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2-11-03 1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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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制度

一、用車管理

1、局機關所有車輛及駕駛員由局辦公室統一管理,車輛配備原則上定位服務領導和部門,在工作需要時由辦公室統一調配使用。

2、沒有配備車輛的局領導,原則上使用分管部門的車輛,當本部門車輛有事,需調配使用其它車輛或部門用車與分管領導用車發生沖突時,由辦公室主任調配使用其它車輛。

二、油票管理

1、局機關對所有車輛實行定額用油管理,車輛月用油基準一律為160升。各類油票只對車輛司機領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領用油票。

2、油票由辦公室負責,加油實行單車核算月清月結管理,每月從25日截止,辦公室對各車的行車公里和耗油情況進行對照,并每月對公里和耗油情況作出對照,作出百公里耗油表報分管領導和局長。當月所用油票不超過160升,駕駛員可直接向辦公室領?。怀^160升須經分管領導審批后領取,250升以上由局長批準后領取。當月所領取油票當月使用不完的一律交回辦公室,不交者按作廢處理。若繼續使用上月所領油票,加油單位結算時不予結算。

三、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勤儉節約的觀念,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依法行車,文明駕駛,圓滿完成出車任務。

2、對車輛精心愛護及時保養,經常保持車況良好,衛生整潔。

3、年內安全無事故,年終發給駕駛員安全獎500元;如發生安全事故負全部責任,按特大(10000元以上)、大(5000元以上)、一般(3000元以上)、?。?000元以下)事故分別處罰該駕駛員1000元、900元、800元、500元,負主要責任、對等責任、次要責任分別處上述罰款的80%、60%、40%。凡發生交通事故者,無論何等責任,安全獎全部扣發。

4、車輛維修必須事先填寫《小車維修審批表》,經分管領導審核、局長審批后由辦公室蓋章,到指定修理廠維修保養。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報告局辦公室主任,若司機擅自修理,費用自理。

5、每月25日駕駛員必須按照辦公室要求登記行車里程,不配合者,辦公室有權拒絕發放油票,并可對駕駛員進行相關紀律處分。

6、車輛出車的過路、過橋費、存車費等其它費用必須在當月的最后一天報辦公室,待辦公室主任審核同意,由局長審批后報銷。

7、駕駛員要嚴格服從調配,上班時間無出車任務須在車隊待命,隨時準備出車。

8、車輛原則上晚上和節假日、雙休日停放局機關,如需在外過夜,需告知辦公室,否則因停車在外造成丟車等事故的,由本人負全部負責。

9、駕駛員臨時外出需向辦公室請假;節假日、雙休日用車需經辦公室批準后方可使用。否則,發現一次,批評教育;三次以后,停職檢查,重新調整崗位。

四、汽車投保

汽車投保由辦公室組織,到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有關投保手續。

五、紀律管理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機關各項規章制度。

2、上班時間無出車任務而不在機關待命的,發現一次罰款20元。

3、私自出車或繞道辦事,如發生事故,責任自負,損失自負。

4、不準私自將車轉讓他人,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5、不服從分配,三次以下批評教育;三次以上,停職檢查,重新調整崗位。

六、福利待遇

1、駕駛員出車日補6元,節假日補助12元,(出滿勤者每月260元),其它待遇視局機關普通工作人員。

2、每月發給駕駛員洗衣粉一袋、線手套一副、毛巾一條、冬季皮手套一副。每三年發變色鏡一副、長雨鞋一雙,服裝發放視同局機關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