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環保產業基地管理方法

時間:2022-05-20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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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環保產業基地管理方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節能環保產業基地(以下簡稱基地)開發、建設和管理工作,促進全縣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根據國家、省、市、縣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省節能環保產業基地是經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省人民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批準設立,基地東起路,西至路,南起路,北至起路,主要集中在約100平方公里的區域內,覆蓋縣委、縣政府提出的“一個中心四個片區”10年發展規劃布局中的唐山氟硅材料產業園,并輻射產業區一角。

第三條通過基地的建設和管理,加速節能環保產業發展,促進節能環保成果商品化、產業化和國際化。基地重點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和產品,突出新能源、新材料、新技術產業在縣形成的既有優勢,以節能環保產業為突破口,加大投資力度,努力改變縣工業結構“高產出、高耗能”的不利格局。

第二章總體規劃和產業方向

第四條按照“產業集聚、功能完善、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合理布局”的原則,實施基地的總體規劃、建設規劃和產業規劃。

第五條基地總體規劃要全面體現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充分考慮發展前景和生態環境,以及產業鏈延長配套等因素,合理安排分區布局和配套設施。

第六條基地分階段進行土地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形成一定規模和項目承載能力。

第七條根據區位優劣、發展現狀和生態環境,確定基地分節能環保產業區和新能源產業區兩大版塊。

(一)節能環保產業區,重點發展節能新材料產品、節水節電成套機械設備制造、節能機電產品、水和粉塵污染防治產品制造等。

(二)新能源產業區,重點發展地源熱泵系列產品、太陽能集熱器、太陽能光伏電產品、全氟離子膜、氯堿離子膜和燃料電池膜等。

第三章管理機構和職責范圍

第八條為加強基地的統一規劃與管理,設立?。ǎ┕澞墉h保產業基地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管委會下設辦公室,與縣政府節能辦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具體職責范圍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制定基地內節能環保產業和新能源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三)參與制定基地內節能環保產業項目和新能源項目總體布局規劃,負責與有關鎮、縣直有關部門就基地管理工作進行政策協調。

(四)與基地范圍內各鎮一起制定激勵節能環保產業發展、遏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項目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五)為基地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提出意見。

(六)協調有關部門,對基地內節能環保產業項目和新能源項目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和企業運行進行管理和服務。

(七)負責對節能環保項目企業的考核與管理,負責協調兌現政策獎懲。

(八)完成管委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基礎設施和土地管理

第九條基地基礎設施建設要遵循“統一規劃,功能合理,屬地負責、經濟效能”的原則。

第十條管委會要配合縣“一個中心四個片區”和工業調整突破年規劃,制定近期、中期、遠期和年度建設計劃,經縣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基地基礎設施建設采取招標方式確定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各方投資基地基礎設施建設??h政府各相關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能,將基地建設納入資金和項目計劃,積極挖掘潛力和向上爭取,為基地發展給予資金和項目支持。

第十三條結合縣委、縣政府制定的工業結構調整鼓勵政策和節能環保專項資金的使用辦法,整合設立“節能環保產業基地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基地內節能環保和新能源項目建設的政策性貼息獎勵。

第十四條基地內項目土地的使用由管委會負責協調有關鎮及部門優先供應,并由土地管理部門負責土地用途的調整和出讓、租賃。

第十五條土地、財政部門要加快進行基地外可利用土地的調查和儲備工作,以滿足基地發展的需要。

第五章優惠政策和招商引資

第十六條基地內符合規定的企業,在節能環保和新能源領域內成績突出的企業可優先享受國家、省、市、縣節能減排各項優惠政策扶持。

第十七條管委會可根據國家、省、市、縣相關政策,結合基地實際,在土地開發利用、稅收、各項收費、投資環境、投資者政治和生活待遇、引資者個人獎勵等方面向縣委、縣政府申請優惠政策。對此,縣委、縣政府各部門要認真執行,積極支持,保證落實。同時,各部門掌握和向上爭取的各種專項資金和專項費用要優先支持基地內企業并做好跟蹤服務。

第十八條基地內優惠政策的兌現和監管工作由管委會具體負責。要以誠信為本,確保政策的全面、及時兌現;要強化監督,確保政策的真實、準確兌現??h政府設立“節能環保產業基地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各種優惠政策的兌現。

第十九條基地要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充分利用現有的基礎條件和優惠政策,遵循基地產業發展方向,采取全方位、多形式的招商引資措施,招引一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基地長遠發展的企業入駐基地。

第二十條縣招商主管部門要把基地招商引資工作作為重要任務和主要載體,整合全縣各種資源,形成整體合力,制定可行方案,全力組織實施。

第二十一條鼓勵各鎮投資參與基地節能環保項目和新能源項目建設,吸引招商引資節能環保項目和新能源項目入駐基地,在利益分配上將給予科學合理的政策優惠。

第六章新建項目的條件和辦理程序

第二十二條根據基地實際情況,入駐基地項目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和基地產業發展方向。

(二)原則上為節能環保項目或新能源項目,有較高的附加值,良好的市場前景。

(三)遵守有關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規定,遵守基地關于基礎設施、優惠政策及運行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和辦法。

第二十三條入基地企業申請各種審批手續,縣行政服務中心要協調各窗口并設立專門機構,實行“綠色通道”,全程為基地企業服務。

第二十四條縣直行政部門要在政策上全力支持基地建設和發展,特別是在企業注冊、項目立項、規劃審批、環境評價、開工建設、外商投資、高新技術企業和項目認定等方面簡化程序,放寬標準,壓縮時限。要根據自身職能,對基地日常管理工作給予積極支持和配合,就管委會職責權限進行銜接,并設定相應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條各鎮、各部門和中介機構、縣行政服務中心及其各部門窗口要積極主動為基地企業服務。要認真執行縣委、縣政府對基地的有關優惠政策規定,絕不允許拖延、刁難、勒卡等現象發生,否則嚴肅追究當事人和領導的責任。

第七章日常管理和運行服務

第二十六條管委會要建立基地內企業成長檔案庫,采取多種手段,重點培育成長空間大的產品和項目,盡快創造一批在全國有影響力的品牌產品和產業集群。

第二十七條管委會要加強對基地內企業運行監測和服務工作,及時掌握并協調解決企業運行中存在和發生的各種問題。

第二十八條基地內企業變更經營范圍、更換法人代表、合并、分立、遷移、歇業等要經管委會備案,以便于實現產業相對聚集的調整方向。

第二十九條縣紀檢監察機關和相關執法部門要強化對基地內企業的政策保護工作,追究違規和干擾基地正常秩序的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為基地創造優良的發展環境。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省節能環保產業基地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