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信息化建設及管理制度

時間:2022-03-30 08:45:56

導語:統計信息化建設及管理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統計信息化建設及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促使全系統統計信息化建設工作的規范化和系統化,充分發揮統計信息在重大項目管理與決策中的信息、咨詢與監督作用,更好地為全縣重大項目管理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以下簡稱《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省統計管理條例》等有關統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以及上級機關關于統計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科室統計信息化建設由局辦公室負責統一規劃、建設和維護。

第三條計算機及網絡系統統一安裝防病毒軟件并確保及時更新。

第四條定期進行系統軟件、硬件檢查維護,做好維護記錄。對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可能出現的故障,應有防范、補救和排除等措施。

第五條禁止在局域網設備上安裝運行與工作無關的任何軟件。

第六條嚴格執行保密法的有關規定,嚴格遵守國家互聯網有相關法律、法規,禁止在網絡上進行任何非法活動。

第七條各科室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硬件和操作系統方面出現問題應及時上報局辦公室,并由局辦公室與相關軟、硬件維護單位聯系,取得技術支持,及時排除出現的問題。

第八條信息化培訓應將統計內容列入年度專業培訓計劃,信息化管理員要鉆研業務技能,積極參加各級組織的業務培訓;每年至少組織本部門及系統內統計人員開展一次信息化業務技能培訓。

第九條涉密計算機禁止上外網,禁止在非涉密計算機上儲存、處理涉密信息。

第十條做好統計數據定期備份資料,保障統計資料的延續性和聯貫性。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縣發改局負責解釋。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