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培訓及學歷學位管理制度

時間:2022-10-20 0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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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培訓及學歷學位管理制度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決議》構建了中國特色終身教育體系,21世紀中國應該成為人人皆學之邦。隨著知識經濟的飛速發展、依法治稅進程的快速推進、稅收改革步伐的進一步深入,對干部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為了提高*市國稅系統全體稅務干部的整體素質,增強解決各種復雜業務問題的能力,適應當前及今后稅收工作的需要,制定本辦法。

一、學習形式

為了使全體干部樹立終身學習的新理念,要形成多種層

次、多種渠道、多種形式的學習知識的新格局:

(一)公務員培訓

按照“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分門別類,進行全員輪訓。

1、領導干部培訓。按照省局培訓計劃,完成處級、科級、股級干部的任職培訓、更新知識、專門業務和專題培訓任務。

2、一般干部培訓。市局和縣、區局加強對一般干部的專門業務培訓和更新知識培訓。

3、新進入人員培訓。對每年的新進入人員,除安排參加省局組織的初任培訓外,縣、區局加強對其培訓。

4、師資培訓。根據工作需要,以省局師資培訓為基礎,為縣、區局培訓師資,以保證培訓面不斷擴大。

5、業務骨干培訓。圍繞稅收中心工作,每年選擇1-2個重點崗位,進行業務骨干培訓,培養尖子人才。

(二)學歷教育

鼓勵稅務干部參加與稅收工作相關的學歷學位教育,為各級稅務機關培養高層次、復合型人才。

1、培養緊缺人才。選派有一定特長的干部到有關院校攻讀相應的學歷學位(包括高級研修班)。

2、培養高學歷人才。推薦有培養前途的年輕干部參加總局、省局組織的碩士、博士研究生教育。在職干部也可根據個人志向與愛好,自行選擇院校和專業,利用業余時間攻讀更高一級學歷學位。

3、培養專業人才。鼓勵中、輕年干部參加市局與中央財經大學聯合舉辦的函授班學習。

(三)崗位練兵

通過多樣性的學習載體,提高稅務干部在崗自學能力。

1、縣、區局適時舉辦新知識、新政策、新業務講座。

2、股(所)級單位堅持開展“每日一題、每周一課、每季一考”活動。

3、市局每年組織一次業務考試或業務競賽;縣、區局每半年組織一次,并將考試或競賽結果上報市局教育科備查。

4、縣、區局的所有在崗人員(工勤人員除外),均要參加崗位練兵活動;45周歲以下的人員必須參加考試或競賽。

二、學習管理

本著政令暢通、管理規范、優質高效的原則,實行市局、縣(區)局、股(所)三級管理。

市局負責對本系統干部參加學歷學位教育的審批及學籍管理;負責市局機關人員、科、股級領導干部及一般干部(含處、科級非領導職務人員)的直接培訓并選送干部參加省局組織的各類培訓;將各單位參訓人員的培訓情況進行匯總通報,分別給予兌現獎懲。市局各科室主辦的歸口業務培訓,無論時間長短,經有關領導批準后,要報教育科備案,以便于工作的統籌安排和總結上報。

縣、區局負責對參加省、市局組織的各類培訓人員,做好安排,督促按時參加,建立學習檔案,登記培訓成績,掌握培訓情況,兌現獎懲制度。并結合本局實際,逐步完善培訓基礎設施,制定、落實自己的培訓計劃,抓好崗位練兵和業務競賽。要把崗位練兵和業務競賽成績作為考核干部能力、任用干部條件列入學習檔案。

股、所主要負責干部日常學習,做到有計劃,有制度,有安排,有落實。股、所要有學習記錄,人人要建立統一的業務學習筆記。堅決避免應付檢查,走過場。

三、保障措施

為了保證學習效果,要建立長效有力的保障機制,為參學人員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

(一)領導保障

落實全員學習工作的關鍵在領導。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負責全員學習的常年組織領導,要強化責任意識,切實把加強干部學習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合理安排,督導落實,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

(二)制度保障

1、新錄用人員不參加初任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經補訓仍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對參加更新知識培訓與專門業務培訓的人員,每學科課程都要進行嚴格的考試、考核,成績不合格的,不能評先,培訓期間的一切費用由自己負擔;考試、考核成績優秀者,市、縣(區)局分別給予適當的獎勵;縣(區)局年終不及格人數占參訓人數的20%,單位領導班子不能評優。

2、市局每年組織一次業務考試或業務競賽,對團體成績前五名的縣、區局進行獎勵,對后三名的縣、區局進行通報批評,并責令局領導寫出考試分析報告,向市局領導進行說明,對連續三次考試成績后三名的縣、區局負責人酌情給予處理。對個人成績前30名的給予獎勵,并列入市局人才庫管理,做為提拔任用干部條件之一。

3、將學習工作的各項制度和考評內容列入市局年終有限目標管理考核范圍進行考核。

(三)師資保障

市、縣(區)局都要配備比較固定的具有豐富稅收工作經驗和較高教學水平的人員作為兼職教師,每年到省、市局參加1—2次師資培訓,或脫產到院校進修,以提高其業務水平和教學能力;必要時聘請大專院校的優秀教師進行教學。另外,對各單位兼職教師授課,可以給予適當的補助。

(四)教材保障

主要選用總局組織編寫的全國稅務系統公務員培訓“X+Y+Z”系列教材、題庫及音像學習資料??筛鶕徫缓吐氊煵煌?,選擇總局推出的基礎知識(X類)、崗位知識與技能(Y類)、更新知識(Z類)三組系列教材。要充分利用省局開發的具有我省培訓特色的教材及《崗位練兵習題集》和學習自測、業務競賽題庫、網絡培訓課件等,不斷及時更新學習內容。

(五)費用保障

1、參加省局培訓班人員的有關費用按照省局《關于公務員培訓收費標準的通知》(冀國稅[2004]435號)文件標準執行。

2、參加市局一般培訓班人員的食宿費用全部由市局負擔,參加NIT培訓班的人員的資料費100元,由學員單位負擔。

3、學歷教育費用報銷應嚴格執行《河北省國家稅務局在職干部學歷教育暫行規定》(冀國稅發[2000]79號)規定的比例標準,經濟條件較好的縣、區局,可適當提高報銷比例。

4、不論什么類型的培訓、學習,所有課程的補考費用均由個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