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酒家酒店等級制度

時間:2022-09-22 0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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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酒家酒店等級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酒家酒店分等定級是依據《酒家酒店分等定級規定》(GB/T13391-2000)國家標準在酒家酒店業實施的一項標準化工作,為加強我省酒家酒店等級評定管理,規范等級評定工作,根據全國酒家酒店等級評定委員會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我省酒家酒店等級評定各級工作機構、參評企業以及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的酒家,指現時烹調加工、銷售飲食以及相關綜合性服務的企業,包括飲食店、餐館、酒家、酒樓、飯莊、飯館、酒吧、多種風味館、專營店、茶樓等;本規定所稱的酒店,指向消費者提供住宿、飲食以及相關綜合性服務的企業,包括飯店、賓館、旅店、旅館等。

第四條等級評定采取企業自愿申請,分級評定的辦法。

第五條等級評定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公開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廣東省酒家酒店等級評定委員會(以下簡稱省評委會),是我省實施酒家酒店等級評定工作的領導機構。省評委會在全國酒家酒店等級評定委員會及廣東省經貿委的監督和指導下,結合我省餐飲服務業實際開展工作。

第七條省評委會由省經貿委牽頭,各地市經貿部門和有關行業協會推薦人選組成,省評委會設主任1人,常務副主任1人,副主任和委員若干人,

第八條省評委會下設評定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評委會辦公室),省評委會辦公室暫設在廣東省商業聯合會,人員暫由省商業聯合會和廣東烹飪協會共同派出,負責省評委會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省評委會工作職責是:指導全省各地開展酒家酒店等級評定工作;宣傳和組織實施《酒家酒店分等定級規定》;向國家推薦國家特級、一級酒家酒店;審批國家二、三、四級酒家酒店;申請取得國家特級、一級酒家酒店評定的授權;開展旨在于提升我省餐飲業整體水平,推動餐飲業的現代化、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提高餐飲企業美譽度,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優質、健康、放心的餐飲服務的各項服務等。

第十條省評委會辦公室的工作職責是:組織協調全省酒店酒家等級評定工作;研究起草有關文件材料,提出工作建議;負責向省評委會報告工作,按規定報送有關材料;組織面向企業的宣傳培訓活動;組織復審國家特級、國家一級酒家酒店;組織評定國家二、三、四級酒家酒店;負責我省評審員的培訓及資格管理;承辦省評委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省評委會設監督委員會,負責保障評定工作各環節的規范性,監督省評委會內部機構和地級市評定工作點在評審工作中規范操作,評審結果公正有效。監督委員會設主任l人,副主任和委員若干人。

第十二條各地級以上市經貿部門成立等級評定工作機構(以下簡稱地級市評定點),地級市評定點在省評委會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廣州、深圳在省評委會的指導下,可獨立開展等級評定工作,并將評審結果報省評委會備案。

第十三條地級市評定點的主要職責是:宣傳和組織實施《酒家和酒店分等定級規定》國家標準;接受企業的申請;指導企業編制申報材料;對申報的酒家酒店進行初審并向省評委會提出推薦意見等。

第十四條省評委會通過的決議必須在有不少于三分之二參會委員的會議上,并得到不少于二分之一以上贊成票方為有效。在特殊情況下,省評委會辦公室可按上述原則組織委員以函審形式通過決議。

第十五條省評委會委員定期召開工作會議,聽取省評委會辦公室工作匯報,研究工作計劃和部署工作。

第三章申報條件

第十六條參評企業范圍:凡依法設立正常營業的酒家酒店,均可申請等級評定。

第十七條申請等級評定時須提交如下文件:

1、當地地級市評定點的推薦意見;

2、申請報告書;

3、質量手冊;

4、相關的管理文件;

第十八條企業晉級需在獲得相應資格兩年之后申報,

第四章評審程序

第十九條評審國家特級、一級酒家酒店程序:企業自愿申請;地級市評定點初審;省評委會辦公室組織復審;經復審合格者提請省評委會批準后向全國酒家酒店等級評定委員會辦公室推薦。

第二十條評審國家二、三、四級酒家酒店程序:企業自愿申請;地級市評定點初審;省評委會辦公室組織評審團進行文件評審、暗訪和現場評審,匯總評審結果;提請省評委會批準;報全國評委會備案;公布評審結果。

第二十一條初審:各地級市評定點受理企業申請,在20個工作日內對企業申請進行初審,并出具初審意見書向省評委會辦公室推薦。

初審內容:審查企業申請材料是否真實、完整和齊全;現場檢查企業申請等級是否與實際相符等。

第二十二條復審:省評委會辦公室在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國家特級或一級酒家酒店的企業申請組織復審,經復審合格者提請省評委會批準后向全國酒家酒店等級評定委員會辦公室推薦。

復審內容和程序參照本規定第二十三條。

第二十三條評審:省評委會辦公室在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國家二、三、四級酒家酒店的企業申請組織評審。

評審內容和程序:

1、下達評審計劃,組成評審組;

2、發出評審通知書,通知企業具體的評審時間和評審組成員;

3、企業在接到評審書后2個工作日內,確認評審的時間和評審員組成。如有異議,應與省評委會辦公室協助調整,達成一致;

4、評審組進行文件審核,文審通過后,按評審通知書的要求進行現場評審;

5、現場評審應有暗訪,暗訪原則上安排在正式現場評審之前,暗訪結果將匯入企業現場評審的總成績;

6、現場評審由評審組長負責;現場評審提出的評審報告,應是現場評審的結論意見;對現場評審報告的不合格項,應要求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整改,整改的結果由評審組長進行驗收;

7、評審組長將文件審核、暗訪、現場評審和不合格項整改結果等文件一并匯總報省評委會辦公室。

第二十四條審定:省評委會辦公室組織評委會中部分專家委員對評審組長提交的評審文件進行審查;符合規定要求的,提交省評委會進行審議批準,并將相關評審材料報全國酒家酒店等級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五條公告:省評委會辦公室在30個工作目內通知企業領取由全國酒家酒店等級評定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制作的標志牌和證書,省評委會將根據實際情況,定期對外公告獲得等級的酒家酒店名單。

第五章年檢和復查

第二十六條對已取得酒家酒店等級的企業實行每年一次年檢,年檢由當地地級市評定點組織實施,以企業自查形式為主,年檢結果上報省評委會備案;省評委會根據需要進行抽查。

年檢內容:企業一年來的經營業績,包括營業額、利潤、資產增長率等;顧客滿意情況的調查,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情況;按打分表對設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清潔衛生情況進行自我評定。

第二十七條年檢的評定:地級市評定點審查企業的自查材料,如符合相應的等級規定,省評委會辦公室在國家等級證書上簽署意見,并蓋章;自查材料未通過的,省評委會辦公室將進行現場檢查和驗收。

第二十八條對已取得酒家酒店等級的企業實行每四年復查一次。復查由省評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形式為明查和暗訪。復查要全面確定企業是否符合分等定級國家標準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復查程序:省評委會辦公室提前二周向企業發出復查通知,并組成評審組現場復查評審,現場評審的時間應不少于初評的三分之二;現場評審資料要完整保存,并取得相應的證實性資料。

第三十條復查的評定:復查時由現場評審組提出評審意見,報請省評委會批準。符合相應等級的規定或雖有不符合之處,但整改結果驗證有效,可繼續保持等級資格,由全國酒家酒店等級評定委員會為復查通過的企業換發等級證書;不能繼續保持等級資格的企業,由全國酒家酒店等級評定委員會取消標志牌并統一公告。

第三十一條進行年檢和復查時應發放賓客意見表,征求顧客意見,確定是否符合規定的顧客滿意度。

第六章暗訪制度

第三十二條暗訪是在有關工作人員不暴露身份的情況下,通過現場觀察、征求顧客意見、品嘗鑒定飯菜質量等方法,了解企業的真實情況,為評審和確定等級提供客觀證據。

第三十三條暗訪員可以是酒家酒店等級評定的評審員、高級注冊評審員、省評委會委員、監督委員會委員,也可以是省評委會特邀人員。暗訪員在每次執行暗訪工作任務時,由省評委會發出指派授權文件。

第三十四條暗訪員的委派有二種情況:對企業進行復審、評審、年檢或復查時由全國評委會或省評委會委派;接到企業投訴或發現在評審中有不公正現象時,由省評委會監督委員會委派。

第三十五條執行暗訪任務一般僅限二人,不飲酒,用餐限一次,標準不得超過100元。需著裝整齊,舉止文明,禮貌待人。

第三十六條暗訪結束時,暗訪人員應通知企業,并出有告要和企業負責人共同簽名。

第七章收費標準及管理

第三十七條評審收費項目及標準:

(一)初次評審申報費1000元,復查申報費800元;

(二)現場評審費每位評審員平均每天200元;具體審核天數和審核員數量視企業規模確定;

(三)牌證費800元(未通過評審的企業不收取);

(四)公告費200元(未通過評審的企業不收取);

以上各項收費用于分等定級評審工作的各項開支。其中評審申報費主要用于省評委會辦公室日常辦公經費和材料審定等項目的支出。

第三十八條評審組到企業現場評審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由受評審企業據實報銷。

第三十九條暗訪發生的實際費用由企業支付,包括暗訪員的工作費用和用餐費用,工作費用標準與現場評審員相同。

第四十條審核人日數根據企業職工總人數決定,職工人數在100人以下(含100人)的企業為5人日;101~200人為7人日;201-300人為9人日;301~400人為13人日;401以上為15人日,以上人日數均包含文件審核一個人日。

第四十一條評審經費使用的原則是:嚴格管理、??顚S谩⑹罩胶?、賬目清楚。各項開支均應由經手人簽字和省評委會辦公室主任(或授權人)審批。辦公室經費管理接受評委會監督委員會審查,并每年向省評委會報告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八章評審員資格管理

第四十二條酒家酒店等級評定評審員資格由全國酒家酒店等級評定委員會認定,全國酒家酒店等級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實施管理,具體規定遵照《全國酒家酒店等級評定評審員資格管理辦法》(試行)。

第四十三條獲得評審員資格證書者,經全國酒家酒店等級評定委員會或省評委會聘任,可參加我省酒家酒店分等定級的評審工作。

第九章監督

第四十四條監督委員會主任委員負責召集監督委員會會議,組織委員會成員開展工作,對監督檢查事宜進行評價,并就監督工作情況、監督評價意見和受理投訴的處理意見在省評委會全體會議上做出報告。

第四十五條監督委員會定期聽取省評委會辦公室的工作匯報;不定期了解省評委會各內部機構執行評審規則和管理制度情況;派出監督暗訪員暗訪企業;監督省評委會辦事機構經費使用情況;設置舉報電話,受理投訴意見。

第四十六條省評委會和監督委員會有權對濫用職權、銜私舞弊的評審員給予批評警告、取消資格的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為保證等級評定的公正性,規范評定工作行為,等級評定工作應嚴格遵守有關的規定,保守企業商業機密,不得接受企業的禮品、禮金和紀念品。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規定經二OO五年十一月十八日省評委會全體委員會議通過,從通過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九條本規定由省評委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