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行風建設考核工作辦法

時間:2022-02-25 0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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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行風建設考核工作辦法

為切實提高學校行風建設的工作力度,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學校的行風建設成效,促進教體系統行風建設深入、持久地開展,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考核工作在教體局行風建設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由局行風建設辦公室牽頭負責實施。

二、考核對象

市直屬學校,鄉鎮(街道)中小學、中心幼兒園,有關民辦學校。

三、考核內容

具體見附件《學校行風建設工作量化考核表》??己嘶痉譃?00分。

四、考核辦法

1、分級考核。教體局負責對各直屬學校、鄉鎮(街道)中小學、中心幼兒園和有關民辦學校的考核;鄉鎮(街道)中小學(園)的下屬學校(園),由管轄學校(園)考核。學校(含下屬學校)有書面告誡及以上處分的,學校(含下屬學校)不得評為行風建設先進集體,主要領導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2、自評和局級考評相結合。學校對照考核方案先自查自評,在此基礎上,由市教體局行風建設辦公室進行考評,結合群眾評議和平時投訴查實的結果,定出每校的考核分。

3、設立行風建設重點窗口貢獻獎。凡列入全市行風建設重點窗口評議在前三位的單位,分別加8、7、6分,并授予前二位的單位行風建設貢獻獎;評議在后三位的,分別減8、7、6分。

4、實行“一票否決制”。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

(1)有嚴重責任事故和安全事故的;

(2)有亂收費的;

(3)有嚴重違反師德師風行為,受到黨紀政紀及以上處分的。

五、考核結果運用

1、考核結果在年底通報;

2、考核結果納入市教體局年度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

3、評選行風建設工作先進集體。行風建設考核結果處于前8位(問卷調查回收有效票15票及以上,考核得滿分多于8位的,以有效票回收率高低取舍)的學校,評為年度教體系統行風建設先進單位。

4、確定年度考核末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年度考核一律定為末等:

(1)無一票否決學校的,考核結果處于后3位的學校;

(2)少于3個學校一票否決的,考核結果處于后3位(含一票否決)的學校;

(3)多于3個一票否決的學校,除一票否決學校外,再加考核結果末位的學校。

對連續兩年考核為末等的學校,給予黃牌警告,第三年仍是末等的學校,對學校領導班子采取組織措施。

5、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評優評先、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