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財務審計制度

時間:2022-01-14 05:24:00

導語:建立健全財務審計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建立健全財務審計制度

早在人類社會進入私有制的階級社會以后,一些人為了達到政治、經濟目的或謀取其他利益,就開始向國家官吏賄賂。我國古代奴隸社會的西周時期就有貪污賄賂的記載,《尚書·呂刑》中所謂“五過之疵”中的“惟貨”,即指官吏接受賄賂?!稘h書·刑法志》中也有“吏坐受賕枉法”的記載,《說文》解:“賕,以財物枉法相謝也?!?/p>

商業賄賂是賄賂的一種形式,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逐步產生和發展起來的經濟現象。在當今世界各國,商業賄賂行為是普遍存在的,已成為最主要的一種賄賂形式,在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大量揭露出來的政治丑聞都與商業賄賂有關,如美國洛克希德公司向日本前首相田中支付160萬美元,導致日本對田中提起刑事指控,而且牽連了三名國會議員,震動了日、美朝野內外,在拉美與東南亞經濟發展中國家,商業賄賂現象也比較嚴重。在我國改革開放后,經濟競爭日漸激烈。由于市場機制不健全,拜金主義和“官本位”,“權本位”等腐朽文化思想的影響和管理法規的滯后等原因,曾在我國計劃經濟體制下較長一段時間內幾乎絕跡的商業賄賂行為又重新出現和泛濫,成為嚴重破壞競爭秩序,腐蝕干部隊伍,侵蝕黨的肌體,為廣大人民群眾切齒痛恨的社會公害,運用法律手段有效制裁商業賄賂行為,維護黨的形象,保障經濟健康發展,是非常必要的和迫切的。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對商業賄賂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即:“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帳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帳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給對方回扣,可以給中間人傭金。經營者給對方折扣、給中間人傭金的,必須如實入帳。接受折扣、傭金的經營者必須如實入帳?!痹撘幎ǚ譃閮煽?,可以劃分出三層含義:第一款前段,即“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是對一般商業賄賂的禁止性規定;第一款后段,即“在帳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帳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是對商業賄賂的典型形態——回扣作出的專門規定;第二款表面上是直接規范折扣和傭金的,但其目的顯然是對商業賄賂與折扣、傭金的法律界限的劃分。由此可知,商業賄賂就是指在市場交易中,經營者采用財物或其他手段在帳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以獲得交易機會或有利于交易條件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商業賄賂是商品經濟發展的負面影響,一方面商品經濟的發展解放了巨大的生產力,促進了社會經濟以空前的速度迅猛繁榮;另一方面,商品經濟在它生產的發展的每一個歷史階段都會自發地產生社會的丑惡現象,這就歷史的辯證法,而商業賄賂正是伴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出現的一種社會現象,顯然是商品經濟發展的負面,消極影響,是歷史的怪胎。

在經濟發達的國家商業賄賂在其市場經濟發展的初期出現。這種現象被當時的經營者認為是當然的一種經營手段;政府對商業賄賂行為也并未加以制止。故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無限度的所謂“折扣讓利”以紛繁復雜的形式大量存在的,以致于形成了當時的商業習慣,被稱為當時“標準商業的傳統做法”。我國在實行計劃經濟體制時期,企業在產品生產,銷售和原材料的供應等方面全部由國家計劃部門來安排。流通領域里,國營商業與供銷部門均需嚴格按國家規定的進銷差率,進行一直從貨源供應到批發,零售的一系列流轉活動。由企業的產、供、銷各環節均受國家計劃調節,企業本無經營自主權,再加上國家對企業與市場又實行嚴格的行政管理,沒有商業賄賂的必要性。計劃經濟的條件下企業產權不清晰,各企業吃國家大鍋飯,形不成公平競爭的勢態在事實上不存在市場競爭的條件下,商業賄賂既然無必要也無可能,因此,在很長的一段時期之內,經濟領域中并不存在現實意義上的商業賄賂。但是,隨著改革開放,搞活經濟,市場經濟體制在我國的建立與發展。我國的社會生產以史無前例的增加速度得到發展。仍而,商品經濟發展的副效應,消極因素,在我國同樣也作為一種社會現象而出現了。商業賄賂在商品經濟的發展中,近年來在競爭的經濟生活中也以名目繁多的形式紛紛出籠。商業賄賂在我國出現的直接原因有以下幾方面:(一)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財產權在經濟體制改革中逐漸得到確立。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初步形成了市場競爭的格局,由于每個經濟主體有著自己的獨立經濟利益,在競爭中不良經營者就會運用其他不正當競爭手段的同時實施商業賄賂爭取交易機會和交易條件。(二)我國市場體系還處在發育不成熟階段。新舊體制轉軌的時期,由于管理經驗不足,行政干預經濟的現象依然存在,原料和輔助材料短缺的條件下,以各種手段獲得行政的支持、獲得項目、獲得特許、獲得物資成為必要和可能。商業賄賂是商品經濟發展中市場不成熟,物資不夠豐富等條件下滋生的一種丑惡社會現象。(三)我國多種經濟成分并存,大量鄉鎮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他們沒有較固定的供銷渠道,在原料供不應求的條件下,他們為獲得物資供應就有可能行使商業賄賂行為;他們沒有穩定的銷售對象,為推銷商品,他們會買通采購人員,爭取交易機會。另外,私營企業,鄉鎮企業的帳目管理制度不嚴,也為商業賄賂開了方便之門。商業賄賂行為的危害: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經營者以賄賂為手段購銷商品的現象并不少見,而且變換各種手法,在我國當前的經濟生活中,商業賄賂的表現形式主要是回扣?;乜郏侵冈诮灰走^程中,由一方從所得價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現金或額外的酬金,秘密支付給對方交易人,以酬謝其提供交易機會及交易條件。在現實生活中的回扣現象除了現金給付之外,還有以其他方式的酬謝,有明禮暗賄賂,還有以購代賄的,甚至還有以賭博輸錢代賄的……。總之行賄是為爭取交易條件與機會向受賄者提供個人現金收入或其他報酬。回扣現象在過去一段時間里相當普遍,而且名目繁多。《反不正當競爭法》將商業賄賂作為不正當競爭行為加以禁止,是因為商業賄賂對社會有以下嚴重的危害:(一)商業賄賂行為從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競爭的本質,使價值規律和競爭規律無法發揮正常作用,阻礙了市場機制的運行,從而破壞了市場的交易秩序。它的存在和發展,干擾了經營者間的公平競爭,使誠實信用經營的企業論為受害者,以致在現實競爭中出現了名牌優質商品敵不過假冒偽劣商品的奇怪現象,影響了企業生產,技術的進步和產品質量的提高,妨礙了經濟的健康發展。(二)大量的商業賄賂行為使國家的稅利大量流失。使國家和集體蒙受巨大的損失,形成國家、集體財產被私人大量侵吞的嚴重后果。據有關部門預算,僅在全國藥品行業,由于商業賄賂每年侵吞國家資產約7.72億元,約占全國醫藥行業全年稅收入的16%。(三)商業賄賂行為為假冒偽劣產品大開方便之門,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現實生活中發生的諸多有關假冒偽劣產品案例表明,它們之所以能在全國通行無阻,其主要法寶就是在其經營中大興商業賄賂之風。(四)破壞了資源的合理分配。合理的競爭能準確的反映市場狀況,使生產者知道生產什么、生產多少,為誰生產以及在什么時候生產。企業為社會提供所需要的產品,并且通過競爭,實現資源利用的最優化,防止資源和勞動的浪費。但是商業賄賂的出現,使交易的天平不公平地向行賄者一邊傾斜。資源及勞動不合理的流向了行賄者一邊。這勢必阻礙市場機能的正常發揮,從而影響了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和技術,生產的進步。商業賄賂為不法生產經營者大肆制造,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提供了銷售渠道,大開方便之門。現實經濟生活中假冒偽劣商品得以泛濫,屢禁不止,不能不說,商業賄賂的誘惑是其中一大原因。(五)商業賄賂行為已經成為孳生貪污、受賄等經濟犯罪的溫床。由于商業賄賂行為的存在,企業經理、采購人員、供銷人員以及政府官員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賄賂、損公肥私、中飽私囊,敗壞商業風氣,腐蝕了干部隊伍,影響了安定團結已經成為了近年來經濟領域中犯罪現象的一個突出問題。

為了更有效地治理商業賄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依照憲法和審計法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審計機關在治理商業賄賂工作中的作用,把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和審計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支持審計機關在審計中查處商業賄賂特別是大案要案,推進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更富有成效地開展。根據當前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需要和審計工作的職能,應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加強審計對商業交易特別是工程建設、土地轉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和政府采購等領域的監督。從去年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查辦的大案要案來看,商業賄賂大多發生在工程建設、土地轉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和政府采購等領域,特別是工程建設和土地出讓的項目。為此,審計部門要加大對商業交易重點領域的監督,特別要把對工程建設和土地出讓的監督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結合審計項目計劃安排,把查處商業賄賂問題作為審計工作的重要內容,有針對性地著力查處易發、常發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以及涉及國家公務人員在商業活動中的賄賂行為。要突出對重點領域、重點對象、關鍵環節、重點案件的查處,重點審計相關單位的成本費用支出,嚴肅查處做假賬、私存私放國家資金和其他公款的行為,揭露公益性強、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嚴重破壞市場秩序的問題,防止和打擊商業交易中的經濟犯罪,維護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平。

二是加大對土地出讓收入的審計力度,防止腐敗的發生。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工業化和城市化對城市發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地為了適應發展的需要,征用和出讓了大量的國有土地,在一些地方,土地出讓收入已成為地方政府的“第二大財政”。但由于目前土地出讓收入管理的法規、制度不健全,政策不完善,使土地出讓收入的資金在使用上存在很大漏洞。一些地方土地出讓收入未繳國庫,實行體制外循環,失去監督,使這些收入成為一些土地出讓者的“機動費”,領導任意“埋單”,使用的隨意性很大,造成大量的土地出讓收入違規使用。另外,一些地方以招商引資為由,違規減免、返還土地出讓收入,使國有土地出讓收入資金大量流失。各級政府和財政、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土地出讓收入的監管,確保土地出讓收入按時足額繳入國庫。審計部門要加強對土地出讓收入資金的監督,加大審計力度,重點查處土地出讓和征用的手續是否完善合法;土地出讓收入是否繳入國庫和按規定使用;土地出讓以及資金管理、使用是否存在腐敗問題;農民的合法權益是否得到保護。對違法違規征用和出讓土地以及使用資金的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對嚴重違法犯罪的案件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嚴厲打擊土地交易中的商業賄賂行為。

三是研究制定商業交易的相關法規制度,規范交易行為,為加強審計監督創造條件。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會日益復雜,有的人會千方百計地找借口、尋“軟肋”、鉆漏洞。如以改革開放要大膽探索為理由,以招商引資要敢于讓利為幌子,以雙方合同約定為依據等等,進行公開或不公開的“暗箱”操作,從中為自己或親朋好友謀取私利。而目前我國的法律和規章制度對哪些是改革探索、招商讓利,哪些是利用改革探索、招商讓利為名謀取私利,沒有明確的規定,對于改革探索、招商讓利的審批權限、程序、方法也沒有明確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監督部門就是派人在現場監督也無濟于事。要遏制商業交易中的腐敗行為,必須研究制定商業交易的相關法規制度,限制地方政府和部門的用地、減免(返還)、資金使用的審批權限,規定嚴格的審批程序,并接受執法部門的監督,從源頭上防治商業賄賂。審計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發揮專業優勢,把查處商業賄賂作為審計的重要內容,重點查處領導干部濫用職權、利用審批權和處置權貪污受賄謀取私利的案件。在專項資金、財務收支、專項審計及審計調查中,對重點領域的關鍵環節進行重點審計,嚴厲查處在行政執法中濫用職權,與不法經營者內外勾結,操作資源配置、產權交易的職務犯罪。通過審計,披露商業賄賂的違法行為,懲治腐敗,促進政府機關建章立制,加強內部管理,探索和建立防治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