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檔案管理制度
時間:2022-09-12 07:01:00
導語:干部檔案管理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1、州委協助省委管理的干部,其檔案正本由省委組織部保管,副本由我部信息中心檔案室保管。
2、州委管理的處級干部檔案均由我部保管。
3、我部工作人員的檔案均由我部信息中心檔案室保管。
4、我部信息中心檔案室工作人員的檔案由我部辦公室指定的專人保管。
(二)退(離)休干部檔案的管理
1、州委協助省委管理的干部退(離)休后,其檔案正本由省委組織保管,副本由我部信息中心檔案室保管。
2、州委直接管理和組織管理的干部退(離)休后。其檔案正本仍由我部信息中心檔案室保管。
(三)州委直接管理的干部辭職、退職、自動離職被辭退后,未就業的,其檔案仍由我部信息中心檔案室保管;另就業的,其檔案隨人轉至有關組織、人事部門或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四)州委直接管理的干部,因受刑事處分、勞動教養、被開除公職以及出國不歸、失蹤、逃亡的,其檔案仍由我部信息中心檔案室保管;重新就業的,其檔案轉至新的主管單位保管。
(五)死亡干部檔案的管理:
1、州委協助省委管理的干部逝世后,其檔案副本由我部保管五年后,移交州檔案館長期保存。
2、州委直接管理的和組織部管理的干部逝世后,其檔案由我部信息中心檔案室保管五年后,移交州檔案館長期保存。
- 上一篇:對領導監督暫行制度
- 下一篇:干部人事檔案保管保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