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保密細則
時間:2022-09-03 09: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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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檔案安全,避免發生檔案內容失密、泄密現象,特制訂保密制度:
一、禁止無關人員擅自進入檔案庫房,非本館工作人員因特殊情況需要進入庫房,必須經館長批準后,方可進入,并有庫房管理人員陪同。
二、凡本館工作人員不得超越職責范圍,私自為他人查閱、摘抄、復印、拍攝檔案文件;不得在任何場合與任何無關人員談論館藏未開放檔案的內容。
三、凡本館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館藏檔案資料的存放情況。
四、本館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摘抄、復制、拍攝的檔案材料,凡使用完畢需要作廢的,必須親自及時的予以銷毀,不得亂放、帶出館外或做廢紙變賣,禁止將檔案內容抄于個人筆記本上。
五、利用涉密檔案,要嚴格審批手續,控制使用,不得擅自開放或擴大利用范圍。
六、經過鑒定,需要銷毀的檔案材料經領導批準,方可銷毀,不得做廢紙出賣或做其它用途。
七、檔案工作人員變動時,要認真辦理交接手續,離職后不得泄露黨和國家機密。
八、凡本館工作人員均有責任,有權利和一切危及館藏檔案資料秘密的言論、行為做堅決斗爭。對維護檔案保密做出貢獻的人員,酌情予以表彰獎勵。
九、凡違犯《檔案法》、《保密法》或本館有關檔案保密規定的人員,本館將視其情節輕重予以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