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初中招生工作制度
時間:2022-11-23 0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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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領導
各區縣應按照《*市20*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見》要求,切實加強對初中招生工作的領導,負責轄區內各類初中學校的招生工作。
二、報名要求
1.應屆小學畢業生在戶籍所在區縣進行升學報名??鐓^借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須在規定日期內,攜帶《借讀生回戶籍地登記通知單》(見附件一)、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等有關材料,到戶口所在區縣教育局進行升學登記。
2.關于戶籍審定的說明
義務教育階段初中招生堅持按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應屆小學畢業生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家庭正式常住戶口,戶口原則上應與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戶籍與常住地房屋所有權證一致。
(1)屬下列三種情況之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并持有相應證明的,按正常升學辦理:
①畢業生戶口隨父母一方在施教區常住,但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本市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或出國定居等情況的;父母離異,畢業生戶口隨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②畢業生戶口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施教區常住的,其父母雙方都是不在本市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
③畢業生戶口隨父母戶口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處落戶的,其父母雙方均未購房或未分配住房并實際常住、戶口從未遷移過的。
(2)戶籍審定中特殊問題的處理:
①如畢業生家庭因拆遷等原因尚未重新購房,或重新購房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應出具相關部門證明和有關材料,由畢業生全家原戶籍所在地區縣教育局安排學生入學。
②在遷入地戶籍審查認定結束后,再有畢業生戶口遷入的,由遷入地所在區縣教育局統一安排學生入學。
③畢業生全家無產權住房,且戶口與實際居住地分離的,由畢業生實際居住地所在區縣教育局統一安排入學。
(3)屬于戶籍審定中其他特殊問題的畢業生,由區縣教育局統一安排入學。
3.應屆小學畢業生在6月1日—2日進行升學報名,填寫報名登記表。
4.義務教育學位派定后,學生如有擇校需求,可于規定日期內在畢業學校領取擇校志愿表,在規定范圍內的民辦學?;?外國語學校中選報一所。
跨區借讀的小學畢業生應回戶籍所在地區縣教育局填報擇校志愿表。
三、公辦初中學校招生
1.各區縣應按“就近入學”的原則合理劃分公辦初中學校施教區范圍,保證小學畢業生全部升入初中。
2.各區縣應向社會公布初中招生實施方案,其中應包括詳細的義務教育學位派定方案,具體說明各招生學校施教區范圍和招生計劃。
3.各區縣初中招生實施方案公布前應報市招生辦備案。
4.各區縣應給本區小學畢業生發放《公辦初中學校義務教育學位通知單》(見附件二),并規定報到日期。逾期不報到視作自動放棄處理。
5.各公辦初中學校不得以“校中?!被颉靶劝唷钡拿x變相擇優招生。
6.免試就近升入學區公辦初中學校就讀三年的學生,初三升學時方具有熱點普通高中指標生申報資格。
四、民辦初中學校招生
1.民辦學校的招生納入全市初中招生統一管理,實行免試入學的招生辦法,不得以考試或變相考試的方式擇優選拔新生,也不得以社會辦學機構或團體組織的競賽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2.民辦學校應根據學校的實際辦學條件確定招生計劃,并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查核準。民辦學校招生分為電腦派位和自主招生兩種形式,計劃比例為6∶4。
3.市招生辦在各區縣初中招生實施方案出臺后,統一向社會公布具備招生資格的民辦學校信息,內容包括:學校代碼、學校名稱、辦學地點、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標準等。
4.市招生辦匯總各區縣報名信息后,向社會公布需采用電腦派位方式錄取新生的民辦學校。
5.報名人數超過電腦派位計劃數的民辦學校采取電腦派位、等額錄取新生的招生辦法。報名人數未超過電腦派位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全額錄取,未完成的電腦派位計劃可轉入自主招生計劃。
6.全市統一時間,統一程序,各區縣教育局組織實施民辦學校招生電腦派位工作。
7.民辦學校的自主招生工作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操作,并在規定日期內完成招生工作。
8.民辦學校錄取工作由各區縣教育局負責審批,并將錄取名冊(見附件三)報送市招生辦備案。民辦學校應在規定日期內前往各區縣教育局辦理調檔手續,無檔案錄取的學生不能取得學籍。
五、特長生招生
1.有科技、體育、藝術類特色的學??烧惺仗亻L生,其他學科一律不得招收特長生。招收科技、體育、藝術類特長生的初中學校,必須由區縣教育局申報、經市教育局批準、并向社會公布招生辦法后,方可招收特長生。招生工作應納入區縣統一管理。
2.招收特長生可進行相關專業加試,但不得舉行文化課考試。5月底前各校完成特長生的錄取工作,錄取名冊由所在區縣教育局負責審批。學校應將錄取結果張榜公布,并發給學生正式錄取通知書。錄取名冊報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備案。
3.被錄取的科技、體育、藝術類特長生不再參加義務教育學位的派定和擇校報名,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
六、*外國語學校初中招生
1.*外校初中招生范圍為六城區、雨花臺區、棲霞區、原浦口區、原大廠區和江寧區東山地區,招生對象是具有上述地區常住戶口并有走讀條件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2.*外校采取電腦差額派位的辦法,確定參加英語能力測試的學生。參加英語能力測試的人數為招生計劃的8倍。
3.取得測試資格的學生在*外校領取準考證,并在統一時間和指定地點參加英語能力測試。
4.測試成績公布后,按照招生計劃劃定錄取分數線,錄取審批手續由市招生辦負責辦理。
5.*外校招收的初一學生,不再事先劃定升入本校高中的比例。
七、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
各區縣教育局須按照有關政策,指定相應的公辦初中學校接納在本區小學就讀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不參加電腦派位報名。
外來務工人員在辦理子女入學登記手續時,須提供以下有關材料:
1.畢業小學的學籍材料;
2.戶口簿、在流入地的暫住證;
3.法定監護人相對穩定工作的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工商營業執照等);
4.符合流入地計劃生育政策的有關證明。
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入學,按實際居住地區縣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八、監督管理和責任追究
各區縣教育局應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和政策規定,對所轄區域內各類初中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監督管理,杜絕違規現象發生。
公證處、教育行政部門、紀檢部門、學校和家長代表等現場監督*外校、民辦初中學校電腦派位的實施過程。派位結果當場公布。
區縣負責辦理各類初中入學資格的審核和錄取名冊的審批,對學校無計劃、無正常錄取手續招收的學生,不予辦理初中學籍。
市、區縣教育局對招生工作中的違規行為應予以及時糾正,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九、招生工作日程
4月3日,召開全市初中招生工作會議,公布初中招生實施辦法。
4月19日前,區縣教育局將招收科技、體育、藝術類特長生的學校報體衛藝處審批。
4月20日-21日,跨區借讀生回戶籍所在地區縣教育局登記。
4月30日前,各區縣戶籍審定結束。
5月上旬,向社會公布招收科技、體育、藝術類特長生學校名單。
5月中旬,各區縣將初中招生實施方案報市招生辦備案。
5月12日-13日,科技、體育、藝術類特長生專業加試報名。
5月18日,各區縣向社會公布初中招生實施方案,市招生辦向社會公布具備招生資格的民辦初中學校信息。
5月19日-20日,科技、體育、藝術類特長生專業加試。
5月下旬,科技、體育、藝術類特長生錄取結束。學校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將錄取名冊報送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
6月1日-2日,初中招生報名,同時可填報擇校志愿。
6月6日,各區縣報送擇校志愿信息。
6月24日前,區縣發放義務教育學位通知單。
6月24日,實施*外校差額電腦派位和民辦初中學校等額電腦派位工作。
6月25日,開通*外校及民辦初中學校電腦派位結果查詢電話。
7月1日,*外校英語能力測試。
7月20日前,民辦初中學校辦理調檔手續,錄取結束。
8月1日前,公辦初中學校學生報到。
8月1日,各初中學校張榜公布新生錄取名單。區縣教育局報送民辦初中學校錄取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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