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新聞宣傳及信息制度

時間:2022-04-11 05: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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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新聞宣傳及信息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新聞宣傳信息工作,鼓勵我鎮干部積極參與新聞宣傳及信息工作,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及時總結我鎮工作的舉措、成果、經驗,塑造對外新形象,促進外界關注、參與和支持的經濟建設,為全鎮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全面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經研究,就加強新聞宣傳及信息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新聞宣傳及信息工作必須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正面宣傳為主,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團結穩定鼓勵的方針,大力弘揚主旋律,以激發全鎮上下振奮精神,為實現“123”戰略目標提供強有力的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鎮新聞宣傳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分為新聞采寫組和供稿組兩個分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供稿組每周及時上報各辦近期工作舉措、效果、亮點、特色或日常工作動態,采寫組根據成員寫作能力和特點,以歸口為原則安排具體寫作人進行專項報道。采寫組成員確保每人每周報送新聞稿件或信息不少于2篇,每人每季度報送調研文章不少于1篇;全年采用的稿件或信息每人不少于15篇,調研文章不少于1篇。鎮新聞宣傳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對上月新聞宣傳及信息工作進行點評。

各村(居)、各單位確保每月報送新聞、信息(含線索)不少于2條;全年采用的新聞稿件或信息不少于6篇。

三、具體要求

1、報送的稿件、信息、簡報及時、真實、準確。

2、新聞宣傳、信息報送必須堅持黨性原則,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必須恪守保密原則,對上報的信息要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堅決杜絕含有涉密、涉暴等內容的信息。

3、辦公室負責做好新聞稿件發送、刊登和信息采納情況的登記工作,每月統計后集中兌現獎懲。

四、考核獎懲辦法

(一)計稿范圍:

省級新聞:《日報》、人民廣播電臺、電視臺;

地市級:1、新聞:《日報》、人民廣播電臺、電視臺;

2、信息:其他地廳級的報刊、雜志通信、內部刊物;

縣級:1、新聞:《報》、廣播電臺、電視臺;

2、信息:政務、信息(網站)、其他縣級報刊雜志。

(二)獎懲辦法:

1、將新聞宣傳及信息工作列為對各村(居)、各單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2、為進一步調動報道工作積極性,對在新聞宣傳、信息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鎮新聞采寫員給予表彰獎勵,村(居)、駐鎮各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的獎勵兌現工作,可參照鎮機關標準執行。具體辦法如下:

(1)被縣一級新聞采用的稿件、信息按10元/篇標準給予獎勵;調研信息按50元/篇標準給予獎勵;

(2)被市級信息采用的,按50元/單條標準給予獎勵。在市級報刊采用的調研信息,按100元標準給予獎勵;

(3)被省級信息采用的,按100元/單條標準給予獎勵。在省級報刊采用的調研信息,按獎200元標準給予獎勵;

(4)凡完成任務數的村(居)、單位除上述獎勵外,在年度考評中加分:被市一級采用的新聞信息一篇加1分,市一級采用的加2分,省一級采用的加3分;

(5)凡信息被省、市、區領導批示或新聞稿件在報刊頭版采用的,按原獎勵標準翻倍計算。

3、對未完成任務的新聞信息宣傳員在大會上進行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