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時間:2022-03-07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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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一、各單位定期對安全監管責任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排查,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及重大危險源,應在48小時內通過局安辦向區安監局報告。

二、各單位對排查出的各類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研究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消除安全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重大安全隱患、重大危險源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

三、存在重大事故隱患、重大危險源的單位應落實治理目標任務、治理機構人員、治理完成時限、安全措施應急預案和整治資金(即“五落實”)。

四、各單位對安全監督責任范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承擔監管責任,應設立重大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領導小組或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對其實施監督管理。

五、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資金由隱患單位籌集,必要時報請主管部門支持。

六、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后,隱患單位及監管單位要書面報請區安監局審查驗收。

局安辦建立安全生產監管臺賬,包括安全隱患排查臺賬、隱患治理臺賬、重大隱患消號臺賬;將各級安全生產文件、資料分類建檔保存,包括上級下發的安全生產重要文件、下發的安全生產文件、領導講話材料、安全培訓資料、圖片及音像資料。

局機關各行政事業單位建立相應安全生產監管臺賬,包括安全隱患排查臺賬、隱患治理臺賬、重大隱患消號臺賬,并將相關資料抄送局安辦存檔備案。

年終將全年所有安全生產的文件、資料、表冊、總結、臺帳分類,按檔案整理的要求裝訂成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