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全年防汛內部工作規程

時間:2022-06-09 1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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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全年防汛內部工作規程

一、目標要求

按照“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工作方針,堅持以人為本,安全至上,依法抗洪,科學防汛,通過規范程序管理和科學防控,在現狀工程防洪標準內,確保大中型水庫不垮壩,重點河堤不決口,內澇少成災,城市保安全;超標準洪水有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二、指揮調度權限與組織實施

(一)大沽河段的防汛工作在青島市防指的統一領導下,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負責調度,市大沽河管理所組織實施。

(二)大中型水庫的防汛工作,根據青島市防指的統一部署,由市防指負責指揮調度,由各大中型水庫管理局(所)具體實施。

(三)跨區(市)重點邊界河道的防汛工作,根據青島市防指的統一指揮,由市防指負責調度,相關河道管理所、沿河鎮政府組織實施。

(四)小型水庫的防汛工作由市防指負責調度,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

(五)塘壩工程的防汛工作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調度。

三、日常管理

(一)責任制落實

1、落實以各級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分級負責制、部門責任制、包工程責任制、包工程技術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防汛工作責任制,并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2、公布重點防洪工程、小型水庫責任人名單和技術責任人名單及其聯系方式。

3、公布防汛專家組組成及其聯系方式。

(二)預案制度

修訂完善全市防汛預案、洪澇災害應急預案和大中型水庫控制運用方案。

(三)防汛檢查

1、防汛檢查由市防汛辦組織分組實施。其中,城市防汛檢查由城市防辦組織實施。

2、防汛檢查的主要內容:(1)防汛責任制落實情況;(2)大中型水庫、小型水庫、主要河道的險工隱患及處理措施;(3)在建工程防汛準備情況;(4)重點河道、水庫防洪預案的修訂和落實情況;(5)雨水情遙測和會商調度系統的運行情況;(6)河道清障情況;(7)防汛料物、搶險隊伍等非工程措施以及其它防汛工作準備情況。

3、防汛檢查結束后,由市防辦統一匯總,提交檢查報告,并下達防汛檢查存在問題的處理意見。

4、對重點險工隱患和水毀、歲修工程制定應急度汛和歲修工程計劃,報青島市水利局或市政府,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四)防汛隊伍

1、市防汛隊伍以武裝部門組織的基干民兵、鎮(街道)組織的防汛搶險隊、城市防辦組織的搶險隊伍組成,我局組建市機動搶險隊,市林業防火隊員汛期編入市機動搶險隊。

2、群眾防汛隊伍由各鎮(街道)、各部門、各單位(企業)群眾組成。各級防指負責本轄區內群眾防汛隊伍調度,跨鎮(街道)群眾隊伍的調度由市防指負責。

3、市武裝部門基干民兵搶險隊和市機動搶險隊主要承擔急、難、險、重防汛搶險任務的實施,由市防指統一指揮調度。

(五)防汛料物

1、防汛料物包括市級防汛物資儲備料物、鎮(街道)級儲備料物和群眾號料、重點防洪工程儲備料物等。

2、市級防汛物資儲備料物,由市防指負責調度。具體按《防汛專用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鎮(街道)級儲備料物和群眾號料,由各鎮(街道)防指根據搶險需要,負責本轄區的料物調度。

4、防汛緊急時期的防汛料物實行依法征調,先征后補。防汛料物調撥實行出入庫手續管理和核銷、補充制度。

(六)防汛工作會議

1、會議由市防汛指揮部指揮或常務副指揮主持。

2、主要內容:傳達貫徹上級指示;總結上年度防汛工作經驗教訓;研究部署本年度防汛工作。

3、參加人員:市級有關領導、市防指成員單位負責人、鎮(街道)防指負責人、鎮(街道)水利水產站負責人、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負責人、其他有關單位負責人和專家。

(七)防汛值班

1、汛期(6月1日-9月30日),市防辦、市防指成員單位以及鎮(街道)防辦、大中型水管單位均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市防指汛前發文公布防汛值班制度、聯系電話和其它聯絡方式及防汛值班要求。

3、在汛期市防指負責對成員單位、各鎮(街道)防辦、各大中型水庫、河道管理單位、小型水庫的值班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每月不少于四次,抽查情況報相關領導,市防辦備存。對擅離職守、貽誤工作的,將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八)防汛信息與傳遞

1、建立防汛信息定期制度,市防辦負責涉及全市的防汛信息。

2、重要防汛信息內容須經市防指審查,并經市防指相關領導簽字后,方可對社會公布。

3、各級防辦要及時了解掌握當地的水情、雨情、工情和災情等信息。下級防辦要及時向上級防辦報送防汛信息,由市防辦匯總上報。

(九)洪水預報

1、當發生較大降雨時,由青島水文局分局負責洪水測報、預報各控制站洪峰水位和洪峰流量,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做出修正預報。

2、洪水預報結論應及時報送市防辦,經專家組會商和審查同意后,由市防辦上報和通報。

(十)防汛會商和調度

1、當發生較大汛情時,由市防指副指揮召集有關人員研究分析汛情,確定近期防汛工作重點,擬訂洪水調度意見。

2、洪水調度令,由市防指領導簽發,各鎮(街道)防指、城市防辦及有關單位必須執行。

3、市防辦負責對市防指的各項決定(命令)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十一)緊急防汛期的和取消

1、根據雨情、水情、工情及臺風暴潮情況,或水庫、河道等重點防洪工程設施將發生重大險情時,市防指可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

2、緊急防汛期通過廣播、電視、金宏網等媒體向社會。

3、在緊急防汛期,市防指根據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權在管轄范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決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礙物和其他必要的緊急措施;必要時,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按照市防指的決定依法實施交通管制。

4、當汛情恢復正常后,市防指宣布取消緊急防汛期。

(十二)防汛搶險救災

1、市防辦接到險情、災情報告,應及時向市防指領導匯報。

2、了解核實情況,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對策,指導各鎮(街道)做好防汛搶險工作。

3、防洪工程遭重大險情,及時通知各鎮(街道)防指做好下游群眾的安全轉移工作,確保人員安全,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

4、根據需要,調動基干民兵和機動搶險隊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十三)汛后工作

1、組織汛后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按照輕重緩急,提出水毀工程修復和除險加固工程計劃,上報青島市水利局。

2、編制上報防汛工作總結。

四、不同量級的防汛工作規程

(一)預報無雨或小雨

1、一是防汛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二是機關值班按防汛值班表正常值班,帶班領導到崗,值班人員全員值班,不得單人頂崗,值班車輛為當日值班車輛(下同)。

2、一般情況,由值班人員請示帶班領導處理;特殊情況請示分管局長處理。

(二)預報中雨

1、按防汛值班表正常值班。

2、帶班領導到崗。

3、防辦值班主任到崗,雨水情測報和會商系統安排一人值班。

4、及時溝通氣象預報,密切注意衛星云圖走向,掌握天氣及降雨趨勢。

5、準確、及時采集、統計、校對、報送降雨量。其中,雨水情信息數據核對匯總、短信發送、雨情報送分別于次日6:30、7:00、7:30前完成,有“防汛抗旱信息”時要在次日8:30前完成。

(三)預報大雨

1、按規定正常值班,領導帶班。

2、分管局長到崗。

3、防辦值班主任到崗,通信組、水情組和洪水調度組分別安排值班人員到崗。

4、局辦公室除當日值班車輛外,另外安排二輛車到崗并通知防辦。

5、及時溝通氣象預報,密切注意衛星云圖走向,掌握天氣及降雨趨勢。

6、準確及時采集、統計、校對、報送降雨量。其中,雨水情信息數據核對匯總、短信發送、雨情報送分別于次日6:30、7:00、7:30前完成,有“防汛抗旱信息”時要在次日8:30前完成。并按要求加密報送時段降雨量。

(四)預報暴雨以上

1、防辦全體人員上崗,遇連續降雨天氣輪流值班。

2、各防汛職能組和專家組到崗。

3、局屬全部車輛到院內集結。

4、局長及分管局長到崗。

5、開啟調度會商系統,做好隨時與青島市防指聯通的準備。

6、局長主持會商,密切監視汛情變化,研究擬訂調度方案,將工作情況上報市政府并通報市防指成員單位。

7、通信組及時溝通匯總氣象預報分析,準確測報降雨量,并將結果及時報送市政府、市防指和有關單位。當預報即將發生洪水災害時,提前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和單位做好相關準備。

8、水情組加密時段雨水情測報,雨水情2小時內、重要水庫河道的水情30分鐘內報市防指(辦),為適時決策提供依據。

9、雨水情信息數據校對、短信發送、雨情報送分別于次日6:00、6:30、7:30前完成,有“防汛抗旱信息”時要在次日8:30前完成。強降雨地區的降雨量按1小時加報時段降雨量。

10、當河道即將出現洪水和大中型水庫達到汛限水位時:

(1)水情組做好洪水預報、跟蹤分析洪水的發展趨勢,滾動預報最新水情,及時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

(2)市防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范圍,按照權限向社會。

(3)專家組會商,分析雨、水、工情及發展趨勢,研究對策措施。

(4)調度組按照大中型水庫控制運用方案和大沽河等洪水調度規程修訂洪水調度方案,經局長或分管局長簽發后下達。

(5)當發生超標準洪水或出現險情時,啟動《市洪澇災害應急預案》。

(六)遇特大暴雨、臺風暴潮和水庫河道出現重大險情

1、防辦全體人員值班。

2、各防汛職能組和專家組到崗,全局機關工作人員到位待命。

3、局領導全部到崗。

4、開啟調度會商系統,確保測報和會商系統暢通。

5、市防指防汛緊急通知,包工程負責人、技術責任人、部門責任單位和防指成員到崗,組織專家和常備隊、群眾防汛隊伍巡堤查險,嚴密布防。

6、市防指指揮或副指揮主持會商,做出防汛應急工作部署,視情啟動《市洪澇災害應急預案》和《市臺風暴潮應急預案》,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并將情況上報市政府和青島市防指。

7、水情組加密時段水情測報,跟蹤洪水發展趨勢,提前擬訂洪水調度方案。

8、通信組及時提供氣象預報分析,密切監視水情、汛情和險情,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和單位做好相關準備,并將結果及時報送市政府、市防指及有關單位。

9、當洪水超過警戒水位,并危及重點保護對象時:

(1)專家組會商,分析雨、水、工情及發展趨勢,研究對策措施。

(2)調度組按經批準的洪水調度預案或專家組商定調度方案,適時調度洪水。

(3)搶險組做好搶險準備。

10、水庫河道重點工程出現險情災害時:

(1)調度組通知相關鎮(街道)防汛指揮機構,強化巡堤查險,加大防守措施,及時控制險情。

(2)專家組進行緊急會商,提供搶險救災措施方案。

(3)搶險組趕赴現場指導搶險。

(4)水庫、河道即將發生重大險情時,按防洪預案和防汛責任要求實施搶險救災。

(5)發生水庫垮壩、河道決堤等重大險情和超標準洪水人力不可抗拒時,根據預案轉移受災地區群眾,首先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大雨、洪水及重大險情緊急時期,指揮決策、綜合調度和各職能組負責人及重點崗位人員,應保持崗位相對穩定。

五、應急處置

1、調度會商系統電力突然中斷。責任人:局辦公室

(1)開啟備用電源設備。

(2)切換UPS電源,保持設備供電。

(3)啟動備用發電機組,30分鐘內保障供電。

(4)快速檢修,爭取30分鐘之內恢復系統供電。如屬外部供電原因,聯系市供電公司突擊搶修。

2、雨水情測報系統失靈。責任人:防汛辦公室

(1)實行人工觀測,電話(電報)提報。其中,每降雨10毫米或30分鐘加密測報一次。

(2)快速檢修測報系統,如屬內部網絡故障,爭取1小時內修復網絡;如因青島網絡故障,及時與青島市防指取得聯系,爭取2小時之內恢復網絡。

六、職能組職責及防辦內部分工

(一)各職能組職責:

1、洪水調度組

職責:及時準確掌握雨情、水情和工情,科學制定洪水調度方案,并按照領導指揮決策下達調度指令。

會商地點:防汛會商室

2、水情組

職責:及時準確測報雨情、水情,擬定洪水調度方案。

會商地點:防汛辦公室

3、工程搶險組

職責:熟練掌握各種險情的搶險技術,科學制定搶險方案,現場指導抗洪搶險工作。

會商地點:二樓會議室

4、通信組

職責:負責通訊設施的管理維護,確保雨水情遙測和指揮調度系統正常運行。溝通上下情況,傳達上級指示,準確及時匯報、通報有關情況。

會商地點:防汛辦公室

5、信息報道組

職責:及時采集、掌握、整理汛情和抗洪搶險資料,報道全市的防汛動態,發表水情公報,報道水情、工情及抗洪搶險事跡,編印《防汛信息》。

會商地點:二樓辦公室

6、后勤保障組

職責:根據汛情及抗洪搶險需要,做好救災物資的組織、調運及防汛人員的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集結局屬車輛;負責電力保障。

會商地點:水資源辦公室

7、物資供應組

職責:熟練掌握市級防汛物資的儲備地點、種類、數量和運輸路線,熟悉常用防汛物資的生產廠家、庫存數量及聯系調運方式,落實調度運輸車輛。根據市防辦的調度指令調撥、發運搶險物資。

會商地點:二樓會議室

8、專家組

職責:對全市防汛工作提出指導建議,參加汛期氣象、雨情、水情、工情等防汛會商,參與重大險情分析研究,為全市防汛搶險提供技術咨詢等。

會商地點:四樓會議室

(二)重點工程技術負責人

小型水庫、河道及塘壩工程的技術負責人由所在鎮(街道)防指和單位選派。

(三)防辦內部人員分工及AB角:

(A)全面負責上傳下達協調調度工作、工程搶險、洪水調度、預案啟動及抗洪搶險隊伍的聯絡調度工作;

(A)負責洪水調度和搶險技術方案的會商、擬訂和調度工作;

(A)負責工程搶險、洪水調度和搶險技術方案的擬訂及通信聯絡工作;

(A)負責雨水情測報、系統維護、通信聯絡,掌握防汛信息、進行汛情;

(A)負責通信聯絡、雨水情測報和災情的統計上報、搶險物資調度和后勤保障工作。

(A)負責工程情況的統計匯總、水雨情測報及通信聯絡工作。

(A)負責工程情況的統計匯總、工程搶險、洪水調度和通信聯絡工作。

(A)負責水雨情測報、掌握防汛信息、會商系統聯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