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校舍改造建設制度
時間:2022-07-11 0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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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的“工程”規劃內中央專項資金投資建設的項目學校建設項目上的管理。由其他渠道資金投資建設的項目學校,可參照本辦法進行管理。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項目”,指各項目學校的學生宿舍、食堂、廁所等生活用房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
二、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三條“工程”項目建設由省、市、縣(市、區,下同)教育和發展改革部門共同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
我省設立山西省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初中工程辦”),負責“工程”項目建設的宏觀管理,指導并組織檢查各地項目實施情況。
各市、縣成立的“初中工程辦”,具體負責“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工作。
第四條省“初中工程辦”負責全面組織、協調、指導我省“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組織實施“工程”建設規劃,監督、檢查項目進展情況并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第五條市級“初中工程辦”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本市所轄各縣“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所轄各縣“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情況。
第六條縣級“初中工程辦”在縣“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領導小組”直接領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縣“工程”建設規劃,并履行以下職責:
——組織實施本縣“工程”建設規劃。督促、協調本縣“初中工程辦”成員單位履行職能,及時完成建設項目前期論證、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批、年度建設方案編制、年度建設項目報批、專項資金管理、項目中期檢查、項目竣工驗收等工作。
——編制本縣“工程”建設項目實施規劃。監督、指導本縣“工程”建設項目的選址、征地、勘察、設計、招標、監理、竣工驗收、基建財務決算等工作。
——督促、檢查本縣“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進展情況,監督項目學校和施工單位按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審定的項目建設內容組織施工。
——協調本縣有關部門,落實各級政府對教育類建設項目收費的減免規定。
——嚴格按《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規定,建立和管理本縣“工程”項目技術檔案。
——以月報形式及時向上級“初中工程辦”報告建設項目進展情況。
三、立項和可行性研究
第七條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及時完成立項和可行性研究等項目前期工作,不得簡化程序。
各地“初中工程辦”依據兩部委備案的“工程”建設規劃,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規劃、設計、咨詢機構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按規定審批。
第八條省發展改革委和教育廳在已列入“工程”建設規劃的項目中,根據國家兩部委確定的年度“工程”投資額,選擇開工條件成熟的項目,編報我省的“工程”中央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劃建議。經兩部委審核后,逐級下達年度投資計劃和資金預算,各地“初中工程辦”按下達的計劃和預算啟動實施項目。
四、選址、勘探和設計
第九條建設項目的選址,應選在交通方便、位置適中、地形開闊、空氣新鮮、陽光充足、環境適宜、地勢較高、排水通暢、場地干燥、地質條件較好、遠離污染源的平坦地段。同時,應避開地震斷裂帶、低洼地、滑波地、溝口等自然災害頻發地段。且不宜與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生產貯藏易燃易爆物品的車間庫房、物理、化學污染源地段以及高壓架空輸電線路附近等不利于學生學習、身心健康和危及學生安全的場所毗鄰。
因選址不當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條提倡各市“初中工程辦”委托具有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的計劃單位,或組織調動本市有關設計機構的力量,為本市“工程”建筑項目設計符合農村學校使用要求的一整套校舍建筑方案設計圖(含推薦的標準圖紙),免費提供給各項目縣作為具體建筑項目設計的示范和參照。
第十一條建筑設計應堅持“建筑安全、功能齊全、滿足需要、就地取材、美觀大方”的原則,按照《農村普通中小學校建設標準》、《中小學校建筑設計規范(GBJ99-86)》以及其他相關建筑設計規范的規定和要求進行設計,確保校舍安全。
建筑設計應結合當地地理條件、經濟發展水平、氣候特點、人民生活習慣及傳統等因素,因地制宜綜合考慮。
具備條件的地區,要積極應用沼氣、太陽能等成熟技術,推進資源的綜合利用。
第十二條建設項目必須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的原則,嚴禁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建筑項目設計方案的審核由縣級“初中工程辦”組織,初步設計和施工圖未經審查不能開工。
五、施工質量和監理
第十三條始終把工程質量作為項目建設和管理的重中之重,確保建設項目達到設計的合理使用年限。
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施工圖施工,執行國家有關施工規范、施工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和安全規則,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加強安全防范,將建設項目安全切實納入工作范圍。項目開工前,由施工方制訂施工安全規定和措施,報監理方審定,經項目法人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嚴格執行,堅決杜絕“工程”項目出現重大安全事故或工程質量問題。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實行監理制。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選擇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對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監理。項目縣可選派從事過建筑施工管理、責任心強的人員或聘用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經縣級“初中工程辦”確認并培訓后,協同監理單位實施現場全過程監督。
自建設項目開工之日起,工程監理人員應保證每天在工地,按照國家有關施工現場監理的規定,嚴格檢查入場建筑材料質量和施工工序、工藝、方法、進度、質量等各個環節,詳細記錄監理日志,并向縣“初中工程辦”如實反映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杜絕不符合設計要求或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材料進入工地。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對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工程項目竣工后,按照建設管理規定由施工單位出具項目保修單,縣“初中工程辦”按相關規定預留一定比例保修金。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施工單位負責返修;因施工質量導致項目重建,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全部承擔。
第十六條建設項目施工中每道工序,均應由施工單位在做好自檢及隱蔽工程記錄的同時提出驗收申請,由工程監理人員進行現場驗收。上道工序驗收合格方可轉入下道工序施工。建筑物基礎及結構主體驗收應由縣級“初中工程辦”組織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工程質檢部門及項目學校法人代表聯合進行現場驗收并簽署驗收意見。
第十七條凡使用中央專項資金建設的項目,均應在單體建筑完工時,在單體建筑物醒目位置設置永久性標牌,標示“國家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項目,二○××年×月”。
六、竣工驗收和移交
第十八條建設項目竣工后,施工單位應整理出完整的工程技術資料和竣工工程決算資料,簽署建設項目質量保證書,并向縣級“初中工程辦”報送竣工申請驗收報告;竣工驗收由縣級“初中工程辦”組織質監、勘察、設計、施工、城建、消防等部門和單位及項目學校聯合進行。參加驗收的部門和單位要在竣工驗收單上簽署意見并蓋章簽字,縣“初中工程辦”按相關規定進行竣工備案;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九條竣工驗收后,由縣級“初中工程辦”組織竣工結算審計,按審計結果辦理工程結算、基建財務決算和固定資產移交手續。省“初中工程辦”將對資金量較大的建設項目組織抽查審計。
七、項目管理
第二十條建設項目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理管理制,做到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工程實施的各個環節,都要把責任落實到有關機構和人員。工程項目必須采取招標的方式確定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招標工作由縣級“初中工程辦”組織實施的,市級“初中工程辦”應派員參與監督??h級“初中工程辦”要結合本地情況,指導項目學校和參與建設的有關單位,全面落實各項制度。
第二十一條承擔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任務的單位,須具有相應的資質。其中,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必須選擇丙級(含丙級)和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嚴禁施工單位轉包或分包工程項目。
第二十二條建設項目實施期間,各方要按《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及時積累、保管好建設工程文件檔案資料及建設前后的圖片和文字材料。建設項目竣工后,施工單位和項目學校要將竣工圖、建筑技術資料、施工日志、項目前期文件等有關材料進行系統整理,交縣級“初中工程辦”分類立卷歸檔?!肮こ獭蓖瓿珊?,縣級“初中工程辦”依照有關規定將檔案移交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備案,同時交縣教育局或項目學校一份存檔。
八、附則
第二十三條在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到的有關問題,如本辦法未作明確規定的,由各級“初中工程辦”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建設項目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解決。本級“初中工程辦”無法解決的重大問題,須逐級上報,可報請省“初中工程辦”提出指導意見或協商有關部門解決。
第二十四條各市教育、發展改革部門可依據本辦法,制訂具體管理辦法。
具備條件的地區,可對本“工程”建設項目實行“代建制”,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竣工驗收后移交給項目學校。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收教育廳和省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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