制性國家標準,建立完善能源計量體系。
(十六)新建、改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嚴格執行建筑節能50%標準,到“十一五”末逐步達到節能65%標準,并積極推廣太陽能、地熱、水熱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在建筑中的應用。新建住宅小區要實施太陽能熱水器與建筑一體化設計、施工,并預留管道。強化新建民用建筑執行節能標準全過程監管,對達不到標準的建筑,不得辦理開工和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不準銷售使用。從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銷售時在買賣合同等文件中要載明建筑能耗、節能措施等信息。在試點示范基礎上,建立大型公共建筑節能運行監管體系,逐步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能耗定額制度。對現有不符合建筑節能標準的大型公共建筑和黨政機關辦公樓,按計劃進行節能改造。
(十七)引導商業和民用節能。在公用設施、賓館商廈、寫字樓、居民住宅中推廣采用高效節能辦公設備、家用電器和綠色照明產品等。城市照明和亮化工程要優先采用LED等高效照明產品,應用率達到90%。合理控制室內空調溫度。所有公共建筑內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低于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高于20攝氏度。
(十八)抓好農村節能。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農業機械,更新改造農業提水排灌機電設施,大力發展農村戶用沼氣和大中型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以及小型沼氣工程,推廣省柴節煤灶,因地制宜發展風能、太陽能。鼓勵農村垃圾通過堆肥等方式進行資源化利用,鼓勵使用節水、節電家電產品和用具。
(十九)全面建設節約型機關。各級政府機構要率先垂范,建設崇尚節約、厲行節約、合理消費的機關文化。建立科學的政府機構節能目標責任和評價考核制度,積極推進能耗計量和監測,定期進行能耗公示,實行節獎超罰。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系統,制訂和實施適應本系統特點的節約能源資源工作方案。抓好辦公設施和設備節能,推廣綠色采購、綠色照明,逐步提高政府采購中使用循環產品、可再生產品和節能節水無污染綠色產品的比例,率先更換政府機構不節能燈。定期收集辦公電子廢棄物,由具備資質的單位統一安全處置。
七、健全完善體制機制
(二十)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統計體系、監測體系和考核體系。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建立健全涵蓋全社會的能源生產、流通、消費、區域間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統計指標體系和調查體系,完善能源統計報表制度。結合我區實際,適時開展重點調查和典型調查,如實反映高耗能企業分布、生產經營、能耗和排污等情況,實施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指標核算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統計機構,制訂并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統計和監測辦法,完善網上直報制度,加強統計監測。
(二十一)適當提高建設項目準入門檻。新建項目主要產品能耗不得超過省制定的產品能耗定額指標,重點建設項目除了要做節能評估外,能耗要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達不到行業節能標準和單位產品能耗定額要求的,有關部門不予核準。對于產業政策確定的限制類項目,一律禁止入區。
(二十二)認真執行節能和環保標準。貫徹落實粗鋼、水泥、火電、鋁等22項高耗能產品能耗限額強制性國家標準(包括高耗電產品電耗限額標準),以及輕型商用車等5項交通工具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健全重點行業能耗標準和節能設計規范。加大強制性能效標識制度的實施力度,強化社會監督、舉報和投訴處理機制,開展專項市場監督檢查和抽查,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推進節能、節水、節油和可再生能源等領域的產品認證,將節能節水產品列入政府強制性采購范圍。嚴格執行國家36項節水、節材、廢棄產品回收與再利用等標準。
(二十三)建立健全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嚴格執行《關于明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權限的意見》(蘇政辦發〔2005〕93號)和《南通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管理暫行辦法》,加強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項目能評、環評審批的管理。把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性條件,對能耗標準和排污總量超過控制指標的企業,不能按計劃完成節能減排任務的企業,暫停審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按規定執行環評審批向上級備案和向社會公布制度。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環保設施“三同時”管理,嚴把項目驗收關。對建設項目環保設施不到位即投入試生產、超期試生產不驗收等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選擇部分對環境影響較大的建設工程,開展工程環境保護監理試點,加強施工期間的環保監管。
(二十四)完善促進節能減排的財政政策。從2007年開始區財政每年安排100萬元用于節能減排和發展循環經濟專項資金,采用補助、獎勵方式,用于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示范項目、高效節能產品推廣、污染減排監管體系建設等。進一步加大財政基礎建設投資、科技技改貼息、專項資金等向節能環保項目的傾斜力度。
(二十五)加強節能環保領域金融服務。鼓勵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管住增量、調整存量、優化結構”的總體原則和思路,加大信貸調整力度,嚴把信貸資金閘門,加大對循環經濟、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的信貸支持,優先為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項目、循環經濟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和金融服務。
(二十六)加強節能環保管理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節能監管監察體制,加強節能減排隊伍建設,加大節能減排管理力度,完善節能減排監督體系,強化我區節能減排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日常環境監察工作,依法開展節能減排環境執法和監察。建立并完善我區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加快推進環境監察現代化以及環境信息、危險廢物監管的標準化建設。
八、增強全民節約意識
(二十七)將節能減排宣傳納入重大主題宣傳活動。制訂節能減排宣傳方案。主要新聞媒體在重要版面、重要時段進行系列報道,刊播節能減排公益性廣告。組織媒體廣泛宣傳節能減排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國家和省采取的政策措施、市里的部署安排,宣傳我區節能減排取得的階段性成效,大力弘揚“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社會風尚,提高全社會的節約環保意識,營造良好的資源能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輿論氛圍。
(二十八)表彰獎勵一批節能減排、清潔生產先進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對在節能減排、清潔生產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組織媒體宣傳節能減排、清潔生產先進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費能源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的反面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