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臺車輛管理條例

時間:2022-08-21 0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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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臺車輛管理條例

為了增強駕駛員對車輛使用和維護的責任,加強對車輛有序合理的管理,保證安全運行,提高車輛使用效率和壽命,減少開支,降低成本,開源節流,確保臺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以下管理規定。

一、車輛管理

1、車輛由臺辦公室統一管理,各科室需長途作業時,應由負責人在前一天通知辦公室(除縣城應急檢修外),由辦公室統一合理安排,車輛出縣一律由辦公室報臺長批準。

2、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并負責管理(原則上一人一車),不得交給無證人員駕駛,如有發現,追究車輛管理者的責任。

3、不得私自出車或將車輛借給他人(含單位、個人)使用。外單位因工作及業務上的關系需借用車輛的,應事先與臺辦公室聯系,經臺長批準后方可借用。如有違反,當事人除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外,還將視情況給予經濟和紀律處分。

4、車輛不工作使用時,必須一律停放在車庫內或指定停放點,不得隨意停放和停在私自住處。駕駛員要愛護車輛,在車輛出車前、行駛中、回場后進行例行的油、氣、水檢查,保證車輛處于最佳的運行狀態,如發現人為事故,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

二、車輛維修

1、車輛如需修理,駕駛員應及時提出報修,并填寫《車輛維修報告單》經臺辦公室查核經臺長同意后,送往指定地點維修。

2、車輛維修費用(發票)須經臺辦公室專管人員審核,臺長簽字后方可報銷。(附:車輛維修報告單及部件清單)

3、未經同意,擅自送修或拆卸零部件,其費用不予報銷,如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三、車輛用油

1、車輛用油由辦公室統一實行定額管理,用油定額參照車輛定額標準執行(每百公里12升)。

2、駕駛員每月初向專管人員預領一定數量的油票(卡)(不夠時補領),使用后于次月5日前,根據出車情況及行車里程進行結算,并進行公布。

3、如遇特殊情況需臨時加油,應向專管人員說明情況并經審核登記后,方可報銷。

四、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應具備應由的職業素養,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行車時集中精力,謹慎駕駛,確保安全。駕駛員私自出車和駕駛他人(他單位)車輛造成事故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

2、駕駛員每次出車應由辦公室對車輛實行統一安排、統一調度,在回來的當日或次日應到辦公室對車輛行駛去向和內容進行登記,以此作為駕駛員月終結算的依據。

3、駕駛員每月出車的結算應根據出車登記單如實填寫,由辦公室審核后經臺長簽字報銷。

4、駕駛員應當努力保管和使用好車輛,應提倡節約,降低行駛成本,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在全年考核中沒有發生責任事故和節約的給予一定的獎勵。

五、以上規定在公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