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萬名醫師支援農村制度

時間:2022-11-01 11:46:00

導語:衛生局萬名醫師支援農村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衛生局萬名醫師支援農村制度

依照河北省衛生廳“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績效考評工作方案及績效考評標準和衡水市衛生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衛生支援農村衛生工作的通知,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及獎懲辦法。

一、考核管理辦法

1、縣衛生局負責轄區內“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考核管理,每年對支援單位和受援單位和派駐人員的工作情況,按績效考評標準進行一次考核,并不定期地進行督查和抽查。

2、考核目標:

(1)支援單位按每年制定的支援協議書和工作方案。對項目實施的管理、落實情況;派駐醫師的工作情況,幫助受援單位開展新技術、新項目情況;培訓醫務人員情況,堅持日常診療工作、參加手術、義診、巡回醫療情況進行一次考核。將考核情況報衛生局。

(2)受援單位也要按協議內容及工作方案,每季對項目實施的管理、落實、宣傳發動情況,門診住院人次、人均門診和住院費用、床位使用率變化情況、受援學科、項目建設支持情況,為派駐醫師提供工作、生活條件情況,患者及群眾受益情況。

(3)派駐人員;在受援醫院工作考勤情況、臨床工作開展情況;所在科室專業發展及開展新項目、新技術情況;受援單位和患者對派駐人員的評價及受益情況。

3、考評等次:

考評實行百分制。按優秀(90分—100分)、良好(80分—89分)、合格(60分—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個等次。

二、獎懲

根據年終考評情況,納入年終《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給予加分或減分。

1、對考評優秀的單位及個人,加30分,并表彰。

2、對考核良好的單位及個人,加20分。

3、對考核合格的單位或個人,加10分。

4、對考核不合格的單位或個人,減10分,并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