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紀檢調研成果付酬規定
時間:2022-05-31 1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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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全區紀檢監察干部積極參與黨風廉政建設研究活動,形成更多的優秀調研成果,更大程度地發揮調研的資政參謀作用,根據市紀委關于《紀檢監察調研成果采用付酬暫行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區紀檢監察調研成果采用付酬暫行規定》。從今年起,凡調研成果被采用的,均付給一定的稿酬,具體規定如下:
一、付酬標準
調研成果被有關刊物采用、獲獎的,除上級紀委給予付酬外,區紀委監察局也予以相應的獎勵,具體付酬標準如下:
(一)調研成果被刊物采用的
1、被市紀委《反腐倡廉調研參考》采用的調研論文每篇80元、調研信息每篇50元、網絡評論每篇50元。
2、被省紀委《福建方圓》、《黨風廉政研究》等采用的調研論文每篇100元、調研信息每篇50元、網絡評論50元。
3、被中央紀委《中國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研究參考》、《研究動態》等采用的調研論文每篇500元、調研信息每篇200元、網絡評論每篇200元。
(二)調研成果被評獎表彰的
1、在市級專題研討活動中,被評為一、二、三等獎的分別付酬300元、200元、100元。
2、被省紀委、中央紀委評為特別獎或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的,區紀委按照省紀委、中央紀委的獎勵標準給予付酬。
二、調研論文、調研信息、網絡評論的報送
各單位調研論文、調研信息、網絡評論通過傳真或郵件發送至區紀委辦公室,由辦公室審核把關后,向上一級紀檢監察機關報送。
三、付酬辦法
調研成果被采用的,每年年底一次性統計付酬。統計前,先由各單位呈報,區紀委辦公室收集并核實后,報委局領導簽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