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辦社會綜治工作要點
時間:2022-10-09 08: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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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夯實基層基礎,推進基層平安建設
1、推進平安建設常態化。按照建設平安的要求,扎實推進我辦平安單位創建,努力減少非正常上訪事件的發生,抓好各種形式的平安創建活動不斷擴大平安創建覆蓋面,提升平安建設的層次和水平。
2、推進工作平臺規范化。加強本辦社會管理服務中心建設,設立綜合治理辦公室,副主任任辦公室主任,綜合股負責日常管理事務。整合全辦力量,落實保障措施,規范運行機制,建立資料臺賬將其打造成為加強社會管理、服務群眾、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平臺。
3、推進鄉鎮管理網格化。根據本辦各股室的職能,對各鄉鎮涉及扶貧和移民工作推行網格化管理,細化任務,明確責任,做到把矛盾糾紛在源頭解決。
二、加強源頭治理,推進社會矛盾化解
1、實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把社會穩定風險作為重大決策、事項、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決策的必經程序,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涉及社會和諧穩定等,必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立項、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等原則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風險性評估。
2、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全面加強與其他部門及鄉鎮的聯系。堅持定期排查制度,臨近重大活動、節假日、社會敏感期,開展重點排查。
3、強化應急處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突出矛盾糾紛,完善群體性事件苗頭隱患排查、研判、預警和應急處理機制。完善處置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強化應急保障,確保指揮順暢,反映靈敏,運轉高效。
三、堅持打防結合,維護社會穩定
1、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堅持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放在首位,嚴密防范“”,“全能神”等邪教組織及其他有害組織違法犯罪活動,積極應對和妥善處理各類敏感事件。
2、整治突出治安問題。開展扶貧系統社會治安突出問題排查,解決一批影響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的突出治安問題。加強社會治安形勢分析研判,定期組織有關專項整治;加大暗訪督查力度,對治安問題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事件,實行警示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
四、強化宣傳,營造“平安、法治”氛圍
1、完善綜治宣傳工作機制。健全集中宣傳與經常性宣傳相結合工作機制,經常性的開展辦務綜治宣傳月活動,適時報道平安建設先進事跡和經驗。
2、提升綜治調研工作水平。針對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加大調研創新力度,提出新思路、新對策,多出經驗,力樹典型,不斷提高我辦綜治水平。
3、推進法治理念宣傳教育。加強社會綜合治理政策、法規研究和宣傳,在全社會營造濃厚氛圍。綜治活動和本辦“三送”活動相結合,組織開展送法活動進村入戶。
五、嚴格考核獎懲,抓好綜治責任落實
1、落實綜治責任。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綜治責任的一系列文件規定,督促干部職工履行綜治職責。明確各股室責任,將社會管理綜治責任分解到各股室,綜治責任由相關股室工作特性區別。
2、嚴格執行《獎懲辦法》。強化對干部職工綜治績效考核,將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納入領導班子和干部職工考核體系,考核情況與干部職工政績評定、職級升降、獎勵懲罰、經濟利益掛鉤,并按照《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獎懲辦法》的規定兌現獎懲,加大對發生重大嚴重影響社會穩定重大問題督查獎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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