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廳政務信息公開審核制度
時間:2022-03-10 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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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進一步做好信息公開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政務信息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特殊的原則。凡未標明不易公開的政務信息(文件)均表示可以公開。
第三條信息公開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公開、誰審查”的原則。
第四條廳機關對擬公開信息的審核應當依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主辦人員標明是否公開。
(二)主辦處室負責人提出是否公開的審查意見;
(三)辦公室核稿人員進行審核
(四)機關分管領導審查批準。
(五)廳辦公室對有關信息進行公開。
第七條聯合發文的信息擬公開時,應由主辦處室負責公開前的審查,并以文字形式征得其他處室同意后方可予以公開。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20*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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