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業科技三項費用管理制度
時間:2022-11-23 0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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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工業科技三項費用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工業科技三項費用"是指用于企業新產品新技術開發、技術中心建設、產學研聯合開發工程、工業性試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等技術創新項目的資金。
第三條工業科技三項費用由經委、財政局負責管理,各司其職。
經委:負責支持能夠帶動產業技術水平提高的技術創新項目。負責項目指南,組織項目申報、評審、招標、編制年度項目計劃和資金使用計劃,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組織驗收。
財政局:負責資金預算管理,會審下達資金使用計劃,辦理資金撥付手續,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追蹤問效、監督檢查。支持產業技術成果轉化。
第二章項目組織與管理
第四條工業科技三項費用按項目進行管理,經委制定技術創新項目規劃或指南,采取申報或招標的方式選擇項目承擔單位。程序如下:
(一)、經委組織專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以及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技術政策,確定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并予以。
(二)、符合條件的單位按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向經委申報。
(三)、經委根據項目情況,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或委托中介機構對項目進行評估。
(四)、對符合招標條件的重大項目實行公開招標,招標工作由經委參照國家招投標管理的有關規定具體組織實施。
(五)、經委會同財政局根據專家評審或招標結果,審查、批復年度支持項目計劃,并下達項目經費。
第五條項目承擔單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南京市(含區、縣、開發區)注冊,具有法人資格;
(二)、健全的財務核算與管理體系;
(三)、一定數量和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
(四)、必要的研發設備;
(五)、在研發技術領域已取得相關的科研成果;
(六)、其它應具備的條件。
第六條項目實行合同制管理。經委在下達項目經費的同時應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合同,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項目目標及主要內容;
(二)、技術經濟指標;
(三)、年度計劃內容及考核指標(指跨年度項目);
(四)、項目預算及資金來源;
(五)、資金支持方式;
(六)、產權歸屬;
(七)、完成期限;
(八)、共同責任;
(九)、有關附件;
(十)、其它條款
第七條經委應根據產業技術發展規劃和財政管理的有關規定建立項目庫,并提出支持重點。工業科技三項費用優先安排對工業經濟發展、產業技術升級有重大影響的項目。
第三章資金及財務管理
第八條工業科技三項費用按規定程序辦理劃撥手續。區、縣所屬企業,由市財政局統一劃轉區、縣財政部門,區、縣財政部門收到劃轉款項后半個月內將經費劃撥到項目承擔單位。
第九條工業科技三項費用的開支范圍包括:
(一)、項目管理費:是指有關部門為管理工業科技項目而發生的支出。主要包括:編制項目指南或范圍,組織項目的評審、招標、評估等過程中支付的費用。
(二)、項目費用:是指工業科技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一般包括:人工費、設備費、燃料動力費、租賃費、試驗費、材料費、委托開發費、鑒定驗收費等;
(三)、其它費用:經財政局會同經委批準開支的與工業科技項目研究開發有關的其它支出。
第十條工業科技三項費用一般采用撥款資助、貼息等方式。項目承擔單位收到財政撥付的工業科技三項費用時,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財務處理。
第四章研發成果與資產管理
第十一條項目形成的研發成果,其產權歸屬按國家有關知識產權歸屬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項目承擔單位應承擔對工業科技三項費用研發成果進行推廣或擴散的義務。如項目承擔單位不履行推廣或擴散研發成果的義務,經委有權決定推廣或擴散研發成果。項目承擔單位在轉讓研發成果時,應向經委報告。
第十三條工業科技三項費用的承擔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公開披露項目技術信息的義務。
第十四條項目形成的實物資產,按國家現行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五條考核與監督
第十五條經委負責項目的考核與監督。財政局負責對項目承擔單位資金使用情況的實施檢查。
第十六條項目承擔單位應當于每年年底前向市經委書面報告項目的執行情況總結,包括項目進展、資金落實以及下一年度安排等,直至項目完成項目驗收。
第十七條項目完成后,經委要及時對項目組織驗收。項目承擔單位要提供經社會中介審計機構審計的項目經費結算書。
第十八條因特殊原因,項目在執行過程中需要變更或撤銷的,須報市經委和市財政局同意。對因故撤銷的項目,承擔單位必須作出經費決算,報市經委和市財政局核批,原項目剩余的專項資金如數上繳財政部門,用于安排其它符合條件的項目。
第十九條工業科技三項費用必須??顚S茫瑖澜亓?、挪用。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除按國家有關規定對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執行人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外,還必須將撥付的項目補助資金全額上繳財政部門,且項目承擔單位三年內不得申報市級以及市級以上各類技術創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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