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電辦公室規章制度
時間:2022-07-27 1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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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是*市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由市政府辦公室直接管理,也是山東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的派出機構。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規定的無線電行政管理職能,承辦全市除軍隊系統外的無線電管理工作。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決策水平,推動全市無線電管理事業更好地發展,特制訂本規則。
(一)主任、副主任職責
*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在市無線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辦公室和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領導下進行工作。主任、副主任在工作中,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決議、決定、指示,嚴格按照國家和上級政府所頒布的有關無線電管理的法令法規行使管理職責。要充分發揮本辦公室職能科和監測站、技術服務中心及全體工作人員的作用,不斷把全市無線電管理工作推向新階段。要自覺接受社會各設臺單位的監督和有關執法執紀部門的管理,遵紀守法,廉潔勤政。
1、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實行主任負責制,主任主持市無管辦的全面工作。
2、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市無管辦全體會議、主任辦公擴大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和專題會議、周一碰頭會議。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須經市無管辦主任辦公會議或主任辦公擴大會議研究決定。
3、主任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定及集體討論意見,簽署提報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有關人事工作事項;簽發本辦公室作出的行政性管理決議、決定、批復、文電;審批財務收支項目;向市無線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辦公室、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請示報告工作。
4、副主任按照分工或主任的委托,協助做好相關工作,并對主任負責。
(二)會議制度
市無管辦實行全體會議、主任辦公擴大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專題會議、周一碰頭會議制度。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提倡討論問題暢所欲言,形成決議分頭辦理的工作作風。工作分工不分家,上下“一盤棋”。
1、無管辦全體會議。由主任、副主任和辦公室各科、監測站、技術服務中心全體人員組成。
市無管辦全體會議的內容:
(1)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指示和決議;
(2)部署和總結市無管辦一個時期的重要工作;
(3)討論分析全市無線電管理工作情況和發展形勢,通報重要情況;
(4)研究決定市無管辦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5)商議需要由無管辦全體會議決定的其他事項。
2、主任辦公擴大會議。由主任主持,副主任、各科長、監測站站長、技術服務中心主任組成,一般一季度召開一次。辦公室、監測站、服務中心副科級以上干部列席會議,一般干部可列席有關問題的討論。
市無管辦主任辦公擴大會議的內容:
(1)研究貫徹國家、省有關無線電管理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的決定、決議、意見;
(2)聽取主任、副主任、科長、站長、中心主任的工作匯報。
(3)研究提請無線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或市政府辦公室決定的工作事項;
(4)審定無管辦要作出的工作安排和意見、方案;
(5)討論決定科、站、中心報請解決的重要問題;
(6)商議需要由市無管辦主任辦公擴大會議決定的其他事項。
3、主任辦公會議。由主任、副主任組成,一般一個月召開一次。市無管辦綜合科和頻臺管理科科長列席會議,必要時監測站站長或服務中心主任列席。
主任辦公會議的內容:交流重要工作情況,研究處理市無管辦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4、專題會議。由主任、副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委托的專項工作負責同志召集,研究處理專項工作中的一些問題。專項工作有:執法檢查管理、頻率臺站管理、財務收費管理、監測檢測業務、技術咨詢服務、內勤管理等。
5、周一碰頭會議。由主任或副主任在每星期一上午召集,科、站、中心主要負責人參加。與會人員通報上周工作情況,匯報本周工作安排。
市無管辦全體會議、主任辦公擴大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專題會議的議題,由主持人確定???、站、中心向主任辦公(擴大)會議匯報的問題,事先必須經主任或副主任同意,并形成初步意見。要求解決的問題涉及其他科、站、中心的,須先行協調,提出明確統一的討論方案。主任或副主任在職權范圍內能夠決定的問題,不提交主任辦公(擴大)會議討論。
無管辦全體會議、主任辦公擴大會議、主任辦公會議的具體組織工作(包括會議記錄等),由綜合科負責。專題會議的組織工作由專項工作負責同志負責。無管辦主任辦公擴大會議討論決定的內容必要時可形成紀要。
(三)文電處理制度
1、以市無管辦或管理處名義印發的文電(包括函),須經綜合科審核后報主任簽發。涉及綜合、全面、重大問題的文電,由主任直接簽發或經有關會議討論決定后簽發。
2、會議紀要形成后,由會議主持人簽發。
3、嚴格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頒發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上級或行業管理部門來文,由綜合科清點登記,提出傳閱、辦理意見報主任審批;設臺或要求設臺單位報送市無管辦的文電,均由綜合科登記審核提出辦理意見后,呈送主任審批。非特殊情況,主任不直接受理未經綜合科登記審核的文電。
4、審核或審批文電要提出“擬同意”、“同意”或其他具體意見,不能圈閱。
(四)公務活動制度
1、要自覺保持清正廉潔、勤政為公的作風,堅決反對和抵制腐敗行為。市無管辦領導要率先垂范,嚴格執行各項廉政規定,參加各種公務活動不接受禮品或紀念品,不吃請,不受賄。全體工作人員要潔身自愛,遵紀守法,維護國家利益,樹立良好形象。在與設臺單位或其他業務單位交往中,要認真履行公務,嚴格依法管理,廉潔自律,克已奉公。嚴禁“吃、拿、卡、要”,以權謀私。嚴禁亂打旗號,亂辦事,亂開口子,亂當家,假公濟私。對此,要加強相互監督檢查,確保令行禁止。違者責任自負。
2、召開市無管辦全體會議、主任辦公擴大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專題會議、周一碰頭會議,會議組成人員不得缺席。遇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時,要事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會議期間一般不處理與會議無關的事務。
3、主任和副主任一般不同時安排外出,以保持工作的連續性。
4、市無管辦各科和監測站、服務中心實行科長、站長、主任負責制,并對市無管辦主任負責。屬于科、站、中心職責范圍內的事項,科、站、中心要獨立負責地進行處理,要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要自覺做到該辦的事情盡快辦,絕不能拖;能辦的事情抓緊辦,絕不能等;難辦的事情想法辦,絕不能靠。要堅持管什么干什么,干什么說什么,不串崗越位,不專權擅權。安排定了的事情在一定時間內辦不完、辦不了、辦不好的,有關人員要從主觀上找原因,不要過多地強調客觀理由。遇有涉及其他科、站、中心的事項,主管單位要積極主動地做工作,協商解決問題。雙方要本著以誠相待、認真負責、相互支持、共同配合的原則,處理好局部與全局、單位與單位之間的關系。經協商解決不了的問題,可向主任匯報。
(五)請示報告制度
1、市無管辦對關系全市無線電管理事業發展的規劃、意見,涉及全市政治、經濟、文化重要決策的有關問題和其他方面的一些重大事項,要及時向市政府辦公室分管領導請示報告。
2、副主任和科、站、中心負責人對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和情況,要及時向主任請示報告,涉及重大方針政策性的問題,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解決問題的可行性建議。
3、副主任和科、站、中心負責人上班時間外出辦事要向主任或副主任報告;離泰出差,本人要事前向主任報告,回泰后應將有關情況口頭或書面報告主任,必要時也可將有關情況通報其他同志。
4、主任外出活動,除事先向市政府辦公室分管領導報告外,還要事前告知副主任和綜合科或有關科、站、中心的負責同志,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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