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廉政督查工作規定

時間:2022-06-27 1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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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局廉政督查工作規定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加強對廉政文化建設的督促檢查,激勵先進,鞭策后進,經區農業局廉政文化建設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建立廉政文化建設工作督查考核制度。

一、督查考核對象

局屬各科室。

二、督查考核內容

1、廉政文化活動開展情況。結合本科室實際情況,是否取得了明顯成效。

2、參與局機關廉政教育情況。在我單位舉辦的各種活動中,各科室人員是否全程全員參與,以及學習教育情況是否優良。

3、廉政文化與科室工作相結合情況。廉政文化建設與各科室中心工作能否做到相結合,做到“兩不誤、兩促進”的情況,廣大黨員干部群眾滿意率達到95%以上。

4、建立長效機制的情況。建立起本部門的廉政文化建設的長效機制,并結合自身實際,不斷探索、完善,形成并認真落實了促進工作扎實有效開展的長效機制。

三、督查考核工作方法和要求

1、采取日常督查和集中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局廉政文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督查事宜。年終由局廉政文化建設領導小組抽調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考核。

2、采取聽取情況匯報、查看有關資料和現場、召開座談會征求意見建議等形式進行。

3、檢查考核的情況,作為對各科室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