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工業發展制度
時間:2022-08-28 0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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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實施"興工強市"方略,加快我市工業發展,制定如下規定。
一、實施重大項目帶動戰略,提升銀川工業整體實力
1、建立工業重大項目協調制度。對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列入全市重點工業項目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親自掛帥,組織重大項目協調和服務小組,采取集中研究和現場辦公相結合的方式,及時解決重點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2、投資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非限制產業外商直接投資項目、投資在2億元以上的經自治區級及以上科技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項目、投資在5億元以上的非限制類產業工業項目,市本級應收取的征地及其它各種費用全免。
3、世界500強企業及國內500強企業投資建設的非限制類產業工業項目,其它大財團、跨國公司、國內大型企業投資的大項目和爭取到國家投資的大項目,按照一事一議、特事特辦的原則辦理。
4、對于寧東能源重化工基地的大型煤化工、發電和高載能工業項目,銀川市將根據項目實際和進展情況,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予以重點支持。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進優勢產業和骨干企業快速發展
5、繼續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市財政在*年安排3000萬元工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的基礎上,以后每年按地方財政收入的增長幅度同比例增加。主要用于開發區和工業園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工業重點項目貼息、企業技術進步扶持和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經費補助等方面。
6、對新建和改擴建工業項目,建成投產后4年內,企業上繳稅金地方留成超基數部分的50%由本級財政按年度列入預算,用于支持企業更新改造。
7、對現有工業企業引進先進技術,促進企業技術進步和做大做強的,項目完成投產后4年內,企業上繳稅金地方留成超基數部分的50%由本級財政按年度列入預算,用于支持企業技術進步。
8、積極為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和管理創新做好服務。由企業服務中心牽頭,收集掌握企業在技術升級、工藝流程改進、管理制度創新方面遇到的難題,積極與國家有關單位、各類專家協會、專業技術學會聯絡,為企業搭建技術和管理引進服務平臺,企業服務中心承擔來銀為企業解決難題的專家往返交通費用。
9、盤活土地資產,吸引工業投資和加快項目建設。
(1)市區內的工業企業進行搬遷改造并繼續從事工業生產,原占用土地已進入改制的,其土地掛牌拍賣后增值收益的20%由本級財政列入預算,用于支持該企業搬遷改造;50%經國資委同意暫時借給該企業,支持企業發展;其余30%劃到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作為擔?;?。
(2)已改制工業企業進行工業項目建設、尋求戰略合作伙伴和進行股權結構調整優化,實現企業做大做強,其土地仍屬于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可按工業基準地價的40%出讓給企業;無合作伙伴或不實施增資擴股的,按工業基準地價的60%出讓給企業。
(3)建設工業項目新征土地,土地出讓金減半征收。
10、鼓勵企業上市融資,對上市成功的企業領導班子,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11、對工業建設項目,免收工程招標交易服務費、建設工程城市衛生費、建筑市場管理費、土地登記費、統計手續費、環境噪聲監測費;收取規劃和施工圖紙審查費、墻改費、綠化費、人防結建費、城市建設配套費、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勞動保險基金等費用的部門和單位要結合本《規定》按照能減則減、能免則免的原則,制定針對工業企業的優惠辦法,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12、對使用污水處理廠中水和積極采取節水措施的工業企業,采取中水價格優惠等措施給予扶持(具體辦法另定)。
13、鼓勵房地產、商貿流通等行業的企業投資工業,對建設鼓勵類工業項目的,企業投產后4年內,上繳稅金地方留成部分的50%列入財政預算,用于對該企業的發展扶持。
14、對紡織、服裝等勞動密集型行業的新建、擴建工業企業(市轄區內遷出企業除外),用工人數在50人以上,并且60%以上的員工為本市居民、或30%以上為當地失地農民和下崗職工的,在企業投產后的前5年,所在市、縣(區)財政將企業每年上繳稅金的地方留成部分由財政列入預算,全額用于扶持企業進行技改和擴大再生產;5年期滿后,根據企業發展情況再定如何繼續優惠?,F有紡織、服裝工業企業,用工達到上述條件,也可享受此項財政支持政策(在市、縣的企業,可由當地政府根據財力決定)。
三、加快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建設步伐,切實為進區企業提供良好的發展環境
15、對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內企業收取的各種稅費,由各開發區和工業園區自主或協調各職能部門統一收取,統一結算。未經各開發區和工業園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到園區內檢查、收費、罰款、集資、攤派。各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對項目建設過程中所需辦理的各類手續及證照實行全過程代審代辦,實施統一土地確權登記并統一編號的《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房產所有權證》。在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興慶科技園內,企業項目建設新征土地的土地出讓金由開發區和園區管委會收取,用于園區基礎設施建設。
16、要高效開發和利用土地,現有各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原則上三年內不再擴大面積;工業用地出讓價格要和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強度掛勾,對投資額達到本規定第2條的項目,免收土地出讓金,并且按每100萬元投資用地1畝的標準提供土地,用地超出部分,每畝出讓價格不得低于1萬元;高新技術項目和勞動密集型項目,用地價格可給予優惠。
四、簡化審批,強化服務,切實為工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17、設立企業服務中心,實行服務制。銀川市企業服務中心設在市經貿委,主要為新創辦的企業和投資者提供便捷的投資服務和信息咨詢;限時代辦工商注冊、項目立項(備案)、規劃及建設審批等各環節的相關手續,對投資者實行全程代辦服務。各縣(市、區)、各開發區和工業園區都應設立類似的綜合服務機構。已獲得項目立項(備案)和環境評價許可的工業項目,實行開工手續、竣工驗收聯審聯辦制度。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內的項目由其管委會牽頭、其余項目由企業服務中心牽頭,負責組織規劃、建設、安全、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對項目的規劃、初步設計或可研報告進行集中論證和項目竣工后的聯合驗收,各有關部門不單獨進行單項論證和驗收。集中論證沒有被否決的項目,各有關部門要并行審批、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于各部門提出的意見和要求,在項目竣工驗收時再檢查執行情況。
18、工業企業在現有廠區內建設政策鼓勵類工業項目,除進行環保、規劃、消防、安全審查外,取消其他一切審批手續和收費。
19、非國有企業建設的工業項目(國債項目除外),項目建設中的基建工程和設備采購等是否進行招投標、由誰組織招投標,可由項目單位自行決定(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的特種設備、特殊設施按國家規定辦)。任何部門不得向企業強制推薦施工隊伍和相關設備。
五、加強企業人才隊伍建設
20、鼓勵和支持應屆大學畢業生到工業企業工作。從*年起,連續三年,每年由市人才交流中心推薦,經市人才辦審定50名戶籍在我市的應屆大學畢業生,通過雙向選擇到非國有獨資和控股的工業企業工作。畢業生與接收企業簽定就業合同三年內,由財政對每名畢業生每月補貼600元;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在招錄公務員或補充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對在企業工作過的大學生,根據其在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其筆試成績加3分,但累計加分不超過10分。
21、鼓勵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對在本市納稅的企業引進的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高層次人才,經市人才辦審定,簽定聘用合同后五年內,由財政按碩士畢業生每月補助800元、博士畢業生每月補助1000元的標準補貼給企業,用于增加引進人才的待遇。
22、鼓勵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到工業企業工作。
(1)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學校和醫院的專業技術人員除外)到企業工作,三年內,參照科技特派員制度實施,在原單位的行政人事關系不變、職級不變、工資待遇不變,工齡連續計算,工資晉升和職稱評定按本單位在職人員對待。在企業工作滿三年后,實行來去自由原則:既可以仍然回原單位工作,也可以與原單位脫離人事關系,到企業工作或創辦企業。其在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期間應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按其工作年限應繳費用全部由財政一次性補繳。對于愿意到企業工作或創辦企業的,按有關規定一次性發放辭職費。
(2)在國家法律、法規許可的條件下,鼓勵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創辦工業企業,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可以為其提供創業啟動貸款擔保。貸款風險抵押金的額度為本人創辦企業從當年起五年內的全部工資總額。
23、鼓勵企業專業技術和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黨政機關經濟干部參加培訓學習。
(1)鼓勵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對在市本級納稅的企業人員參加工商管理(MBA)或企業所需專業學習,拿到碩士學位證書的,市財政一次性補助5000元學費。
(2)鼓勵黨政機關干部參加研究生班的學習。對于參加經濟管理和工科類研究生學習的干部,拿到碩士學位證書的,按有關規定按比例報銷其學雜費。
24、選派黨政機關干部到企業掛職鍛煉。每年從市、區(市、縣)經濟管理部門選派一批干部到企業鍛煉,期限一年。通過鍛煉,增加機關干部的基層工作經驗,增強他們為基層、為企業服務的意識和本領。
25、建立優秀企業家評選表彰制度。銀川市每兩年評選一次"十佳優秀企業家",評選時面向社會公開評選公告,采取企業自薦申報、有關部門聯合評審、在媒體上公示、廣泛征求社會意見的方式,確定優秀企業家人選。對于評選出的優秀企業家,由市委、市政府頒發榮譽證書,并在自治區和銀川市新聞媒體上廣泛宣傳和專題報道,擴大企業的知名度,增強企業家的榮譽感、使命感和責任感。
六、其他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是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有關政策、意見,以本規定為準。
精品范文
10加快水利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