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實鄉鎮重大事項處理制度

時間:2022-07-13 0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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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實鄉鎮重大事項處理制度

一、總體原則:

圍繞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根據縣委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工作方案和縣紀委“勤、廉一建三管”工作的要求,推動我鎮村級黨風廉政建設的穩步開展,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現村級集體經濟效益最大化,確保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和集體資源的有效合理利用。

二、方法步驟:

(一)村級重大事項報告的范疇:①實施村級集體土地、集體企業、集體資產(包括無形資產、有形資產)的處置;②購置固定資產、建設性投資達5000元以上(含5000元);③因教學規模和生源情況需要撤并校;④其它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二)操作程序。

1、對重大事項①、②按下列程序操作:第一步:經村黨(總)支部提議、兩委會商議形成統一意見后以書面形式報鎮“陽光村務工程”領導組審查。第二步:根據鎮“陽光村務工程”領導組組長意見,一般情況下,自接到報告之日起一個星期內予以書面答復。第三步:接到鎮“陽光村務工程”領導組答復后,按照答復意見進行操作。答復同意村“兩委”方案的,村“兩委”立即組織召開黨員大會審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按照**省《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辦法的規定,方案須要有五分之四以上村民代表到會,到會代表三分之二同意方為通過。會后兩日內村“兩委”將黨員大會和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報鎮“陽光村務工程”辦公室確認并留復印件備案;同時村兩委將黨員大會審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的事項在所有村務公開點公開欄公示七天,公示期滿后,村民無異議,村兩委根據鎮“陽光村務工程”領導組答復意見中的相關內容進行招標(競標),結果出來后簽訂相關協議,并將結果在所有村務公開點公開欄公開。鎮“陽光村務工程”領導組答復對村兩委方案有異議的,村兩委暫停實施,由鎮“陽光村務工程”領導組與村兩委共同研究方案。

2、對重大事項③、④操作程序:第一步、第二步同上。第三步:村兩委接到鎮“陽光村務工程”領導組答復后,按照答復意見進行操作。同意村兩委方案的,立即組織召開黨員大會和村民代表會,必要時要召開戶代表會。黨員大會審查通過后,召開村民代表會的要有五分之四以上代表到會,到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案獲得通過。召開戶代表會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戶代表到會,到會戶代表半數以上同意,方案獲得通過。方案通過后兩日內村兩委要將相關會議記錄報鎮“陽光村務工程”領導組審查確認后并留復印件備案。同時村兩委在所有村務公開點公開欄公示七天,公示期滿后,群眾無異議,村兩委根據鎮“陽光村務工程”領導組答復的相關內容組織實施,結果在所有村務公開點公開欄公開。

(三)實施辦法。一切前期準備工作完成后,按認可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實施中如遇到未預測到的事項,需要改變或者修訂方案的,要履行報告手續,由村兩委向鎮“陽光村務工程”領導組書面詳細報告需要變更的內容,鎮“陽光村務工程”領導組予以書面答復。未經鎮“陽光村務工程”領導組許可,不得變更實施方案的任何內容,否則根據情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誰承諾誰承擔。造成工程質量下降的,從嚴追究承諾人責任。

三、責任追究:

(一)對違反操作程序進行操作的,結果一律無效。

(二)對違反規定進行操作的行為視作瀆職行為,集體研究決定的,黨組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個人擅自決定的,由個人負責。對上述行為由鎮紀委予以立案調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理。本規程自下發之日起實行,以前與本文有抵觸的以本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