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處理新農村建設的五個關系
時間:2022-04-22 0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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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惠及億萬農民,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項重大決策,也是把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轉入科學發展軌道,推動農村經濟社會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大舉措。我們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正確處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5個關系,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一
第一,正確處理立足當前和著眼長遠的關系
我國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雖然取得了顯著成就,但農業還面臨著諸多資源、環境和市場的約束,農村面臨著基礎設施薄弱、公共服務相對滯后等問題,農民面臨著收入水平低、擴大就業難和權益保障有待進一步加強等問題。
按現在每年1.5%左右的城鎮化增長率,農村每年有一部分人口向非農產業轉移,但到2030年農村人口仍有5億左右,同時,進城務工農民也不可能都在城市定居,相當一部分還會回流。這些都決定了在相當長的時期內,解決好“三農”問題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既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也是一個與現代化建設同步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們要充分認識其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要牢牢樹立長期奮斗的思想,鍥而不舍、堅持不懈地做好新農村建設工作。
各地在制定經濟社會長期發展規劃時,應把新農村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內容。通過長期規劃使新農村建設變成地方的長期行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不是簡單的“新村”建設,要防止搞不切實際的大拆大建,不能急于求成,不能通過加重農民負擔和增加鄉村負債搞建設,更不能以破壞生態環境為代價。我們既要立足當前,又要著眼長遠,把當前目標和遠景目標緊密結合起來,扎實推進新農村建設。
第二,正確處理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的關系
建設新農村與推進城鎮化,是我國現代化戰略布局中不可缺少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強調建設新農村,并非放棄城鎮化進程。相反,我們要更好、更健康、更扎實地推進城鎮化發展。通過市場機制,使勞動力、資源、資金和技術等要素在城鄉地域間、在不同產業間能夠實現有序流動和優化組合,促使城鄉經濟互動,持續協調發展。
新農村建設除了做好農業、農村、農民工作外,還要做好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工作。從目前看,促進城鎮化發展是一個重要途徑。在加快城鎮化步伐的同時,要把大力發展城鎮服務業、大力提升服務業的水平和質量作為今后的一個工作重點,規劃并著力培育服務產業,一是要發展消費性服務業,二是要發展社會性服務業,通過它們的發展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這樣才能有利于更廣泛更大量地吸納農村富余勞動力。
要加大城市對農村的支撐力度,促進城鄉各生產要素的雙向流動。第一,穩步推進城鄉戶籍制度改革。第二,建設城鄉統一大市場的現代流通體系。第三是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務市場。第四是建立以城帶鄉的新機制。這是建設新農村的有力引擎。各大中城市應加大公共基礎設施向農村的延伸,同時組織城市有關單位和企業幫扶農村,增強城市對農村的輻射和帶動作用。第五是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建立務工農民社會保障制度,依法將務工農民全部納入工傷保險范圍,探索適合務工農民特點的大病醫療保障和養老保險辦法。實踐證明,堅持以城鄉統籌發展來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利于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二者的協調順利推進。
第三,正確處理“多予”、“少取”、“放活”的關系
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導方針,是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性變化的要求,是加快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的必然選擇。
“少取”就要著力取消不應由農民承擔的稅費負擔。要繼續扎實落實已經出臺的各項減輕農民負擔的稅費制度,切實防止農民負擔反彈。同時要積極穩妥地推進鄉鎮機構改革,切實轉變鄉鎮政府職能,創新鄉鎮事業站所運行機制,精簡機構和人員。要按照強化公共服務、嚴格依法辦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認真解決機構和人員臃腫的問題,切實加強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從而在體制機制上解決那些不利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環節。
“多予”就要加大對農業的投入。新農村建設應在“多予”上下功夫。積極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不斷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嚴格執行土地出讓金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要更多地用于新農村的規定。今年,國家財政支農資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國債和預算內資金用于農村建設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的資金要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農村建設穩定的資金來源。要把國家對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的重點由城市轉向農村。提高耕地占用稅稅率,新增稅收應主要用于解決“三農”問題。
“放活”就要通過制度創新,激發發展活力和創新積極性。只有通過“放活”,不斷健全農村中社會經濟組織的功能,實行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推進有關農村征地、戶籍、農村資本市場等各項制度的改革,才能使“少取”、“多予”有可靠保證,最終達到提升農村整體發展水平的目標。
第四,正確處理政府、農民與社會三者的關系
在新農村建設中,要正確處理政府、農民與社會三者的關系。首先,要通過政府引導,創造環境、激發活力。在財政支出方面,要發揮政府財政投入的引導作用。依法安排并落實好對農業和農村的預算支出,建立有利于農業、農村發展的生態補償機制,落實新增教育、衛生、文化等事業經費主要用于農村的政策,逐步形成財政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要調整優化支農資金投向,把各種政策性資金統籌起來,集中用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各級政府要努力為農民生產發展提供優質服務,建立科學的業績考核評價機制,加強督促檢查,加大激勵力度。
其次,要充分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突出農民的主體地位,激發農民的創造性和主動性。在實踐中要依靠農民、造福農民。新農村建設的內容要反映農民的要求,發展過程要讓農民充分參與,建設成果要讓農民分享。這是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個關鍵。重大問題決策應廣泛征求農民群眾意見,不能搞強迫命令。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涉及億萬農民切身利益的偉大事業,農民既是新農村建設的主體,也是受益人,在實踐中要著力從解決農民生產生活中最迫切的實際問題入手,切實讓農民得到實惠。
最后,要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各類組織、個人參與農村市場建設。按照國家法律要求引導境內外資本和其他各類社會資本參與農業產業經營,投資農村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生態環境建設。鼓勵信貸資金投入,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規范發展適合農村特點的金融組織,發揮農村信用社的支農作用,建立健全農村金融體系。降低社會資本參與新農村建設的準入門檻,制定相關優惠政策,創造有利新農村建設的良好資本環境。
第五,正確處理農村黨組織和各基層組織之間的關系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理順農村各組織之間的關系,明確各自的職能,形成高效協同的工作機制和齊心協力的建設氛圍,這是保證新農村建設又快又好進行的內在要求。
要充分發揮黨組織的作用。黨的領導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根本保證。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過程中,必須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在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要把群眾滿意不滿意、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作為檢驗標準,同時還要認真研究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規律,提高領導和管理新農村建設的水平。
要積極發揮村委會的作用。在新農村建設中,村委會要發揮好自身的管理職能,辦好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協調本村內的村民糾紛,維護好社會治安;向上級單位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并提出合理的建議。同時,還要大力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在新農村建設中,要改進村委會的管理方法和服務作風,加強對村委會成員的培訓,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切實提高服務質量。
處理好鄉鎮與村的關系。新農村建設中,村委會既要配合鄉鎮政府開展各項工作,同時也要結合農民的愿望和利益,大力開展有利于村莊社區發展的工作。村委會在開展工作的過程中,要主動爭取鄉鎮政府支持。鄉鎮政府要根據政策要求,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
二
以科學發展觀指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當前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農業、農村發展理念。要用新農村建設的實踐不斷豐富和創新農村、農業發展的理念。在新農村建設中堅持用高新科技武裝農業,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要使農業、農村和農民融入整個市場體系,提高農產品的商品率,推進農村經濟市場化進程和農業現代化進程,用社會化生產方式組織農業生產,走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道路。通過農業現代化的發展,使一部分農民成為新型現代農業企業的經營者或勞動者,使一部分農民成為工業和其他產業的經營者或勞動者。這些促進農業、農村、農民發展的理念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要不斷得到豐富和完善。
二是要提高農民素質,造就新型農民。造就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是把農村巨大人口壓力轉化為人力資源優勢的重要途徑,是新農村建設持續推進的重要力量源泉。要把教育培訓農民作為新農村建設的切入點,搞好農民科技興農的業務培訓和轉移就業的技能培訓,按照不同行業、不同工種的要求,大力培養農村實用人才。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場、多元辦學的培訓機制,努力提高農民的就業能力、職業轉換能力和創業能力。推進農村文化建設,引導農民轉變觀念,增強農民自我發展意識,樹立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適應的新觀念。
三是要全面推進農村各項改革。新農村建設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必須有體制和制度做保障。要通過深化改革來強化新農村建設中的體制、制度和機制保障,通過改革來促進建設和發展,通過建設和發展進一步為改革創造條件。當前,在新農村建設和發展過程中,要進一步深化以農村稅費改革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綜合改革,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改革,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償基礎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制,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通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健全農村的體制、制度和機制,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的體制和制度保障。
四是要切實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基礎設施薄弱是當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突出問題。要集中力量搞好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特別要著力加強農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礎設施建設。在鞏固人畜飲水解困成果基礎上,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發展集中式供水,提倡飲用水和其他生活用水分質供水。要加快農村能源建設步伐,在適宜地區積極推廣沼氣、秸稈氣化、小水電、太陽能、風力發電等清潔能源技術。農村基礎設施具有公共產品性質,除加大國家投入外,還要發揮社會因素的積極作用。
五是要堅持從實際出發。農民大致分漁民、牧區農民、庫區農民、礦區農民、生態區農民、林區農民等多種類型。不同類型農民之間有很大的不同。同一類型農民在不同地區又有很大區別。因此,新農村建設要根據他們自身的發展規律和特點,制定有差異性的符合客觀實際要求的措施支持其科學發展。尊重農業和農村發展規律,尊重農民意愿,加強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因地制宜、分類指導,不強求一律,不搞盲目攀比,不強迫命令,更不能搞形式主義。要防止出現“空心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公共資源浪費。要防止脫離實際,貪大求洋,勞民傷財,搞政績工程。
六是要積極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各類專業協會。支持和鼓勵農民發展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組織。支持在農村建立以產品為聯系或紐帶的各類專業協會、商會,鼓勵發展農村經紀人隊伍。通過這些中介組織,將千家萬戶的農民的積極性調動起來,提高廣大農民發展生產、調整產業結構的自覺性,增強農村自我發展能力。同時,通過這些組織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使農民切實享受到改革與發展的成果。
七是要建立新的績效考核機制。針對目前對新農村建設存在的一些認識誤區,應進一步加強培訓和宣傳,讓廣大農民都充分理解、支持、參與新農村建設。同時要改進對農村工作的考核評價辦法,禁止各種脫離實際、違背農民意愿的檢查評比、達標升級活動。新的績效考評體系要引入社會評價機制,提高廣大農民的參與度。把農民群眾滿意與否作為一個重要考核指標,引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