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年度工作考核細則
時間:2022-05-26 04: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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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全鎮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確保順利完成年度目標任務,自2021年起,對村(社區)實施以獎代補,并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考核細則。
一、考核對象
各村(社區)。
二、主要內容
參(續)保完成情況,人均繳費水平,養老金發放情況及新增領待人員月均養老金水平,資格認證、稽核追繳情況,老農保核對清退完成情況等。
三、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宣傳力度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謀劃部署,深入宣傳發動,確保政策家喻戶曉;引導廣大居民積極主動參續保,多繳多補、長繳多得;實行鎮干包村、村干包片,強化領導,克服困難,落實責任。
四、明確目標任務
今年目標任務是:參(續)保目標任務6月30日前至少完成70%,9月30日前完成100%;人均繳費水平不低于500元;養老金發放率不低于95%,新增領待人員月均養老金水平達到190元及以上;11月30日前完成本轄區領取待遇人員通過智能認證人數不低于50%;及時對冒領和重復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人員進行核查,并將多領取的養老金追繳到賬;12月底完成老農保下剩清退人次不低于30%。
五、獎懲辦法
考核以“參(續)保任務完成情況”、“人均繳費及新增領待人員月均養老金水平”和“稽核追繳”為重點指標。對“當年人均繳費水平未能達到考核標準”或“未能按時完成參(續)保任務”的各村(社區)予以通報批評,并向鎮政府作出書面檢查,限期完成任務,同時不得評為鎮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先進單位。對2020年1月1日之后發生死亡冒領養老金且沒追繳到位的,由各村(社區)承擔相應的追繳金額。
(一)村級工作經費獎補
人均繳費水平達500元的村(社區),按1.5元/人標準予以獎補經費,未能同時完成“參(續)保任務”的村(社區),不予獎補。
(二)工作獎懲激勵機制
根據綜合考核得分排名設先進單位一等獎1名、二等獎1名、三等獎1名,分別補助工作經費2000元、1500元、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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