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經濟分析稽查機制運行制度

時間:2022-03-19 09:21:00

導語:稅收經濟分析稽查機制運行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稅收經濟分析稽查機制運行制度

第一條為強化稅源管理,完善稅收經濟分析、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和稅務稽查“四位一體”的稅源管理機制(以下簡稱“互動機制”),不斷提高稅源管理的質量和效率,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納稅評估管理辦法》、**省國家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稅收經濟分析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納稅評估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稅源監控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國稅稽查工作互動的意見》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互動機制”的任務是以信息平臺為支撐,以業務流程為導向,以“整合”、“聯動”為重點,完善稅收經濟分析指標體系,整合數據分析,協調部門之間、上下之間和稅源管理主要環節之間的工作,實現減負增效,提高稅源管理質量和效率。

第三條“互動機制”的運行遵循“統一領導、歸口管理、部門協作、分級負責、信息共享、良性互動”的原則。

第四條“互動機制”包括分析例會機制、分類分析機制、分工協作機制、統一機制、信息反饋機制和定期交流機制。

第五條省局成立“互動機制”辦公室(以下簡稱“互動辦公室”),負責互動機制的指導、協調?;愚k公室設在征管處,辦公室主任由分管征管的局領導兼任,成員由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流轉稅管理處、所得稅管理處、國際稅務管理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征收管理處、計劃統計處、稽查局、信息中心、數據處理辦公室等各處室負責人組成。各處室應確定一人承辦日常工作。

第六條互動辦公室負責組織“四位一體”互動機制的運行,協調各部門各環節之間的工作,指導基層互動機制的運行。具體職責如下:

(一)研究確定稅收分析指標體系,審核并統一各類稅收分析和稅源監控數據,所有指標均由省局一次加工到最基層單位、稅收管理員或納稅戶;

(二)提供稅源監控疑點信息,確定重點納稅評估對象,統一下達納稅評估任務,組織各稅種聯動評估、征退稅聯動評估;

(三)根據各市局的評估稽查結果和稅源管理情況反饋,總結評查工作經驗,分析稅源管理的薄弱環節,對稅源管理的共性問題提出解決措施,指導相關部門修訂完善稅收分析指標。

互動辦公室按季召開例會,例會由互動辦公室主任主持。

第七條省局利用工作流系統,在內網建立“四位一體”互動平臺(以下簡稱“互動平臺”),統一數據,實現信息共享,為省、市、縣三級的工作互動提供支持。

第八條各部門要依托互動平臺,密切配合,協調一致,形成一個以稅收經濟分析指導評估,評估為稽查提供有效案源,稽查驗證評估實效,評估與稽查反饋結果改進評估分析和稅收經濟分析工作,最終加強稅源管理的良性互動機制。

第九條流轉稅管理處、所得稅管理處、國際稅收管理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征收管理處、計劃統計處、稽查局等業務部門根據職能管理需要,提出綜合分析和疑點分析業務需求,報分管局領導審批后交互動辦公室匯總審核,作為搭建互動平臺的基礎。各項稅收分析指標應在一定時期內相對固化,以便于持續監控,全面了解有關指標的趨勢變化。

第十條信息中心負責根據互動辦公室提出的業務需求進行互動平臺的搭建和維護。

第十一條計劃統計處負責宏觀稅收經濟分析,按年提供市、縣全口徑宏觀稅負、可比口徑宏觀稅負和產業稅負指標,按季提供全省重點稅源的增值稅、消費稅行業稅負指標以及增值稅分行業、分市稅負指標,及時提供全國重點稅源行業的增值稅、消費稅稅負及預警指標,交互動辦公室統一,為篩選納稅評估對象和加強稅源管理提供依據。

第十二條流轉稅管理處負責提供全省及17個市的增值稅總體稅負和分行業稅負指標的業務需求,按年測算全省增值稅行業稅負平均值,并將測算結果報經互動辦公室統一。

第十三條所得稅管理處和國際稅收管理處負責全省及17個市企業所得稅總體稅負率、分行業稅負率和稅收貢獻率的測算,按年將測算結果報經互動辦公室統一。

第十四條進出口稅收管理處按年提供全省出口退稅預警值,報經互動辦公室統一。

第十五條征收管理處按月提供全省異常申報情況,報經互動辦公室統一。

第十六條信息中心根據各處室的業務需求,定期抽取各類分析數據,經相關處室確認后,由互動辦公室交數據處理辦公室統一在互動平臺上。

第十七條各處室按照各自工作職責,結合日常管理情況,對互動平臺上的信息數據進行分析。

第十八條征收管理處、流轉稅管理處、所得稅管理處、國際稅務管理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根據分析結果,針對問題和行業特點,提供分稅種、分行業納稅評估對象,按季報互動辦公室。

第十九條稽查局應利用稅源管理信息對基層稽查部門進行稽查選案指導,以稅收經濟分析、稅源監控環節反映的異常信息、風險預警信息和違法線索作為選案的重要依據,增強選案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條互動辦公室根據管理重點,統籌安排評估工作,通過互動平臺按季下達納稅評估任務。

第二十一條各市國家稅務局應將省局下達的納稅評估對象與自行篩選的評估對象相結合,統一安排納稅評估計劃,確保評估質量。對不屬于偷逃騙稅問題的,分析原因,制訂進一步加強稅收管理的措施;對涉嫌偷逃騙稅及虛開發票問題的,連同相關資料移交稽查部門查處。對移交稽查的案件,稽查部門要向移交部門及時反饋稽查結果,不予立案的,書面說明原因。

第二十二條各市國家稅務局應在接到評估任務的三個月內將納稅評估結果、稽查情況以及評估稽查過程中發現的稅源管理問題和解決建議通過互動平臺反饋省局。

第二十三條基層的反饋意見,按照“誰主管誰受理、誰受理誰發起”的原則進行處理。相關處室受理后應提出初步處理意見,經分管局領導簽批后提交互動辦公室研究確認后回復。

第二十四條基層反饋的問題涉及多個部門或屬于稅源管理的共性問題,由互動辦公室召開季度例會,相關處室共同研究解決,并及時回復基層,同時部署下一季度的稅源管理任務。凡涉及稅源管理和納稅評估的文件,必須經互動辦公室研究確認后統一下發。

第二十五條稽查部門應當加強稅務稽查典型案例的分析工作,進一步完善稽查建議制度,通過對典型案件的成因、特點、作案手法和發展態勢的分析,研究稅收案件發案規律,查找稅源管理薄弱環節,及時向相關業務部門提出稽查建議。

第二十六條相關業務部門要認真分析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案例,研究吸納稽查建議,分析稅收政策和稅源管理漏洞,提出改進稅源管理的措施,并及時將吸納稽查建議的情況反饋給稽查部門,形成以查促管、管查結合的工作機制,全面提高稅源管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二十七條互動辦公室根據各部門的稅源管理建議,綜合分析稅源管理情況,形成稅源管理情況分析報告,指導全省稅源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條互動辦公室按季公布全省納稅評估工作統計表、納稅評估處理結果、納稅評估典型案例、稅務稽查典型案例、稅收經濟分析報告、稅源管理情況分析報告。

第二十九條互動機制運行情況納入省局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各部門要設置相應的指標,具體考核本環節的信息傳遞、信息、信息反饋情況以及反饋結果的落實情況等,并將考核工作日?;?,隨時記錄工作情況,按季公布考評結果,年終統一匯總??己斯ぷ饔赊k公室負責。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文件下發之日起試行。

第三十一條各市國稅局可以參照本辦法,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