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信息系統安全運行制度

時間:2022-06-01 0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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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信息系統安全運行制度

為了維護醫院工作和醫療服務的正常運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信息系統故障對醫院工作和市民就醫造成的影響,特制訂“醫院信息系統安全運行基本要求”。

一、建立完善的技術防范措施,避免或減少系統出現故障的可能性,保證系統穩定運行

(一)區縣中心以上醫院及其他有條件的單位的中心服務器要有熱備份,網絡主交換機等主要設備要有備份,提高系統的安全性;

(二)做好數據備份工作,中心數據庫的數據必須每天備份,有條件的單位可以考慮異地備份,提高數據的安全性;

(三)PC服務器必須每月進行1次常規性檢查和重啟,小型機服務器每3個月1次常規性檢查和重啟,保持服務器的穩定高效運作,減少故障率;

(四)信息系統必須有完善的病毒防范措施,應做到定期殺毒,病毒庫要做到實時更新,有條件的單位應采用網絡版的防病毒軟件;同時應保證計算機專機專用,不做與醫院業務無關的事。

(五)信息系統必須有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防止系統受到攻擊。醫院信息系統的網絡和Internet及外部網絡必須隔離,如本單位因業務需要需和外部聯網的,應將技術方案分別報市衛生局信息中心和市醫療保險局信息中心批準。

(六)有條件的單位的主干網絡布線應有不同走向線路的備份;

(七)有條件的單位的中心機房供電應與手術室等重要部門的供電等級相同,采取二路供電方式,避免因外界原因造成信息系統故障;

(八)各定點醫療機構必須保證與醫保結算備用通訊線路的暢通,不得挪作它用。

(九)加強服務器、網絡設備的常規檢查,做好日志記錄工作。

二、做好信息系統應急預案,確保在應急狀態下醫院工作正常運行

(一)發生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預知的突發故障)導致信息系統停止運行15分鐘以上時,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并分別報告市衛生局信息中心和市醫療保險局信息中心。

(二)因可預見的原因(如機房搬遷、設備維修、系統升級等)

需要信息系統停止運行,其時間應安排在凌晨0:00時至6:00時之間。并于計劃停機前3天將停機計劃和方案分別報市衛生局信息中心和市醫療保險局信息中心備案。

(三)應急預案應針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而采取相應的方案,如單機操作、醫保病人付費處理等。

(四)一旦出現短時間內難以修復的信息系統運行故障,由醫院技術人員對系統故障進行評估并報告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決定啟用應急預案并執行相應的應急方案。

(五)啟用應急預案時,醫院應在組織力量排除信息系統運行故障的同時,在門急診掛號、收費等主要地點張貼病人告示,醫院領導和院辦公室、門急診辦公室、醫務處(科)、財務處(科)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迅速到崗到位,做好對病人的疏導解釋和應診等工作。

(六)在信息系統恢復正常運行后,由主管領導決定停止應急預案,返回系統正常運行方式。

1.技術人員確認信息系統已恢復正常運行,醫院信息部門負責人(或計算機部門負責人)提出可返回系統正常運行方式的報告;

2.門急診辦公室負責人確認現場秩序已恢復;

3.系統返回正常運行方式10分鐘后,可撤除應急預案。

(七)信息系統突發事件發生后24小時內必須填報《醫院信息系統故障情況表》,分別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市衛生局信息中心和市醫療保險局信息中心。

(八)及時總結信息系統故障發生的原因、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及經驗教訓;對不可預知的突發故障要在進行技術分析的基礎上,積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