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衛生城市制度
時間:2022-08-26 02: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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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委和區級國家機關各部門、直屬機構,各人民團體: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我區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國家環保模范城市(以下簡稱“雙創”)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確保全區“雙創”工作的順利進行和開展,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和法律,現就全區“雙創”工作制定如下紀律規定:
一、“雙創”工作實行黨政主要領導負責制。各部門、各單位“一把手”要嚴格按照區委、區政府的要求,對本單位、本轄區及隸屬單位(包括出租門店)和責任路段的創建工作負總責。嚴格執行部門包抓街道、鎮辦領導包抓路段、干部職工包抓路段門店、清掃員劃定保潔區域的工作責任。對組織領導工作不到位,職責不明確,貽誤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進行通報批評,并視其情節對單位主要責任人進行警示訓誡或給予黨政紀處理。
二、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考核指標及實施細則》、《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和市、區關于“雙創”工作總體部署的要求,自覺服從“雙創”工作大局,認真落實“雙創”工作目標任務。對不按“雙創”工作要求和標準,未完成創建工作任務的,給予主要責任人進行誡勉督導;對屢次出現此類問題的,對責任單位黨政主要領導進行責令糾錯。
三、各部門、各單位要樹立“一盤棋”思想,嚴格遵守市區“雙創”工作有關規定,切實做到令行禁止。對不能按照市區“雙創”辦要求,統一開展工作的,對責任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責令糾錯;對弄虛作假,知錯不改,影響“雙創”工作順利進展的分管領導和責任人員給予黨內警告以上處分。
四、認真整改創建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和不足。對不能按期整改或在月考核中排名后兩位的,對責任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誡勉督導;三次督辦不改正的、季考核排名或月考核連續排名后三位的,對責任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責令糾錯;對造成嚴重失誤,被市“雙創”辦通報批評、同一問題被市級以上新聞媒體3次曝光或連續兩次在季考評中排名最后一位的,給予責任單位主要領導黨內警告及行政記過以上處分。
五、“雙創”各牽頭部門和職能單位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對工作不力不到位,導致全區“雙創”工作被新聞媒體曝光或受到市“雙創”辦批評的,對相應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對問題嚴重、影響較面大的,給予相應責任人黨內警告及行政記過以上處分。
六、黨員、干部職工在“雙創”工作中,推諉扯皮或拒不服從統一指揮,擅自離開“雙創”工作崗位,嚴重貽誤工作的,給予黨內警告以上處分或相應的行政處分。
七、自覺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格執行依法行政的各項要求。對“雙創”款項、物資,必須??顚S?,落實到位,嚴禁克扣、挪用和貪污;要嚴格執行依法“創建”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對違反規定的,依照廉潔自律要求和《行政監察法》的規定處理。
八、轄區單位要積極配合秦都的創建工作。駐秦都的條管單位不能按照秦都統一要求配合創建工作,對秦都“雙創”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由區委、區政府建議其主管上級作出相應的組織和紀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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