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管理指導要點2篇
時間:2022-11-29 09: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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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2012年我區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遵循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生態文明的基本要求,圍繞環境質量改善,以生態創建和主要污染物減排為重點,認真執行環保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強化環境執法,提高環境管理水平,加大污染防治、環保宣傳和自身能力建設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十一五”環境保護各項目標任務,為推進“十二五”環保事業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一、規范建設項目環境管理
1、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堅持以環評和環保審批為基礎,嚴把建設項目環境準入關,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符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建設項目以及對生態破壞嚴重的項目不予審批。
2、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預審制度。對擬在我區投資新建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環境風險、污染防治、總量控制等方面進行審查,做好預審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環保審批的跟蹤管理工作。
3、加大建設項目環境監管力度。認真落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措施等環評要求,加強對近年來已審批建設項目的后期督查和在建項目的現場監管,抓好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制度的落實。
4、提高環評服務水平。圍繞今年的創業服務年工作,加大對重點企業及其它招商引資項目的環保服務力度,以環評審批服務為手段,提高項目管理效率,為我區重大產業項目建設提供高效、便捷、優質服務。
二、打好“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減排收尾攻堅戰
2012年為管理減排年,確保華能井岡山電廠燃煤發電機組脫硫設施投運率穩定在96%以上,梅林污水處理廠基本實現穩定達標運行,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減排全面完成“十一五”減排總量控制目標。
1、繼續抓好工程減排。對梅林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及配套管網建設進度、華能井岡山電廠脫硫設施運行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定期督察。
2、強化管理減排。加大對工業重點污染源、工業園區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及梅林污水處理廠的監控力度,重點加強已建污水處理設施和脫硫設施運行管理,確保正常運行,發揮最大減排效能。
3、嚴格控制新增量。繼續實行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確認制度。
三、抓好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
1、加強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和開發利用工作,為環境管理決策提供基礎支撐。
2、按照“動態調整、重點調查、總體核算”工作原則,加強對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調查工作的領導,根據調查工作的特點和要求,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按時保質完成任務。
四、推進農村和生態環境保護
1、穩步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進一步落實“以獎促治”、“以獎代補”政策,加快解決危害農村居民健康、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力爭一批村鎮環境整治取得明顯實效。
2、積極開展創建生態鄉(鎮)和生態村活動。加強對創建工作的指導與協調,重點指導各鄉(鎮)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積極組織鄉(鎮)申報生態鄉(鎮)、村。力爭完成1個國家級、1-2個省級生態鄉(鎮)和1個國家級、1-2個省級生態村創建工作。
3、啟動國家級生態區創建工作。根據上級關于國家級生態區考核驗收辦法,切實做好我區的生態規劃編制工作,要在今年9月份完成編制與評審工作。
五、強化環境污染綜合整治
1、開展區贛江及其支流水環境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清理贛江中支及其支流源頭及沿岸地區的污染企業,對范圍內的重污染行業及重點排污企業進行專項檢查,特別對涉重金屬污染企業的生產、危險廢物存放、處置等環節開展全面排查,確保我轄區范圍內的水環境安全。
2、開展區重金屬污染防治綜合整治行動。強化環境執法,全面排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及其周邊區域環境隱患,依法查處重金屬污染環境違法行為,提高全區重金屬污染監測和防治能力,維護好、保護好、實現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3、開展區保障飲用水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以清查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的違法排污企業為重點,徹底取締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排污口,徹底排查與清理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排污企業,整治影響飲用水質安全的違法排污企業、違法建設項目和破壞生態環境的資源開發活動,確保飲用水源地水質長期穩定達標。
4、開展區城市污水處理廠穩運增效專項整治行動。推進我區城鎮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使污水收集管網基本上與污水處理能力相適應,保證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均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確保實現全區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在“十一五”減排目標內,有效改善水環境質量。
六、加大環境監察執法力度
1、提高環境監察執法人員素質,改善環保執法作風,規范環保執法行為,約束自由裁量行為,確保公平公正執法。
2、加強對各排污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認真排查各類環境隱患,嚴格防范環境風險。進一步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落實預防預警措施,嚴防重大環境事故和群體性事件。
3、保障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環境安全,嚴厲打擊危害飲用水水源安全的環境違法行為,讓人民群眾喝上干凈的水。
4、依法開展排污費征收,嚴格執行國家排污費征收的有關政策,完善排污申報、核定等制度,規范收費程序。
5、認真辦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及時糾正和查處損害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的違法行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七、加強環境監測工作
1、按照環境監測三級站建設的要求,加快推進標準化環境監測站建設,配齊配全各種監測儀器設備。
2、切實履行好環境監測職能,協助市站做好飲用水斷面和交界斷面水質等監測工作,開展一些簡單的項目監測,為環境決策、管理提供可行的科學依據。
八、開展環保宣教活動
1、結合創建國家級生態區工作,大力弘揚生態文明理念,加大生態文明建設的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生態文明意識。
2、以社區為社會基本單元,開展綠色理念進社區活動,普及環境保護知識,培養綠色生活習慣,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
3、與教育主管部門聯合,面向中小學生開展一系列環保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學校的輻射功能,以小手牽大手的形式來帶動家庭、社區等共同參與環境保護。
4、以“6.5”世界環境日等宣傳日為契機,多種形式開展環保法律法規和環保知識宣傳活動,進一步提高全社會的環保意識,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注、參與、支持環保工作的氛圍。
5、圍繞環境保護中心工作,突出重點,創新思路,運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站等宣傳陣地,抓好信息報道工作,為各級領導充分了解環保情況和科學決策提供信息支持。
九、提升環保隊伍整體素質
1、開展創業服務年活動,創建最優發展環境。內強素質,外樹形象,不斷提高機關工作效率,切實增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人民滿意環保機關。
2、從教育、制度和監督入手,不斷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強化依法行政、廉潔行政,建設一支嚴于律己、廉潔奉公、勤政務實、秉公執法的環保隊伍。
3、加強環境基礎能力建設,抓好環保監測執法業務用房建設,抓好工程建設質量。
4、進一步建立健全機關效能制度、政務公開制度及各項規章制度,營造一個公開、公平、優質、高效的執法環境。
5、充分發揮部門職能,全力服務區域經濟發展,積極主動為項目建設單位提供高效、便捷、優質的服務。
第二篇
為切實做好2012年區環保系統民主評議政風行風自查自糾工作,根據《2012年區環保系統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實施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自查自糾重點
1.在政務公開工作中,是否存在應當向社會公開的事項沒有公開。應當向社會公開的事項主要包括:環保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規范性文件;機構設置和工作職責;環保規劃;環境行政許可事項的法律依據、辦事條件、程序、結果和審批意見等;環境監察執法情況;環境質量狀況;突出環境事件;以及其他應當向社會公開的事項。公開的內容是否真實、準確、全面,公開的時間是否及時,公開的方式和手段是否科學、直觀、便于群眾閱知。
2.在行政許可工作中,是否執行了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等服務承諾,是否存在推諉不辦、故意刁難、以權謀私、違規審批、不嚴把環保準入關的問題
3.在行政執法工作中,對環境違法問題和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現象,是否存在敷衍塞責、是否存在不作為和失職、瀆職,不依法進行嚴格監管、不依法進行嚴肅查處的問題。
4.在環境監測和環境評價工作中,是否存在謊報、瞞報、拒報環境監測數據,是否存在不實事求是、弄虛作假的問題。
5.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是否存在辦事拖拉、執法不公、濫用職權、以權謀私、亂罰款、亂收費、亂攤派的問題。
二、自查工作分工
重點查找自身的問題,對收集到的問題和建議及時反饋給局民評辦。同時,對收集到的針對省、市環保局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反饋給省、市環保局。
三、自查方式
1.對照自查自糾重點,開展內部自我檢察,查找突出問題。
2.采取走訪、發放征詢意見函、召開座談會等形式,重點征詢重大項目單位、民生工程單位的意見和建議。
3.采取電話、電子信箱等方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自查工作在7月5日前完成。
四、梳理匯總
各部門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梳理匯總,此項工作在7月10日前完成,并按市局要求報送給市局。
五、制定整改方案
各部門要對自查中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以及2011年民主評議政風行風群眾滿意度調查中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2012年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制定詳細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包括: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整改計劃和措施、負責領導、責任部門、完成時間。此項工作在7月18日前完成。
六、認真進行整改
各部門要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認真進行整改,整改工作在8月30日前完成,并于9月15日前按市局要求報送給市局。
七、加強督促檢查
區環保局在做好自身整改的同時,要配合省、市環保局督導做好督促、指導和檢查,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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